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3322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年10月23日 17:27:5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3日 17:27:52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6-10-23 17:27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说明:目录页码自行编辑)

第一部分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协调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城乡生态环境综合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协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生态环境工作。协调配合开展市本级的自然资源资产中生态环境审计工作,并督促实施反馈意见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配合组织对各区镇处和相关部门的自然资源资产中生态环境审计工作,并督促实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应急事故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对各地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十三)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行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共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潜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本级决算组成。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潜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9]102号)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潜办文[2019]25号)文件精神、《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潜文[2010]1号)文件精神,设立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我局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南路48号,单位负责人:刘平。共有5个独立编制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执法监督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7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4,904.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545.8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5,451.3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5,450.12

本年支出合计

57

5,451.31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87.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186.07

总计

30

5,637.37

总计

60

5,637.37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1.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5,450.12

4,904.24





545.88

211

节能环保支出

5,450.12

4,904.24





545.88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073.49

2,527.61





545.88

2110101

行政运行

532.92

530.83





2.09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540.57

1,996.78





543.79

21103

污染防治

2,376.63

2,376.63






2110301

大气

1,280.58

1,280.58






2110302

水体

1,096.05

1,096.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1.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451.31

534.11

4,917.2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5,451.31

534.11

4,917.20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074.68

534.11

2,540.57




2110101

行政运行

534.11

534.11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540.57


2,540.57




21103

污染防治

2,376.63


2,376.63




2110301

大气

1,280.58


1,280.58




2110302

水体

1,096.05


1,096.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904.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4,904.48

4,904.48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4,904.24

本年支出合计

59

4,904.48

4,904.4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24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24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4,904.48

总计

64

4,904.48

4,904.4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4,904.48

531.07

4,373.4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4,904.48

531.07

4,373.41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2,527.85

531.07

1,996.78

2110101

行政运行

531.07

531.07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996.78


1,996.78

21103

污染防治

2,376.63


2,376.63

2110301

大气

1,280.58


1,280.58

2110302

水体

1,096.05


1,096.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48.4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2.3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78.55

30201

办公费

29.92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03.74

30202

印刷费

6.28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25.77

30204

手续费


310

资本性支出

0.34

30106

伙食补助费

61.23

30205

水费

2.75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30206

电费

29.3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3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7.63

30207

邮电费

3.57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8.17

30208

取暖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32

30209

物业管理费

0.12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11

差旅费

18.67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6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6.35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22.40

30213

维修(护)费

3.04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4

租赁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5

会议费

1.99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98

30216

培训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1.96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9.98

30226

劳务费

15.62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6.23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8

工会经费

14.75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9

福利费

17.8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09

奖励金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7

39909

经常性赠与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41

39910

资本性赠与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28













人员经费合计

358.42

公用经费合计

172.6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1.58

6.35

3.27


3.27

1.96

11.58

6.35

3.27


3.27

1.9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637.3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77.03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省级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我部门2025年度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5450.12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77.55万元,增长2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4.24万元,占本年收入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545.88万元,占本年收入1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5451.3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8.22万元,增长27.6%。其中:基本支出534.11万元,占本年支出9.8%;项目支出4917.20万元,占本年支出9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904.48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4.79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本年中央、省级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我部门2025年度收入相应增加。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4.24万元,比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844.3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中央、省级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我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4年度决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故导致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4年度决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导致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4.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 %。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3.97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省级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我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4.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904.48万元,占100.00%。主要是用于节能环保支出(类)(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52.39万元,支出决算为490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2.49万元,支出决算为5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财政口径将部分自收自支人员奖励性工资安排在局本级,实际执行在二级单位。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年追加了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从而导致年末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12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1.07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35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7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9.27万元,下降44.5%。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以及过紧日子的思想,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从而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为6.35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6.35万元,增长100%。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对外访问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5.35万元,下降82.4%。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加强管理,减少开支。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该项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保养、保险、过路过桥费等。2025年度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12.1%。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外事接待工作。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该项支出。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或市级生态环保检查、督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共接待来访团组22个,2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1.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支出较上年发生变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项目11个,涉及资金4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秸秆禁烧综合事务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20万元,实际执行数20万元,执行率为100%。完成的绩效目标: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完成巡查90次。二是质量指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三是时效指标:全年工作完成及时率100%。四是社会效益指标:环保意识提升度。五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2.潜江市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10万元,实际执行数9.8万元,执行率为9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6个、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66个。二是质量指标: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三是时效指标:12月31日前完成。四是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地下水环境改善。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3.核与辐射源环境影响监督性抽检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9万元,实际执行数8.455万元,执行率为93.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完成数量指标3项,完成率100%。其中5G站点抽检监测数50个,实际完成抽检50个通信基站;涉核企业抽检监测数15家,实际完成1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抽检监测,对2家输变电站电磁环境和噪声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实际完成2家输变电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监测。二是质量指标:完成质量指标3项,即5G站点辐射抽检完成率、涉核企业辐射抽检完成率和变电站监测。三是时效指标:完成时效指标1项,完成了全年的抽检及评估任务。

