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624354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我局2022年主动公开的本部门信息情况如下: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安排部署,我局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相关科室负责相关具体事务,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1〕8号)要求,在第一批、第二批清单的基础上,梳理了《潜江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三批),并对《潜江市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80项、《潜江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73项、《潜江市证明事项取消清单》213项进行了更新,已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二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向省司法厅、市人大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对部门、地方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三是加强涉信息公开案件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严格依法办案,狠抓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及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6件。四是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潜江市司法局网站相关栏目。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职能变化,更新机构简介栏目,并将领导分工及照片在网站公布。在行政许可结果栏目和行政处罚决定栏目公开我局全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情况的情况说明。在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公共法律服务栏目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公共法律相关内容。此外,主动更新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文件及政策解读栏目,目前更新工作动态67篇、公示公告11篇、文件3篇、政策解读3篇。积极开展问政互动,回复部门信箱投诉及咨询5篇。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办理依申请公开内容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由市司法局办公室统筹,各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做好具体业务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按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即由局办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外部监督,通过民主测评实行监督,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二是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三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专栏内容常态化指导、巡检、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持续提高政府网站规范化水平,实现政府网站合格率达100%,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到位。2022年度未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潜江市司法局网站相关栏目,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职能变化,更新机构简介栏目,并将领导分工及照片在网站公布。在行政许可结果栏目和行政处罚决定栏目公开我局全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情况的情况说明。在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公共法律服务栏目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公共法律相关内容。此外,主动更新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文件及政策解读栏目,目前更新工作动态67篇、公示公告11篇、文件3篇、政策解读3篇。积极开展问政互动,回复部门信箱投诉及咨询5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人来自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要求公开的内容是“法律明白人”《培育手册》《工作档案》《激励机制》《考核档案》《学习登记表》《管理办法》《推荐审批表》等以及“法律明白人”历年结构、地域分布等数据;本辖区内农村人民调解近五年数据汇总、政策激励文件等有关资料。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共接待群众行政复议咨询60余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4件,受理39件,不予受理5件,目前已办结35件;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监督,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履行率达到100%;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7 | 3 | 10 | 9 | 39 | 13 | 1 | 32 | 2 | 48 | 6 | 0 | 0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问题。一是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更新滞后。部分单位只公布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未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告知承诺制的核查方式各单位还处于摸索过程中,比如部门间核查的具体方式还有待完善;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信用管理制度、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反馈核实工作机制等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完善。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向我局报送2020年度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速度较慢,甚至延期报送;2021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报送我局备案。三是未按要求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部分执法部门未按要求公布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举报渠道,未有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权得不到保障。四是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不准确。部门栏目没有按时限要求进行更新,更新的内容也存在不准确的地方。
2.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与市长热线办、信访局、法院、营商办等单位联系制度,今年以来执法监督立案4件,发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8份,向市纪委监委机关移送线索1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发送《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议书》12份。二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根据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查漏补缺,开展了两次自查,对缺少的内容进行补充,并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3.本年度存在的问题。有少部分内容无法做到及时更新。
4.改进计划。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做好更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已根据要求在门户网站发布;
3.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落实;
4.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将相关文件和内容发布在对应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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