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关于印发<潜江市审计局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潜江市审计局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通知》)按照规范性文件有关程序实施,市审计局对该文件进行了后评估:
(一)本次评估目的:《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通知》相关内容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为《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通知》的今后修改完善提供依据。
(二)本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通知》就为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确保处罚合理适当进行明确,自2023年1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3日。
(三)评估过程:市审计局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通知》执行实际,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及法律顾问组成评估小组,对《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通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分析、论证《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通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评估结论:从《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通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实施情况及效果分析以及意见反馈情况,《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通知》可继续保留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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