4.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18万元,实际执行数17.8万元,执行率为98.8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实际监测企业对象数16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实际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64个,实际监测点位数132个。二是质量指标: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已掌握土壤环境质量。三是时效指标: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监测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四是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5.大气和噪声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73万元,实际执行数48.94万元,执行率为6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资金支持运维项目数量6个,实际运维6个(泽口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站、王场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站、园区VOCs站、恶臭站、园林青和南门河广场噪声、机动车监管平台),达到预期。二是质量指标:监测系统有效监测率≥95%,实际有效检测率96.2%,达到预期。三是时效指标:运维及时率≥92%,实际运维保障及时率93.3%,达到预期。四是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幸福提升,2025年我市空气质量PM2.5年均27.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41天,全省排名第2,居民幸福感提升,达到预期。五是生态效益指标:优良天数比例≥83%,2025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93.4%,达到预期。六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实际满意度90%,达到预期。

6.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69.9万元,实际执行数69.9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完成的数量指标1项(编制创建申报材料),完成率100%。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完成创建申报材料;实际完成《湖北省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完成情况报告》《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档案资料》等创建申报材料一套。二是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项(通过国家验收),完成率10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完成2025年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实际已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印制《市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工作联系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潜江市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并报送省主管部门审核。三是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项(2025年12月前完成创建申报工作),完成率100%。应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于2025年8月完成相关创建完成情况报告、创建指标建设档案资料的准备及上报工作;已于2025年8月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系列创建申报材料(创建完成情况报告、指标建设档案材料等)及上报工作。四是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项(推动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完成率100%。应推动全市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已于2023年7月报请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进动员会,并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印发《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2024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潜江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资料收集评估工作的通知》《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第二轮资料收集对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工作联系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潜江市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系列工作文件,推动全市各地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各项创建工作提前准备完成。五是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1项(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完成率100%。应结合创建工作目标,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际结合创建31项考核指标要求,实现8项指标在2022-2024年期间建设成效的显著提升,分别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河湖岸线保护率”(在国家、省或鄂中地区建设成效显著,排名位居前列),其他指标均保持稳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民众满意度不低于80%),完成率100%。应结合创建工作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已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配合市统计局完成潜江市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满意程度为94.3%。

7.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4万元,全年执行数13.988万元,执行率99.9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专题指导≥3次,现场跟踪服务≥2次,评估次数≥4次。二是质量指标:季度调度工作完成率100%,年度总结报告完成率100%。三是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各项评估工作。四是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五是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80%。

8.环保督察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20万元,实际执行数17.12万元,执行率为85.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20万元,实际使用经费17.12万元,达到预期。二是数量指标:配合督察次数1次,达到预期。三是质量指标:有效保障环保督察工作,环保督察工作得到全面保障,完成2025年38项年度整改销号任务,达到预期。四是时效指标:配合督察时限1个月,达到预期。五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工作人员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100%,达到预期。

