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整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紧扣我市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具体实践,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推进潜江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二、编制依据
(一)法定项目。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项目。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农商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三)市委、市政府交办项目。政府债券资金审计、部门预算绩效审计、“厕所革命”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部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部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四)市委组织部委托项目。20个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
(五)自定项目。5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财政审计
1.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市财政局等部门202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内容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8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3年人大报告。
2.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市直部门2022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汇总审计情况,出具审计综合报告。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8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3年人大报告。跟踪、督促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12月底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二)专项审计
1.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信息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2月下旬开始,3月底完成。
2.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方式】“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省厅统一组织。
【审计时间】8月至9月。
(三)经济责任审计(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组织方式】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开展审计,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相结合。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实施,12月底出具审计报告。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实施,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
(四)政府投资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实施,12月底出具审计报告。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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