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44001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湖北省审计厅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15:25:3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15:25:33 名  称: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10 15:25 来源:潜江市审计局

——20251125日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湖北省审计厅厅长 谢胜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7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认真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整改工作,以审计整改实际行动和实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相关市县和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把审计整改作为加强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个方面15类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整改94.35;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已部分完成整改,对尚未整改的问题,相关市县和部门单位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正在有序推进。

(一)高位部署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在十二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强调,要以审促改、以改促治,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施策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多次要求,系统抓好问题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严格整改个案问题的同时,针对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举一反三、常治长效。对于审计上报的情况,省领导先后作出94次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力求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将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向109个市县、56个部门单位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大类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首次针对审计整改工作单独立项,对2024年组织实施的3所省属高校和1家医院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以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动真格、见实效。相关市县和部门单位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采取实招硬招狠抓落实,确保真改、严改、实改。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整改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主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针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持续跟踪调度,深化源头治理,开展行业整治

(三)强化各方贯通协同。持续巩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印发审计整改督办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强化跟踪监督,综合运用实地查看、书面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现场核查整改效果。省审计厅与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共同研究省属企业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性、系统性专项整治,切实增强监督合力;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乡村振兴领域、资源环境领域审计监督与行业监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主管部门间沟通会商、问题共研、成果共享通道。省纪委机关、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及处置工作办法》,加强对移送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及时查办、跟踪督导和查办反馈;省纪委监委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等专项部署整改会商会。截至目前,省审计厅共向各级纪委监委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58起。

(四)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既抓实具体问题整改,又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系统治理,及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相关主管部门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如,省卫健委印发《湖北省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三年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诊疗行为管理,增强医保基金监管效能,推动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相关市县和部门单位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办法619项,追责问责828人。

二、扎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

相关市县和部门单位对照整改要求,针对问题成因分类施策,采取上缴财政、盘活资金资产、完善制度办法等措施,全力做好各类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合理的问题。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修订完善《省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资金分配程序,明确分配因素和权重;将省级预算内投资1500万元调整至符合条件项目,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基础数据协作,明确数据使用口径,确保数据及时更新,促进资金分配科学、精准。

2)关于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不及时或不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要求相关省直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将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挂钩,推动资金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省财政厅持续落实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和约谈制度,督促相关省直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加强预算调整调剂审核把关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要求,科学精准编制2026年度项目预算。

4)关于部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省直部门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如2025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已单独设立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等绩效目标,并同步下达市县;优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参考因素,对存在违规使用资金行为的市县相应扣减其财政拨款。

5)关于财政资金和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将4.62亿元非税收入及专户利息缴入国库;协调办理共管账户清理销户工作。

2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制定《省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29项通用标准和77项专用标准,夯实预算编制基础;相关部门压实项目申报主体责任,在编制2026年度预算时,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变化情况精准测算收支;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细化量化11个绩效目标。

2)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5个部门按照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采购需求、采购方式、履约验收等全流程管控,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项目规范实施。

3)关于收支管理不严格的问题。6个部门将租金、利息等收入1197.36万元收回并上缴财政。4个部门退回多收的履约保证金4018.39万元。5个部门通过调账、退款等方式清理消化往来款343.7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防洪减灾体系不健全的问题。2座水库工程纳入长江委流域系统治理方案,并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亿元。省水利厅指导项目单位编制3条河流河道系统治理方案,做实资金筹措、方案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强化项目调度,2个蓄滞洪区建设项目正在实施围堤建设,10条山洪沟堤防缺口治理项目已完成配套资金筹集。

2)关于节水供水工作推进较慢的问题。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市县全面清查万亩以上灌区耕地灌溉面积数据,督促市县建立健全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和监管,对超定额的2家用水单位实行按量收费;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协同强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立项衔接,提升耕地灌溉效益。1座城市供水工程取水口改建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和工程招标,即将开工建设。

3)关于水生态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水利厅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26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已恢复在线监测功能;相关市县水利部门对22座生态流量不合格的小水电站业主进行约谈。18个市县补齐虚增的封禁地块1710亩。3个施工单位落实覆土复绿、污水治理等生态环保措施。

4)关于部分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15家施工单位对9个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返工修理,退还工程材料款411.03万元2个建设单位正在加紧追缴多支付的工程款230.85万元。

2主权外贷和援款及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过程管控不严格的问题。4个建设单位对违规招标行为开展调查,对2名责任人谈话提醒;组织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4个建设单位修订完善外贷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等,强化分包合规性审查;将3家违法分包公司列入不合格名单,暂停投标一年。9个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质量安全评估,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返工修复,延长质保期并扣回工程款974万元。

2)关于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0个建设单位组织造价咨询机构等开展工程量复核,扣回多付工程款3607.73万元,8名责任人被约谈,1人被立案调查。5个建设单位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405.93万元。1个建设单位聘请第三方对征地拆迁资金进行审查后,支付补偿款397.78万元。

此外,相关建设单位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已建成项目投入使用,加强工程设施巡查维护;重新签订管护协议、健全项目管护机制等,补植苗木1875棵并通过验收。

3政府引导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创新创业政策有差距的问题。相关市县和企业制定完善12项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合规性审查,明确负面清单,按照政策要求及协议约定投向开展投资;启动基金退出程序,收回偏离政策要求、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基金投资款。