9.洪湖流域潜江区域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50万元,实际执行数40万元,执行率为80%。一是质量指标:完成率100%。二是时效指标:完成率100%。三是成本指标:完成率100%。四是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社会公众满意率90%。五是效益指标:完成效益指标1项,完成率100%。

10.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50万元,实际执行数24万元,执行率为4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建设公共烟廊≥5个,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二是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5%,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未验收。三是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95%,项目未完工,未达到预期。四是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幸福提升,项目未完工,暂无法评估。五是生态效益指标:优良天数比例≥83.5%,2025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93.4%,达到预期。六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在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时未进行满意度调查。由于项目正在实施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暂时无法自评。

11.水污染防治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执行数86万元,实际执行数86万元,执行率为100%。一是数量指标:计划水源地巡查数2个,实际完成水源地巡查数2个;计划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数2个,实际完成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数2个;计划水源地周边土壤监测2次,实际完成水源地周边土壤监测2次;计划水源地水质监测8次,实际完成水源地水质监测8次;计划水质自动站基础保障、设备维护11个,实际完成水质自动站基础保障、设备维护11个。二是质量指标:计划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3.3%,实际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计划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8.9%,实际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计划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实际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三是时效指标:计划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完成时间为5-10月,实际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完成时间为5-10月;计划水源地水质监测为1次/季,实际水源地水质监测为1次/季;计划水源地周边土壤监测为1次/年,实际水源地周边土壤监测为1次/年;计划水质自动站设备运行维护频次为1次/周,设备故障或数据异常及时到现场,实际水质自动站设备运行维护频次为1次/周,设备故障或数据异常及时到现场。四是社会效益指标:计划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实际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是生态效益指标:计划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83.3%,实际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为100%。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计划社会公众满意度≧80%,实际社会公众满意度为90%。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通过引入绩效评价加强了项目规划、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本单位无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无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十)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噪声(项):反映政府在治理噪声与震动污染方面的支出。

辐射(项):反映政府在核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九)其他专用名词。

本部门无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5年度秸秆禁烧综合事务管理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的各项要求,本项目均满足各项指标要求,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全年预算执行数20万元,实际执行数20万元,执行率为100%。

  1. 完成的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20万元。

数量指标:巡查90次。

质量指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时效指标:全年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环保意识提升度。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1.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为实现绩效评估指导作用,同时确保2026年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我项目组要求该项目预算经费安排在25万元以上。

1.下一步改进措施

禁烧办将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引导,强化巡查管控。

  1.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财政部门预算时,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并经审核批复的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数量指标:巡查次数90次。

时效指标:全年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质量指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2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环保意识提升度。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2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项目实施单位是市生态环境局,具体由市禁烧办负责管理。该项目实际支出20万元,具体使用第三方无人机宣传巡查支出及会务、租赁巡查车辆。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20万元,全年执行数20万元,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计划项目成本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完成率100%。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2025年巡查次数90次,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③时效指标:全年工作任务时限。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环保意识提升度。

生态效益指标:节约资源、环境保护。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90%

  1.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附件2

2025年潜江市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5年潜江市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0万元,全年执行数9.8万元,执行率98%。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使用经费限额10万元以内。

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6个、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66个。

质量指标: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时效指标:12月31日前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地下水环境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湖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持续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有效监管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基本建成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为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工作任务,市财政在2025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

在编报2025年财政部门预算时,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并经审核批复的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经济成本指标:经费使用限额10万元以内。

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33个。

质量指标: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时效指标:12月31日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地下水环境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0万元,全年执行数9.8万元,执行率为98%。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0万元,全年执行数9.8万元,执行率为98%。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实际监测企业对象数16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实际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33个,实际监测点位数66个。

质量指标: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时效指标: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促进地下水环境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达到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项目上年度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6年部门预算挂勾。

(五)其他佐证材料

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等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的环境监测(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附件3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度核与辐射源环境影响监督性抽检项目

