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党(工)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公司)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现将《2023年潜江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守法普法工作重点
2.2023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中共潜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2023年潜江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之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求实效,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以高质量普法服务潜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运用多种形式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继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组织举办“八五”普法专干培训班,引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服务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
3.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抓住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4.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和典型案例宣传普及民法典,持续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与推动潜江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6.持续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持续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7.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普法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资源环境保护、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民族宗教、扫黑除恶、反邪教、禁毒、保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信访工作条例、网络安全、消防安全、民生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惠民”等专项普法活动,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宁。
三、深化全民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8.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推进德法融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持续开展优秀家规、家训、家风征集,引导公民崇德尚法,提升整个社会文明素养。
9.紧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安排部署2023年学法用法及考试相关工作。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2次,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10.紧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大青少年普法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中的作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11.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湖北省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管理办法》,打造一批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法治场馆、法治长廊、法治公园和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提高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
12.鼓励创作社会主义法治文艺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紧扣群众需求,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13.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加大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优势,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把主流媒体建设成为公益普法的重要阵地,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健全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服务,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五、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4.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做好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指导推进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15.培育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召开“法律明白人”工作现场会,促进我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纵深推进。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六、做好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16.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守法普法重要工作。
17.举办2023年法治宣讲员培训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市直各单位申报意见的基础之上,广泛采纳各区、镇、街道办事处的建议,我市2023年度重点普法内容确定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信访工作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医保、人社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要求各地、各单位普法骨干参加。学习结束之后,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二级培训。
18.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要求,制定我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科学评估总结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做好迎接全省中期评估准备工作。积极推荐全国和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提高评议质量,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
附件1
2023年守法普法工作重点
1.组织全市运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2.出台《2023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3.确定我市2023年度重点普法内容;
4.推进我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5.筹备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
6.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7.举办2023年法治宣讲员培训班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普法专干培训班;
8.推进各地、各单位法治宣讲员二级培训工作;
9.开展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同步训练”活动;
10.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11.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12.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
13.组织开展2023年潜江市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系列活动;
14.做好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调研。
附件2
2023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月份 | 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1月 | “1.10”中国人民警察节 | 开展110法治宣传活动 | 市公安局 |
3月 | “3.8”妇女维权主题活动 | 《妇女权益保障法》 | 市妇联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消费者权益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市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 |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 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4月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宪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 | 市委国安办 |
全国税收宣传月 |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 市税务局 | |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 |
5月 | 民法典宣传月 |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 市司法局 |
“5.1”国际劳动节 | 《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市总工会、市人社局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防震减灾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
全国助残日 | 《残疾人保障法》 | 市残联 | |
6月 | 全国节能宣传周 | 《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 | 市发改委 |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
“6.5”世界环境日 | 《环境保护法》 | 市生态环境局 | |
“6.9”国际档案日 | 《档案法》 | 市档案馆 | |
“6.25”全国土地日 | 《土地管理法》 | 市自然资源局 | |
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 | 《安全生产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
“6.26”国际禁毒日 | 《禁毒法》《戒毒条例》 | 市公安局、市禁毒办 | |
7月 | “7.1”党的生日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
8月 | “8.1”建军节 |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8.8”全民健身日 | 《体育法》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
“残疾预防日” |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 市残联 | |
9月 | “9.30”烈士纪念日 | 《英雄烈士保护法》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开学第一课·法律进校园 | 开展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法官、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律师等深入中小学生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 市教育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 |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 解读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 |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 | |
全民国防教育日 | 《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 | 市人武部 | |
10月 | “10.1”国庆节 | 《宪法》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委宣传部 |
全国敬老月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 |
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消防法》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12月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市公安局 |
“12.3”国际残疾人日 | 《残疾人保障法》 | 市残联 | |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 |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 《安全生产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抄送:省汉江河道管理局 |
中共潜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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