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潜江市2024年度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3393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中共潜江市委审计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15:05:00 文  号:潜审计委发﹝2024﹞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16:05:00 名  称: 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潜江市2024年度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16:05 来源:中共潜江市委审计委员会


潜江市2024年度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整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紧扣我市“加快打造‘一城三基地’、奋力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目标定位,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潜江实践贡献审计力量。

二、编制依据

(一)法定项目。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项目。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

(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交办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审计、市教育局部门预算绩效情况审计、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四)市委组织部委托项目。对市经信局等16个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渔洋镇等7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五)自定项目。2023年乡村振兴政策执行情况审计、2022年至2023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物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7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财政审计

1.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绩效、存量资金、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市财政局等部门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内容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3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8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4年人大报告。

2.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财务收支、项目绩效管理、清理拖欠、落实常态化“过紧日子”要求等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市直部门2023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汇总审计情况,出具审计综合报告;对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时间】20243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8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4年人大报告。跟踪、督促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12月底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二)专项审计

1.2023年乡村振兴政策执行情况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项目规划管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和带动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等,对衔接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审计。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2023年乡村振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5月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前完成。

2.2022年至2023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物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重点关注维修资金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及执行、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管理物业管理政策制定执行情况、公共收益管理使用情况和物业服务的规范性等。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2022年至2023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物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3月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前完成。

3.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我市对口援疆资金和项目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援疆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我市援建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组织方式】“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7月开始实施审计,9月底前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组织方式】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开展审计,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相结合。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为目标,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渔洋镇、总口管理区、熊口管理区、后湖管理区、周矶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市城发集团、市汇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驻京办、驻汉办、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16个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加快打造‘一城三基地’、奋力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工作落实、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审计时间】20243月开始实施,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对渔洋镇、总口管理区、熊口管理区、后湖管理区、周矶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7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审计时间】20243月开始实施,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

(四)政府投资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为目标,对泰丰办事处小学建设项目、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潜江市老新二泵站新建工程4个项目进行审计,对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一期潜江市中心医院工程总承包EPC、东荆新区城市路网建设工程、潜江站片区棚户区改造等3个项目实施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投资控制和工程造价情况、建设项目效益情况、项目运营、工程环境保护等。

【审计时间】20243月开始实施,12月底结束现场审计。

(五)完成省审计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落实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实施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审计,开展市教育局部门预算绩效情况审计、对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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