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5年度核与辐射源环境影响监督性抽检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5年度核与辐射源环境影响监督性抽检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数9万元,实际执行数8.455万元,执行率为93.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数量指标3项,完成率100%。其中5G站点抽检监测数50个,实际完成抽检50个通信基站;涉核企业抽检监测数15家,实际完成1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抽检监测,对2家输变电站电磁环境和噪声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实际完成2家输变电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监测。

完成质量指标3项,即5G站点辐射抽检完成率、涉核企业辐射抽检完成率和变电站监测。完成时效指标1项,完成了全年的抽检及评估任务。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目的

按照《2025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文件要求,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辐射监测任务。

(2)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2025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文件要求,

我局于2025年5月-11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5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共抽测50座通信基站、1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2家输变电站电磁环境和噪声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50座抽测通信基站监测点位功率密度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频率范围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1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电离辐射监测结果均满足国家标准及法规要求,2座输变电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国家标准及法规要求。

2.项目资金情况

2025年度核与辐射源环境影响监督性抽检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数9万元,实际执行数8.455万元,执行率为93.9%。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度核与辐射源环境影响监督性抽检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数9万元,实际执行数8.455万元,执行率为93.9%。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指标均100%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均100%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服务对象满意度上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项目上年度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5年部门预算挂勾。

(五)其他佐证材料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批复表

2、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3、监测项目合同

4、潜江市2025年通信基站监督性监测报告

5、潜江2025年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

6、潜江市2025年输变电站电磁环境和噪声监督性监测报告


附件4

2025年潜江市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5年潜江市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8万元,全年执行数17.8万元,执行率为98.8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经费≦18万元。

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实际监测企业对象数16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实际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64个,实际监测点位数132个。

质量指标: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已掌握土壤环境质量。

时效指标: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监测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自2017年起,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体,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应按照环评批复及有关监测规范要求,每年至少自行开展一次厂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环保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为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工作任务,市财政在2025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

在编报2025财政部门预算时,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并经审核批复的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经费≦18万元。

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64个。

质量指标: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时效指标:12月31日前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8万元,全年执行数17.8万元,执行率为98.89%。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8万元,全年执行数17.8万元,执行率为98.89%。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监测企业对象数11个,实际监测企业对象数16个;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实际监测园区对象数5个;监测样点数64个,实际监测点位数132个。

质量指标:指标值为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完成情况为已掌握。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2月31日前完成,于12月31日前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项目上年度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6年部门预算挂勾。

(五)其他佐证材料

潜江市2025年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协议。


附件5

2025年度潜江市大气和噪声监测系统技术

服务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的各项要求,本项目均满足各项指标要求,自评得分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73万元,全年执行数48.94万元,执行率为67%。

  1. 完成的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项目经费使用限额≤7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48.94万元,达到预期。

数量指标:资金支持运维项目数量6个,实际运维6个(泽口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站、王场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站、园区VOCs站、恶臭站、园林青和南门河广场噪声、机动车监管平台),达到预期。

质量指标:监测系统有效监测率≥95%,实际有效检测率96.2%,达到预期。

时效指标:运维及时率≥92%,实际运维保障及时率93.3%,达到预期。

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幸福提升,2025年我市空气质量PM2.5年均27.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41天,全省排名第2,居民幸福感提升,达到预期。

生态效益指标:优良天数比例≥83%,2025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93.4%,达到预期。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实际满意度90%,达到预期。

  1.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由于该项目服务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6年4月13日,合同跨年度,根据合同约定,预算资金暂未完全拨付,存在资金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合同期满后,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下一步我科室将加强对运维单位的管理,保障运维服务的质量提升,助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

  1.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情况

为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保障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市财政在2025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项目名称为潜江市大气和噪声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为73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12套恶臭在线监测系统、2套广场噪声监测系统、2套空气自动站、1套VCOS监测站的运维服务、机动车监管平台运维。

在编报2025年财政部门预算时,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并经审核批复的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成本指标:项目经费使用限额≤73万元

