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潜江市城南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项目代码:2020-429005-77-01-0447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行政许可的规定,经研究后,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城南河右岸对应桩号19+530-20+730处实施潜江市城南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本工程包含湿地系统工程和拖船埠自然生态湿地工程两个部分。
二、基本同意工程涉河方案。湿地系统工程涉河部分为新建的进水泵站和2#出水八字口。新建的进水泵站位于城南河右岸桩号19+630处,穿堤管道采用DN1000钢管,进水八字口至防洪闸门处穿堤管道长48m。进水八字口底高程为23.5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管底高程为23.80m,防洪闸门处管底高程为23.40m,进水前池底高程为23.20m,防洪闸门采用1.2×1.2m铸铁闸门。临河侧进水口控制坐标为X=3350702.209、Y=402471.359,泵房控制坐标为:控制点1(X=3350684.104、Y=402420.329)、控制点2(X=3350671.409、Y=402417.093)、背水侧出水口控制坐标为X=3350675.2195、Y=402400.177。2#出水八字口位于东风泵站下游56m处,对应城南河右岸桩号为19+890,由防倒灌闸门沿东风泵站左岸堤内脚5m外顺堤铺设150mDN1200钢管道后,垂直下穿城南河右岸堤防(东风泵站出水渠左岸),出水口处管底高程为25.60m,临河侧出水口控制坐标为X=3350507.052、Y=402565.695。
拖船埠自然生态湿地工程涉河部分为城南河右岸新建的2#出水节制闸,位于城南河右岸桩号20+730处,节制闸分为泵排与自排两部分,自排部分进水八字口底高程为26.50m,泵排部分泵房水池底高程为24.10m,出水前池底高程为26.00m,出水前池至城南河出水八字口采用DN900焊接钢管连接,管长14m,出水八字口处采用1×1m铸铁闸门,出水八字口处管底高程为26.00m。临河侧出水口控制坐标为X=3349956.361、Y=403238.319,泵站控制坐标为:控制点1(X=3349951.571、Y=403225.046)、控制点2(X=3349950.674、Y=403218.796),背水侧进水口控制坐标为X=3349949.674、Y=403212.446。
三、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
四、该工程占用的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你单位应注意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妥善维护好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堤防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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