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协调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城乡生态环境综合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协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生态环境工作。协调配合开展市本级的自然资源资产中生态环境审计工作,并督促实施反馈意见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配合组织对各区镇处和相关部门的自然资源资产中生态环境审计工作,并督促实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应急事故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对各地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十三)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行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共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潜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潜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9]102号)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潜办文[2019]25号)文件精神、《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潜文[2010]1号)文件精神,设立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南路48号,单位负责人:刘平。共有5个独立编制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科技与合作科)7个科室。事业单位:4个,即:潜江市环境监测站、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潜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全局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5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5人、事业全额财政22人、事业自收自支在职人员1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本级决算和4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潜江市环境监测站
3.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4.潜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5.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部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6,540.8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3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5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八、其他收入 | 8 | 392.19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9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6,931.29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4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1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2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3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4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5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6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6,933.01 | 本年支出合计 | 57 | 6,931.29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5.00 | 结余分配 | 58 | 1.05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193.57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9 | 199.24 |
总计 | 30 | 7,131.58 | 总计 | 60 | 7,131.58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部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6,933.01 | 6,540.83 | 392.19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6,933.01 | 6,540.82 | 392.19 |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4,218.21 | 3,979.74 | 238.47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2,795.09 | 2,767.30 | 27.79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1,423.12 | 1,212.44 | 210.68 | ||||
211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319.56 | 165.84 | 153.72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319.56 | 165.84 | 153.72 | ||||
21103 | 污染防治 | 2,395.24 | 2,395.24 | |||||
2110301 | 大气 | 1,291.24 | 1,291.24 | |||||
2110302 | 水体 | 1,104.00 | 1,104.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 ||
部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6,931.29 | 2,795.41 | 4,135.88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6,931.29 | 2,795.41 | 4,135.88 |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4,216.49 | 2,795.41 | 1,421.08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2,795.41 | 2,795.41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1,421.08 | 1,421.08 | ||||
211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319.56 | 319.56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319.56 | 319.56 | ||||
21103 | 污染防治 | 2,395.24 | 2,395.24 | ||||
2110301 | 大气 | 1,291.24 | 1,291.24 | ||||
2110302 | 水体 | 1,104.00 | 1,104.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 ||
部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6,540.8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6,537.45 | 6,537.45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6,540.83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6,537.45 | 6,537.45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151.47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154.85 | 154.85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151.47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6,692.30 | 总计 | 64 | 6,692.30 | 6,692.3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部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6,537.45 | 2,763.82 | 3,773.63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6,537.45 | 2,763.82 | 3,773.63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3,976.37 | 2,763.82 | 1,212.55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2,763.82 | 2,763.82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1,212.55 | 1,212.55 | |
211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165.84 | 165.84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165.84 | 165.84 | |
21103 | 污染防治 | 2,395.24 | 2,395.24 | |
2110301 | 大气 | 1,291.24 | 1,291.24 | |
2110302 | 水体 | 1,104.00 | 1,104.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 ||
部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459.97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8.30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685.56 | 30201 | 办公费 | 22.17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21.79 | 30202 | 印刷费 | 14.76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395.20 | 30203 | 咨询费 | 4.8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43.12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46.08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79.20 | 30205 | 水费 | 2.64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25.16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32.33 | 30206 | 电费 | 30.32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99.70 | 30207 | 邮电费 | 6.01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88.95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9.58 | 30211 | 差旅费 | 30.59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01.58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78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1.71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43 | 30215 | 会议费 | 2.29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0.76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17.96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23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1.83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9.89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25.61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61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4.66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14.41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22.62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27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6.94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1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73 | ||||||
人员经费合计 | 2,492.41 | 公用经费合计 | 271.4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部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