数量指标:资金支持运维项目数量6个

质量指标:监测系统有效监测率≥95%

时效指标:运维及时率≥92%

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幸福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优良天数比例≥83%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7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项目实施单位是市生态环境局,具体由大气环境科负责管理。该项目实际支出48.94万元,具体使用6个项目运维支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73万元,全年执行数48.94万元,执行率为67%。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经费使用限额≤73万元,实际使用经费48.94万元,达到预期。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资金支持运维项目数量6个,实际运维6个,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监测系统有效监测率≥95%,实际有效监测率96.2%,完成率100%。

③时效指标。运维保障及时率≥92%,实际运维及时率93.3%,完成率10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社会效益指标:2025年我市空气质量PM2.5年均27.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41天,全省排名第2,居民幸福感提升,完成率100%。

②生态效益指标:优良天数比例≥83%,2025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93.4%,完成率100%。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发放问卷调查10份,收回问卷调查10份,其中满意9份,不满意1份,满意度90%。

  1.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佐证材料

1.项目运维记录

2.问卷调查表


附件6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度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5年度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项目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项目申报预算费150万元,项目中标金额139.8万元,结合创建工作实际,该项目2025年度拨付项目资金7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9.9万元,执行率为99.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的经济成本指标1项(项目成本139.8万元),完成率100%。按照政府公开采购流程(竞争性谈判),我局与中标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中约定“中标单位协助我局完成2024年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后拨付合同总额50%,若未能创建成为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则需协助我局完成2025年第九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后再拨付尾款50%(69.9万元)”。目前,中标单位已协助我局完成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创建申报工作。

完成的数量指标1项(编制创建申报材料),完成率100%。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完成创建申报材料;实际完成《湖北省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完成情况报告》《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档案资料》等创建申报材料一套。

质量指标1项(通过国家验收),完成率10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完成2025年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实际已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印制《市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工作联系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潜江市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并报送省主管部门审核。

时效指标1项(2025年12月前完成创建申报工作),完成率100%。应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于2025年8月完成相关创建完成情况报告、创建指标建设档案资料的准备及上报工作;已于2025年8月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系列创建申报材料(创建完成情况报告、指标建设档案材料等)及上报工作。

社会效益指标1项(推动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完成率100%。应推动全市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已于2023年7月报请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进动员会,并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印发《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2024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潜江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资料收集评估工作的通知》《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第二轮资料收集对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工作联系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潜江市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系列工作文件,推动全市各地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各项创建工作提前准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1项(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完成率100%。应结合创建工作目标,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际结合创建31项考核指标要求,实现8项指标在2022-2024年期间建设成效的显著提升,分别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河湖岸线保护率”(在国家、省或鄂中地区建设成效显著,排名位居前列),其他指标均保持稳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民众满意度不低于80%),完成率100%。应结合创建工作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已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配合市统计局完成潜江市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满意程度为94.3%。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5年,按照2024年修订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我局完成了创建短板排查与补充完善,于4月上旬完成系列创建材料准备。4月中旬,生态环境部结合国务院清理示范创建工作新要求,再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改并征求意见,省生态环境厅同步调整省级遴选工作安排,要求各创建地区对照《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申报省级审核遴选细则(试行)》等要求,系统开展创建自评估,满足要求的地区准予入围2025年省级遴选名单。经与省厅对接,我局与技术服务单位针对上级

创建工作调整动态。第一时间同步调整创建相关资料,申报入围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省级遴选工作名单。

在多轮次意见征求后,生态环境部2025年8月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新的规程调整的核心内容2个方面:一是优化遴选原则,改为“达标创建、总量控制、每三年命名一批”,全国每批次命名名额约100个,湖北省分配名额约5个,2025年为第一轮次遴选年,下一批次遴选为2028年;二是调整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由24项增至28项,参考性指标由6项增至7项。

针对最新规程及创建要求,我局与技术服务单位立即组织市直相关部门逐项对标自查指标完成情况、补充佐证资料。根据省生态环境厅8月19日省级遴选预审通知,8月3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工作。从省厅对接了解到2025年全省共25个地方申报参加遴选,受指标体系调整变化、要求更严、名额缩减等因素影响,湖北省最终入选只有武汉江岸区、宜昌兴山县、咸宁通山县、恩施来凤县等4个地方,潜江、仙桃等21个地方均未入选。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各项创建指标的监督指导工作,做好各年度创建备案地区的备案工作,为2028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下基础。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目的