2)关于部分基金运营管理不合规的问题。相关基金公司收回以明股实债方式投资的7只基金投资款及收益,其余投资项目已制定退出计划;闲置基金正按项目序时进度开展投资13只未备案基金已退出或进入清算程序;1只到期子基金已办理延期手续。

(三)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收费和多结算医保基金的问题。8家医院上缴财政专户447.22万元、退回原渠道5938.33万元;完善计费全流程监管,设置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管控规则,动态维护监管信息系统,同时强化医护人员收费和医保政策宣传培训,严格日常人工检查复核,规范收费和医保基金结算行为。

2)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8家医院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制度29项,规范医用设备采购流程,加强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管理,约谈8家关联代理机构,严防围标串标行为。

3)关于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不合规的问题。2家医院建立医用耗材、试剂精细化管理等项目准入制度,规范服务合同,完善医用耗材供应链管理。3个市财政部门已将药品专项补助资金6409.47万元拨付到位。相关医院修订绩效工资方案,调整绩效考核体系,取消绩效薪酬与药品耗材收入、检查化验收入等挂钩。

2省属高校教育政策落实和财务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科技创新等政策打折扣的问题。4所高校退还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198.5万元,将无法退还的47.06万元转入学生助学基金等;3所高校将违规收取的学生食堂管理费2393.33万元上缴财政或转入学校食堂价格平抑基金。4所高校补提往年助学金1024.74万元,足额计提2025年助学金1032万元。5所高校872个超期科研项目已结题。

2)关于规划制定和决策程序不到位的问题。5所高校强化“十四五”指标任务推进滞后原因分析,做好“十五五”规划目标谋划和论证工作。4所高校规范大额资金、重大项目、合作办学等决策程序。3所高校提前偿还设备贷款9000万元、加快使用建设资金5642.13万元。

3)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4所高校将1236.24万元房租等收入上缴财政。5所高校修订完善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基建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7项,进一步严格资金支付审核,确保专款专用,并对9名责任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4所高校清理往来账款3933.52万元。

3.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地方规划编制不规范,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问题。相关县重新编制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面清查农田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叠区域,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分析比对重点区域范围数据,确保农田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疏浚田间渠道,打通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扣减前期多计多结工程款,追回多结多付工程款并上缴财政对已建成设施设备建立维修巡查台账,定期对灌区内水利设施巡查检修,闲置的泵站等设施已投入使用。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关于维修资金归集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地方制定资金归集和使用制度,补录数据开展信息比对,启动维修资金补收清缴工作实施维修资金挪用出借清理整治行动,制定还款计划,分年度偿还到位追回违规列支及被套取的维修资金134.5万元。

(四)国资国企审计整改情况。

1省属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企业通过全面梳理合并范围,逐笔核对内部关联交易事项,对收支业务重分类确认,调整账表纠正不实资产损益。

2)关于运营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安排使用闲置资金5436.91万元,通过引入合作方等方式优化盘活3个项目,推动8407.73万元资产实现增效;收回或调整长期挂账应收账款1.33亿元。5家企业4.53万平方米房产已办理权属证明或登记入账,对其余房产正在推进清点补证等工作。3家企业制定闲置资产专项盘活方案,通过出租出售、投入使用等方式,盘活1.73万平方米房产、14.79亩土地。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13家单位将7914平方米房屋土地、价值620.85万元车辆等资产按规定登记入账,其余房屋土地正在开展资产评估。5家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按要求启动资产下账报批程序。2家单位40.83万平方米房屋土地已办理权属证明。

2)关于资产购置、使用或处置不规范的问题。3家单位清查盘点资产配置情况,处置老旧坏损设备244台,涉及资产原值171.08万元。5家单位收回76处已到期出租房屋,对50处门面房等开展评估、公开招租。2家单位制定房屋清退计划,原无偿占用单位已补缴房屋租金183万元。7家单位通过对外招租、调剂共享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7336.5平方米土地房屋、价值421.74万元设备等已对外出租或投入使用。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源环境行政许可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668个项目已补办环评、排污、水土保持等审批手续,29个项目环保设施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150家企业(单位)补办取水许可或拆除取水设备,补缴水资源费或罚款471.02万元;相关县核减企业取水量,换发取水许可证。

2)关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严的问题。11个市县盘活或收回土地5841.63亩。8个县复耕复种撂荒耕地4580.61亩。4个市县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垦等,纠正825.35亩土地违法占用状态。3个县严肃查处企业非法采砂行为,收缴违法所得4561.19万元,追责问责8人。

3)关于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不的问题。81个项目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淘汰141台老旧柴油货车。2个县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企业现场监督力度。相关市县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入河排口动态排查;督促企业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隔离改造污水排口,给予9家污水直排企业行政处罚。6个乡镇水厂升级更新设备,提升水质。9个河湖库水质改善或阶段性达标。

4)关于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效果欠佳的问题。3个市县更新修复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加强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提高71座小水电站监测数据质量。相关市县采取削坡放坡、植被复绿等措施,修复矿山地质环境,4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通过验收;6555.41亩临时占地已复垦复耕。相关县加快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源环境整治项目全流程管控。

三、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是:土地批而未供和闲置的问题,相关市县建立清收处置台账,实行一地一策分类处理,通过加大招商力度、收回等措施予以清理盘活;国有企业投资基金以明股实债方式投资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启动融资计划,待融资款到位后退回投资款。相关主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制度办法,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和指导,积极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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