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目录
一、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职能
二、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基本情况
三、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二)、关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情况
2、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九)、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四、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25年度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七、名词解释
2025年度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部门预算
2025年度部门预算于2025年1月26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5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基本情况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潜机编办[2014]18号文件精神,设立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我中心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南路48号,单位负责人:张宇。内设办公室、宣教室、展馆室。年末全额财政在职人员2人,事业自收自支在职人员1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为:节能环保支出。本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39.46万元。2025年收支较上年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24年7月新增一名全额财政人员,取消了项目支出预算,上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2.6万元。
(二)、关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39.4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39.4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33.36万元,占84.54%;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1万元,占15.46%。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4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6万元。支出为:节能环保支出39.46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3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25年新增一名全额财政人员,取消了项目支出预算,上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2.6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行政运行支出33.36万元,占84.54%;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行政运行支出6.10万元,占15.4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39.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33万元,下降13.82%;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33.36万元;公用支出6.1万元。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4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3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医疗保险。
2、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无支出预算。
(九)、项目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项目预算数为0万元。
四、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项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本条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条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6742 元。固定资产 136742 元。具体为:通用设备:136742 元。
六、预算公开表格如下: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 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 单位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 5%,不得高于 1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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