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2021年修编),对各市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其中,潜江市应于2025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2)年度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24号)、《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远景目标纲要》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部署、《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8年)》《湖北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我局已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24号)《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等相关要求,牵头全面完成系列创建工作的部署落实和申报验收。

2.项目资金情况

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项目申报预算费150万元,项目中标金额139.8万元,结合创建工作实际,该项目2025年度拨付项目资金7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9.9万元,执行率为99.9%。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项目申报预算费150万元,项目中标金额139.8万元,结合创建工作实际,该项目2025年度拨付项目资金7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9.9万元,执行率为99.9%。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成本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等方面均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指标等方面均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4年度,本项目拨付项目资金7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9.9万元,执行率为99.9%。

  1. 其他佐证材料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3、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建基地备案地区的报告

5、市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工作联系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潜江市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6、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完成情况报告

7、2022-2024年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佐证台账资料一套


附件7

潜江市“无废城市”2025年建设与评估技术服务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潜江市“无废城市”2025年建设与评估技术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4万元,全年执行数13.988万元,执行率99.91%。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限额14万元。

数量指标:专题指导≥3次,现场跟踪服务≥2次,评估次数≥4次。

质量指标:季度调度工作完成率100%,年度总结报告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各项评估工作。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8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根据《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鄂环发〔2023〕9号),落实季度调度,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完成上季度工作进展报告;实施年度总结评估,次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总结报告,推进重点“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和“无废城市”工程实施。为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工作任务,市财政在2025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

在编报2025年财政部门预算时,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并经审核批复的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限额14万元。

数量指标:专题指导≥3次,现场跟踪服务≥2次,评估次数≥4次。

质量指标:季度调度工作完成率100%,年度总结报告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各项评估工作。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80%。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4万元,全年执行数13.988万元,执行率99.91%。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14万元,全年执行数13.988万元,执行率99.91%。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年度设置专题指导≥3次,现场跟踪服务≥2次,评估次数≥4次;实际开展5次专题指导,2次现场跟踪,5次评估。

质量指标:季度调度工作和年度总结报告完成率均为100%。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各项评估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了8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项目上年度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5年部门预算挂勾。

(五)其他佐证材料

潜江市“无废城市”2025年建设与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附件8

2025年度环保督察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5年度环保督察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7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5年度环保督察专项经费项目申报预算费20万元,批复预算费2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7.12万元,执行率为85.6%。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20万元,实际使用经费17.12万元,达到预期。

数量指标:配合督察次数1次,达到预期。

质量指标:有效保障环保督察工作,环保督察工作得到全面保障,完成2025年38项年度整改销号任务,达到预期。

时效指标:配合督察时限1个月,达到预期。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工作人员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100%,达到预期。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科室将进一步加强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和资金使用效率。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工作及反馈问题整改。

  1. 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我市持续做好中央、省每年例行生态环保督察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2025年度环保督察专项经费项目申报预算费20万元,批复预算费2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7.12万元,执行率为85.6%。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度环保督察专项经费项目申报预算费20万元,批复预算费2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7.12万元,执行率为85.6%。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指标均100%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服务对象满意度上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1.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1. 其他佐证材料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批复表

2、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附件9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度洪湖流域潜江区域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溯源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5年度洪湖流域潜江区域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溯源自评得分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5年度洪湖流域潜江区域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批复预算费5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0万元,执行率为8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质量指标,完成率100%。

完成时效指标,完成率100%。

完成成本指标,完成率100%

完成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社会公众满意率90%。

完成效益指标1项,完成率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为推动不达标排污口整治,完成洪湖流域汇水范围内间接入湖支流、河渠且水质不达标水体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我局组织第三方对我市洪湖流域四湖总干渠支渠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

