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启新程 实干护青绿 湖北生态环境系统多措并举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发布日期:2026-08-15 10:28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此举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开启“法典化”时代。

连日来,湖北生态环境系统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活动,从机关到基层、从课堂到一线,掀起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潮。

“一月一法”集中研学筑牢法治根基。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月一法”集中研学制度,推动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特邀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法案室主任刘海涛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专题解读辅导,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深入理解法典精神、准确把握法典要义提供了权威指导。

法典专项普法压实企业责任。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线上线下渠道,组织生态环境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7月底,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26年全省重点行业企业普法培训班,全省3000余家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通过在线学习参加培训。培训紧紧围绕即将全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开展宣讲,系统解读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与最新政策要求,包含排污许可合规管理、环境税申报实操、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例警示等重点内容,全方位覆盖企业环保管理流程。

因地制宜普法锤炼履职本领。十堰市聚焦噪声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民生热点,创新“每月一主题、每月一主讲”机制,扎实做好法典实施前的学法准备工作,力求将法典新规转化为解决噪声扰民、废气排放等身边问题的实际能力和为民办实事的治理实效;黄冈市围绕案卷合规、法典核心条款、移动源监管、畜禽养殖执法、监测数据监管五大模块开展靶向培训,邀请律师与执法骨干以案释法,厘清处罚尺度与法律衔接难点;恩施州开展“执法人员讲法典”学习交流活动,由执法骨干领讲,结合本地典型案件拆解执法难点,并推行“每周一学”全员通读原文,为法典平稳落地筑牢根基。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法典为遵循健全地方法规体系,以法典为标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法治之力守护荆楚绿水青山。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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