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了解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解读单位: 潜江市司法局 来源: 潜江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16:5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3-12-01 16:55 来源:潜江市司法局

【主持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所有的法律都要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今天的法治热线,带您走进《宪法》。

【主持人】您好!欢迎您来到法热线直播现场。


【主持人】问: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嘉宾】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主持人】问:我国宪法都有哪些内容?

【嘉宾】答:

现行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


【主持人】问:什么是依法治国?

【嘉宾】答: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主持人】问: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嘉宾】答: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第二部是1975年宪法;第三部是1978年宪法;第四部是1982年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对这部宪法逐步进行了修改、完善。这五次修订,逐渐完善和丰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指导思想,完善了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人权保障等。


【主持人】问:宪法的作用

【嘉宾】答:

对于国家

宪法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至上”应成为法治之路的灵魂,如果没有宪法至上,也就无所谓宪政,当然也就不可能存在法治。

对于法律

我国已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切法律都不得违背宪法精神,一切法律均源于宪法。

对于社会

法治需要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公正裁决,也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举报。只有公众提升了宪法敬畏感,监督政府,督促政府,才能推动公权力在宪法和规则的框架内活动,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主持人】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嘉宾】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主持人】问:为什么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嘉宾】答: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无论是与时俱进的创新形式、手段,还是从群众的关心、关注入手,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我们要推动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让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主持人】问:宪法与普通法律有什么区别?

【嘉宾】答:

(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只是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行为规范,而宪法规定的则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必须采取比普通法律更为慎重的态度和更为严格的程序。


【主持人】问:“宪法宣传周”是从哪年开始的?

【嘉宾】答: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2018年11月10日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


【主持人】问:历届国家宪法日主题

【嘉宾】答: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22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2023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主持人】问:宪法日的确定?为什么选择12月4日为宪法日?

【嘉宾】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于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主持人】问:今年是我国第几个宪法日,总体要求是什么?宣传那些内容?

【嘉宾】答: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推进潜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重点宣传内容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2023年度重点普法内容。


【主持人】问:今年“宪法宣传周”将组织开展哪些主题活动?

【嘉宾】答:

为做好全市“宪法宣传周”宣传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于11月28日印发了《2023年潜江市“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具体开展以下活动:“12.4”期间,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参加全市法律明白人视频培训,动员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结合“一月一主题”活动,深入社区、小区开展普法宣传;12月1日至7日,我们在潜江司法微信公众号面向全市开展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线上竞赛有奖答题活动;在全市所有临街面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浓厚氛围;在园林青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专题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年度重点普法内容等;于11月30日在“潜江论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课,邀请武汉大学周叶中副校长授课;同时,各地各单位因地制宜,根据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主持人】问:什么是公民?

【嘉宾】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主持人】问:《宪法》与我们个人有何联系?

【嘉宾】答: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财产权、监督权、获得赔偿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文化自由等。


【主持人】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谁?权力行使的途径是什么?

【嘉宾】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权力行使的途径:(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主持人】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嘉宾】答: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四个方面(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3)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主持人】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嘉宾】答: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实行计划生育。


【主持人】问: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应当注意什么?

【嘉宾】答: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主持人】问: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有哪些?

【嘉宾】答:

宪法规定:(1)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2)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主持人】问:在干部任职的时候,要向宪法宣誓,这个仪式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嘉宾】答:

向宪法宣誓不仅是庄严的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

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由宪法具体表现出来的。被任命者拥有权力后,宪法宣誓制度可以通过看得见的仪式,表示其会如何对待责任和职权,培养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的约束。同时宣誓本身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宣誓人也会因为想到表过态、宣过誓而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自己的誓言。

宪法宣誓制度对宪法的宣传效果不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且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因为宪法宣誓仪式往往是公开的,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是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有力途径,能够提升公众对宪法的尊崇、热爱和信仰,宪法宣誓的公开性也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相关国家工作人员遵守宪法。


【主持人】问:宣誓词是什么?

【嘉宾】答:

宪法宣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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