2.2025年度洪湖流域潜江区域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批复预算费5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0万元,执行率为8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度洪湖流域潜江区域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批复预算费5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0万元,执行率为8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数量指标为100%、质量指标100%、时效指标100%达,成本指标100%,到目标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生态效益等为100%,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在服务对象满意度上达到预算目标要求。

(四)其他佐证材料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批复表

2、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3、技术服务合同


附件10

2025年度潜江市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的各项要求,本项目均满足各项指标要求,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50万元,全年执行数24万元,执行率为48%。

  1. 完成的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整治项目成本≤50万元,项目合同金额48万元,已经拨付24万元,成本控制达到预期。

数量指标:建设公共烟廊≥5个,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5%,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未验收。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95%,项目未完工,未达到预期。

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幸福提升,项目未完工,暂无法评估。

生态效益指标:优良天数比例≥83.5%,2025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93.4%,达到预期。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在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时未进行满意度调查。

  1.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由于项目正在实施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暂时无法自评。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该项目2025年10月13日完成采购手续,10月23日签订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入户施工,所以花费大量时间用于居民衔接沟通,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定制,由于项目未完工,所以相关绩效指标暂时无法自评,资金执行率也存在偏低的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科室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助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

  1.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本项目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情况

为助力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确保“十四五”约束性指标完成,市财政在2025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潜江市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该项目资金为5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围绕潜阳中路空气自动站周边污染源进行调查,建立污染源清单,拿出管控建议,建设5条公共烟廊。在编报2025年财政部门预算时,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并经审核批复的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成本指标:整治项目成本≤50万元

数量指标:建设公共烟廊数量≥5个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5%

时效指标:项目完工及时率≥95%

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幸福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优良天数比例≥83.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5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项目实施单位是市生态环境局,具体由大气环境科负责管理。该项目实际支出24万元,具体用于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小组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我局在申报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科批复表,对批复的绩效指标值进行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数50万元,全年执行数24万元,执行率为48%。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整治项目成本≤50万元,实际使用经费24万元,完成率100%。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建设公共烟廊数量≥5个,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目前正进行设备定制。

②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5%,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未验收。

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95%,项目未完工。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社会效益指标:项目未完工,暂无法评估。

②生态效益指标:优良天数比例≥83.5%,2025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93.4%,完成率100%。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85%,在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时未进行满意度调查。

  1.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附加11

潜江市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项目名称

水污染防治项目

资金总额

86万元

实施单位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8分)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评分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86万元

86万元

8

100%

8


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初指标值(A)

实际完成 值(B)

完成率(B÷A)

自评分

考评评分

成本指标(8分)

经济成本指标(8分)

项目成本金额

8

86万元

86万元

100%

8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20分)

水源地巡查数

4

2个

2个

100%

4


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数

4

2个

2个

100%

4


水源地水质监测

4

8次

8次

100%

4


水源地周边土壤监测

4

2次

2次

100%

4


水质自动站基础保障、设备维护

4

11个

11个

100%

4


质量指标(10分)

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4

≧83.3%

100%

100%

4


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3

≧88.9%

100%

100%

3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3

100%

100%

100%

3


时效指标(10分)

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完成时间

2

5-10月

5-10月

100%

2


水源地水质监测

2

1次/季

1次/季

100%

2


水源地周边土壤监测

2

1次/年

1次/年

100%

2


水质自动站设备运行维护频次

4

1次/周,设备故障或数据异常及时到现场

1次/周,设备故障或数据异常及时到现场

100%

4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15分)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5

100%

100%

100%

15


生态效益(15分)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

15

≧83.3%

100%

100%

15


满意度指标(2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

2

≧80%

90%

100%

2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报告上报时间(4分)

分值

自评分
(选择一项得分)

考评
评分


按时上报

未按时上报

未上报



4分

2分

0分

4


报告质量(8分)

分值

自评分
(三项相加得分)

考评评分

格式规范

内容完整

佐证资料齐全



2分

2分

4分

8


合计

100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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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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