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领导解读丨《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及我省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工作举措

解读单位: 湖北省司法厅 来源: 湖北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18:0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0-09-24 18:00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 刘嗣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已于今年7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宣传社区矫正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提高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省司法厅把学习宣传好《社区矫正法》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大力推动《社区矫正法》在我省贯彻实施。

、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重大意义

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对这些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促其在一个社会化、开放的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有利于化解消极因素,缓和社会矛盾,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社区矫正是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符合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社会治理要求,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保障公正司法、健全我国刑事执行制度、推进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法》充分体现了保障人权、宽严相济、科学矫正、社会参与、修复融入的现代刑罚执行精神,其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统领性主干法律依据的空白,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迈出了跨越性的步伐,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二、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于2003年,我省是2005年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开展社区矫正的,经历了试点、试行、全面推进三个阶段。近年来,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担当尽责、主动作为。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一直低于全国较底水平,为推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健全规章制度为基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章可循。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新型的法律制度,既无先例可遵循,又无经验可借鉴。为了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开展,我们边探索、边总结、边制定、边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些工作制度基本涵盖了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工作流程、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基础业务台帐、档案管理领域,总数达60余个。

(二)以规范刑事执法为重点,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刑事执行活动,规范执法是关键。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坚持以法律、规章为准绳,明晰权力清单和义务清单,筑牢防线,巩固底线,始终确保执法活动规范有序。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全省既运用正面引导的一手,大力开展改造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又狠抓打击惩处一手,累计对社区矫正对象作出警告9989人次,撤销缓刑、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505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以丰富矫正方式为途径,确保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升。我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探索“3+1”(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分阶段教育+个案矫正)工作模式,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同时,积极开展集中教育、个案矫正、心理咨询、警示教育、公益活动和社会帮扶,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提供帮助,创造条件。

(四)以强化机构队伍建设为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发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打造“四位一体”的工作队伍,加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抽调警察、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支队伍建设,在壮大工作力量的同时,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目前省、市、县共有社区矫正专门执法人员647人,抽调警察193人,专职社会工作者1187人,社区矫正志愿者19901人。

三、我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主要工作举措

《社区矫正法》颁布以来,我省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着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在荆楚大地落实落地。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学习座谈、专题宣讲、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省司法厅联合湖北电视台拍摄了专题宣传片,6月份全省集中开展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向社会公众全面宣传社区矫正法律知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知晓率。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的精神要义,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对我省现有的54个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对仍具有指导作用的21个文件予以保留,对法律有明确规定,已没有操作性的22个文件予以废止,对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和留有操作性空间规定,经修改后仍具有指导意义的12个文件予以了修改,并根据法律,新制定了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司法所工作事项的规定。

(三)全面提升工作合力。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统一思想认识,依法明确各部门在《社区矫正法》中的任务和职责,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共商协作机制。

(四)聚力推进重点工作。加强对县级以上社区矫正机构的依法设置,努力打造设置法定化、规格对等化,人员专业化、运行规范化的社区矫正机构;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按照我省抽调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步走”的既定部署,在今年年底达到350人左右抽警规模,每个县级社区矫正机构配备3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力度,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明确社区矫正各项业务经费标准。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加快我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步伐,打造内部上下贯通,横向信息共享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下一步,我省将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契机,切实学好、用好这部法律,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将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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