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余热蒸汽管道输送工程穿越汉南河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6151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15:18:0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15:18:09 名  称: 关于湖北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余热蒸汽管道输送工程穿越汉南河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0-09 15:18 来源: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湖北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审批<湖北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余热蒸汽管道输送工程穿越汉南河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项目代码:2407-429005-04-01-8986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行政许可的规定,经研究后,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汉南河桩号1+950处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汉南河。

二、基本同意拟建工程涉河方案。拟建工程起点为湖北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余热蒸汽管网出口,沿潜江高新投化工管廊敷设至终点方圆钛白西北门蒸汽管网接入口。以定向钻方式穿越汉南河,穿越管道采用钢套钢成品管,保温结构采用3x10mm纳米气凝胶+70mm高温玻璃棉,外套管采用φ630x9 螺旋焊缝管,芯管采用φ377x8 无缝钢管。

定向钻管道入土点位于泽口街道办事处董滩村十组,距离汉南河迎水面坡顶线约94m,坐标为X=3373779.025,Y=392402.406;出土点位于泽口街道办事处泽口村二组,距离汉南河迎水面坡顶线约46m,坐标为X=3373726.576,Y=392180.200。穿越管道在竹市河左右岸堤顶处管顶埋深分别为7.79m和8.86m,河底管顶高程为22.71m1985国家高程基准),管顶距现状河底距离为3.57m。

三、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

四、该工程占用的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你单位应注意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妥善维护好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堤防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为确保防洪工程安全,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本市防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接受我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要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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