部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部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40.52 | 38.22 | 17.96 | 20.26 | 2.30 | 40.27 | 38.04 | 17.96 | 20.08 | 2.2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31.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53.74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省级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我部门2024年度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933.0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6.88万元,增长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40.83万元,占本年收入94.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392.19万元,占本年收入5.7%。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6931.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1.73万元,增长10.6%。其中:基本支出2795.41万元,占本年支出40.3%;项目支出4135.88万元,占本年支出5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692.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7.70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省级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我部门2024年度收入相应增加。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40.83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96.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省级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我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故导致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故导致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4.32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省级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我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7.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6537.45万元,占100.01%。主要是用于节能环保支出(类)(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42.70万元,支出决算为653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76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76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5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其主要原因:财政追加了自收自支工作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年下达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从而导致年末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年下达了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从而导致年末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40.5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4%。较上年增加17.00万元,增长73.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我局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了燃料、维修等车辆方面的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单位公务用车年久、老化已无法正常使用,经报批后本年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我局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38.22万元,支出决算为38.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5%;较上年增加15.94万元,增长72.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我局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了燃料、维修等车辆方面的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单位公务用车年久、老化已无法正常使用,经报批后本年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大幅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96万元,主要是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工作所需的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7.0%,较上年增加1.06万元,增长90.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尽量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用于省级或市级环保执法检查、督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5个,2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66万元,下降9.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87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1、由于单位公务用车年久、老化已无法正常使用,经报批后本年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大幅增加。2、为满足办公需求本年新购置部分办公设备。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0.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价值:6356.04万元;其中:房屋710.42万元;车辆16辆,价值595.59万元;设备4985.17万元;家具类64.86万元。无形资产:228.94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共有车辆1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10台(套),金额:1578.77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小组,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态环境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专项支出,在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等方法。2024年我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100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 2024年度潜江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见“第五部分附件”。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
无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噪声(项):反映政府在治理噪声与震动污染方面的支出。
辐射(项):反映政府在核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2024年度潜江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
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已完成全年年度绩效目标值,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保障部门基本支出,机构运转,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加强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施土壤治理修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化众知晓度,树立了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没有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三)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支出情况及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部门总支出:本年全局总支出6931.29万元,1、基本支出2795.41万元,其中:⑴工资福利支出2489.8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29.7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12万元。2、项目支出4135.88万元,其中:⑴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 1196.87元;(3)对企事业补助支出1551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1388.01万元。
重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扛牢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政治责任。积极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强重点流域日常监测监管,强化监测预警和调度处置,每日随时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与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影响,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县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谋划治理项目45个19.74亿元,已开工建设17个。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交办并督促整改问题11个,全力保障饮水安全。构建有效的生态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实施“绿盾”行动,开展并落实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巡查监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成15个无废细胞建设、149家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估,审核转移联单1235条,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气,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10大攻坚行动36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五个一批”工作清单。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50个,立案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机构2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核发试点改革举措获省通报表扬。加强道路、建筑工地扬尘及餐饮油烟等城市面源污染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9次,工作提示函13次。组建23个帮扶专班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督办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线索移交机制,全年火点数较上年下降50%,全省排名第三。坚持系统治水,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四湖总干渠、东荆河、汉南河等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提升行动。制发洪湖流域四湖总干渠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及重点工作清单,系统推进水质改善。落实市域跨区镇断面考核,每月通报水质情况。推进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11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111个;总干渠、汉南河76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治66个,整治完成率86.8%。强化综合治土,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29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3个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农用地环境保护,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国家地下水风险管控点位水质稳定。按季压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会战,统筹推进河渠“清四乱”、生活垃圾治理、道路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新增完成3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5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7条国家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1.41%,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创建引领,持续夯实生态环境基础。加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完成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并提交验收申请。积极落实湖北生态省建设任务,形成典型案例15个。联合多部门广泛开展系列生态环境宣教活动,展出环保类展板40余块,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营造了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指导40家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指导4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全市13家控排企业参加碳排放核查及碳交易。
