潜江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6:44 来源:潜江市司法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6243541)。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我局2021年主动公开的本部门信息情况如下: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安排部署,我局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相关科室负责相关具体事务,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共保留证明事项69项、取消证明事项209项、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73项。经市政府同意,我们将“三个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并组织各部门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在各部门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根据省里的工作安排,扩大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组织各地各部门在第一次清单的基础上,梳理形成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共9项),已经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向省司法厅、市人大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对部门、地方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组织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387个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8件,清理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三是加强涉信息公开案件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严格依法办案,狠抓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及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四是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潜江市司法局网站相关栏目。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职能变化,更新机构简介栏目,并将领导分工及照片在网站公布。在行政许可结果栏目和行政处罚决定栏目公开我局全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情况的情况说明。在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公共法律服务栏目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公共法律相关内容。此外,主动更新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文件及政策解读栏目,目前更新工作动态69篇、公示公告21篇、文件4篇、政策解读3篇。积极开展问政互动,回复部门信箱投诉及咨询3篇。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没有依申请公开内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由市司法局办公室统筹,各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做好具体业务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按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对于市政数局诊断需整改的内容,积极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潜江市司法局网站相关栏目,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职能变化,更新机构简介栏目,并将领导分工及照片在网站公布。在行政许可结果栏目和行政处罚决定栏目公开我局全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情况的情况说明。在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公共法律服务栏目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公共法律相关内容。此外,主动更新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文件及政策解读栏目,目前更新工作动态69篇、公示公告21篇、文件4篇、政策解读3篇。积极开展问政互动,回复部门信箱投诉及咨询3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上年度问题改进成效。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确立了由书记主要负责,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科室承担具体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机制。经过多方配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我局针对35岁以下年轻干部开展工作培训,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3.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更新滞后。部分单位只公布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未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告知承诺制的核查方式各单位还处于摸索过程中,比如部门间核查的具体方式还有待完善;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信用管理制度、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反馈核实工作机制等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完善。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向我局报送2020年度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速度较慢,甚至延期报送;2021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报送我局备案。三是未按要求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部分执法部门未按要求公布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举报渠道,未有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权得不到保障。四是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不准确。部门栏目没有按时限要求进行更新,更新的内容也存在不准确的地方。

4.改进计划。一是督促各职能单位做好告知承诺办事指南的更新工作。二是督促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加强相关工作。三是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做好更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已根据要求在门户网站发布;

3.已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相关工作,并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政数局;

4.开展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安排驻村工作队开展相关工作,并将工作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5.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将相关文件发布在对应栏目中。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