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是保障部门基本支出,机构运转,推动秸秆禁烧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开展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评估项目工作,推动村镇文化、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人居等环境方面的持续改善。三是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实施土壤治理修复。四是维护市域内核与辐射源实施监控监管,确保我市辐射环境质量达标。五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自评小组对本部门整体绩效实施情况进行自评,根据我局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已完成全年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值,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保障部门基本支出,机构运转,推动秸秆禁烧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数量指标:生态环境局职工2024年实际补贴发放在职人员152人;时效指标:支付进度率100%;质量指标:各项职能工作正常运转保障率100%;成本指标:公用经费229.72万,人员经费2489.89万。数量指标:秸秆禁烧宣传巡查次数60次;时效指标:工作完成及时率100%;质量指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成本指标:秸秆禁烧工作经费20万元,实际执行数23.7万元,差额由市生态环境局公用经费行政支付。
目标2:开展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评估项目工作,推动村镇文化、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人居等环境方面的持续改善。数量指标:完成《湖北省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评估报告》《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典型事迹》《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摘要》等验收报告资料一套;时效指标:于2024年8月按照创建相关要求完成系列创建申报材料(创建验收报告、佐证材料等)准备工作;质量指标:报请市政府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2024年4月29日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入库申请的函》《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验收的函》,并全面完成创建申报准备工作;成本指标: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项目2024年度拨付项目资金7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9.9万元。
目标3: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实施土壤治理修复。
加强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数量指标:监测设备运维数量15套(恶臭在线12套、广场噪声2套、空气自动站2套、VCOS监测站1套)、建设微型空气站点设备数量15套;时效指标:实际运维保障及时率97.8%;质量指标:实际有效检测率96.5%;成本指标:环保监测项目运维费使用限额84万元,实际使用经费72.5万元。数量指标:建设微型空气站点设备数量15套;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及时率,拟定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实际2024年6月14日完成;质量指标:微型空气站设备验收合格率100%;成本指标:潜江市微型空气站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成本48万元,实际使用经费45万元。数量指标:建设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备数量7套;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完成时限,拟定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际2024年11月10日完成;质量指标: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率100%;成本指标: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成本73.5万元,实际使用经费72.9万元。数量指标:机动尾气遥感监测数量10次,大气PM2.5、氮氧化物监测数量48次,加油站回收系统检测数量62次;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质量指标:工作实施合格率90%;成本指标:大气环境检测工作经费21万元,实际使用经费20.99万元。加强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数量指标:水源地巡查数2个、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数2个、水质自动站基础保障及设备维护9个;时效指标:完成了全年的巡查、监测、运维及评估任务,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89.9%,省控考核断面达标率83.3%,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相关工作任务完成率100%;成本指标:水污染防治项目费用86万元,实际使用84.1万元。数量指标: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数量39个,完成应急监测和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任务4份;时效指标:按月和季度完成监测任务,提交监测报告;质量指标:监测结果准确性100%;成本指标: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费用72万元,实际使用69.64万元。数量指标:每年编制4期质量公报;质量指标:数据检测报告,合规有效;成本指标: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费用35万元,实际使用35万元。数量指标:地表水微型水站17个;时效指标:运维反应时间24小时、水源地巡查、评估完成及时率100%;成本指标:地表水微型监测站运维费61.2万元,实际使用61.2万元;社会效益指标:监测样点数覆盖率100%、减少辐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治理修复。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76个;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质量指标: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成本指标:潜江市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经费18万元,全年执行数17.78万元。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33个;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质量指标: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成本指标:潜江市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经费10万元,全年执行数9.6266万元。数量指标:监专题指导3次,现场跟踪服务2次,评估次数4次;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各项评估工作;质量指标:季度调度工作完成率100%,年度总结报告完成率100%;成本指标:潜江市“无废城市”2024年建设与评估技术服务项目经费14万元,全年执行数13.95万元。
目标4:维护市域内核与辐射源实施监控监管,确保我市辐射环境质量达标。数量指标:完成抽检50个通信基站、完成1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抽检监测、完成2家输变电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监测;时效指标:按时限完成了全年的抽检及评估任务;质量指标:5G站点辐射抽检完成率、涉核企业辐射抽检完成率和变电站监测完成率100%;成本指标:核与辐射源环境影响监督性抽检项目预算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8.7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目标:5: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数量指标: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实际监控2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数量10家,4部防爆对讲机及一部防爆照相机用于现场执法,监控中心机房1个,监测监察车辆2台,完成率100%;时效指标:相关数据稳定传输,及时率100%;质量指标:相关平台稳定运行,监控数据有效传输,完成率100%;成本指标:环境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经费36.84万元,全年执行数36.488元;社会效益指标:保护生态环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94%,PM2.5平均浓度31.1μg/m3,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全年火点数较上年下降50%,全省排名第三。主要河流中汉江潜江段、东荆河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Ⅱ类标准,田关河、西荆河、百里长渠、兴隆河等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湖泊水质整体保持稳定。汉江泽口、红旗码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持续保持在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土壤环境稳定可控。加强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15家,确保了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证生态环境各项职能工作正常运转保障率100%,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公众满意度年初目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项目上年度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4年部门预算挂勾。
2024年潜江市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4年潜江市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8万元,全年执行数17.78万元,执行率为98.77%。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经费18万元。
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实际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实际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64个,实际监测点位数76个。
质量指标: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已掌握土壤环境质量。
时效指标: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监测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自2017年起,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体,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应按照环评批复及有关监测规范要求,每年至少自行开展一次厂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环保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为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工作任务,市财政在2022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
在编报2024财政部门预算时,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并经审核批复的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经费18万元。
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64个。
质量指标: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时效指标:12月31日前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8万元,全年执行数17.8万元,执行率为98.89%。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8万元,全年执行数17.78万元,执行率为98.77%。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实际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实际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64个,实际监测点位数76个。
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完成情况为已掌握。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2月31日前完成,于12月31日前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项目上年度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4年部门预算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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