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184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10:03:5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10:03:53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7-01 10:03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督察“五位一体”问题整改有序推进。

报请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印发生态环保督察“五位一体”整改2022年及以后须完成任务清单,明确115项具体整改措施。制订《潜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省委、省政府备案。建立完善市领导领衔、定期督办、考核评价、销号结账等机制,全力推动生态环保督察“五位一体”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高质量整改。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湖泊专项督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8个问题正序时推进整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涉VOCS企业、汽车修理行业、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80余家次。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联合交通部门指导完成3家维修站(M站)建设,对4家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476辆,对柴油车使用大户开展入户检测25辆。建成4套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配置一辆移动式遥感监测车,实现进城车辆遥感监测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检测车辆190万余辆。加强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督促加大道路清扫、洒水、喷雾频次,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建立市、镇、村三级巡查网格,今年夏收以来共发现火点3个,黑斑16处(共计322平方米),同比大幅减少。强化禁鞭管理,将禁鞭区由中心城区扩大到全市8个街道办事处、所有工业园区及集镇镇区,在除夕、元宵重大节假日期间,多部门联合组织4000余人次开展禁鞭巡查,及时劝导、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餐饮油烟监管整治,通过普查和抽查模式,加强对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使用达标排放的长效监管。1-5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151天,其中优良天数122天,优良率80.8%;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的平均浓度分别为78微克/立方米、45微克/立方米、146微克/立方米。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工作群,每日通报监测数据,数据超标及时安排溯源排查,锁定污染源头,开展定期巡查和专项调度,保障重要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加强水资源调度,制发全市涵闸管控方案,精细化调度涵闸启闭,避免久蓄污水陡排冲击水质,杜绝无规律排放,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汛期水质稳定达标。强化水华预警,针对冬春交替季节汉江、东荆河等重点河流水华风险,开展12轮徒步巡河和实地抽测,落实专人值守,密切监测水质变化,与上游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排查,确保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持续开展市域内区镇跨界断面考核工作,每月通报跨界断面水质情况。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对汉江泽口、红旗码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水源地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根据省厅通报,1-5月,全市6个国控和3个省控地表水断面好于三类以上比例为100%,泽口、红旗码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对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地下储罐全面排查,督促11家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2家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加强疑似污染地块环境监管,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8个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梳理完成2019年以来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情况清单。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排查,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和土壤中心,争取金融性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指导相关区镇街道统筹完成1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有序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积极申报2022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关项目已纳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库。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组织园区和相关企业开展“双源”和主要化工园区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导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及危废处置单位加强医疗废物贮存、安全转移处置。

(三)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开展环保法规宣传、环保技术指导和项目推进服务,推进审批关口前移,主动对接项目,跟踪项目全程服务,帮助办理环保手续并提供技术参谋。持续简流程,执行“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实行审批集中制,认领并发布所有市县级目录事项43项。落实“三线一单”约束要求,严格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相关项目控制,不断拓展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行业类别,实行相关行业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豁免和环评告知承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今年以来,已批复项目环评46个,另外对30个项目实行环评登记豁免,核发排污许可证67个,压减时限468个工作日。指导企业办理排污许可登记40个,出具环保证明9份,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20次,累计为43家购买排污权企业减轻手续费42万余元。督促指导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规划环评编制,积极主动对上协调,对园区规划环评进行调研与论证,目前正有序推进。

(四)生态执法成效不断提升。一是规范开展日常监管,强化日查夜巡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人工随机摇号、分配任务”方式抽查企业11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85人次。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执法,组织开展了水产品加工行业、涉气工业企业、砂石料堆场、涉危险废行业企业等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通过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快速检测等手段,开展“非接触、不打扰”现场执法检查121次。今年以来,共立案1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限制生产1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起。三是稳妥开展信访应急,接处群众环境信访投诉共计209件,受理率、满意率100%。

(五)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一是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启动碳达峰方案编制,目前已完成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正在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核算和编制报告。督促指导碳排放交易,加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日常环境监管,督促正豪华盛电厂制定年度碳排放质量控制计划,指导金澳科技、金华润化肥、齐安氢能源等6家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排放交易。二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4月份已获批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按照《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目前我市已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同步正加快推进规划编制等事项。持续开展生态村镇细胞创建,下发创建通知,督促各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展生态镇村“五级联创”,完成1个镇、5个村省级生态示范镇村申报。三是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富余排污权核定,完成全市178家企业富余排污权核定工作,初步统计富余排污权合计为化学需氧量1035.6吨、氨氮200.9吨、二氧化硫6409.6吨、氮氧化物1396.4吨、颗粒物2492.7吨,挥发性有机物757.3吨,所核定富余指标,可为下一步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增强我市企业发展后劲。

(六)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持续强化。一是强化全市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培训。积极配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6月27日成功举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讨班,对全市110名党政干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集中培训。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国际生物多样宣传日、6.5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大型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举办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志愿徒步系列活动,广泛发动300余人次参与。在南门河游园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展出环保类展板20块,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发放环保袋500个,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组织3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市民群众、环保志愿者、学生代表共计120余人参观了潜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市污水处理厂。三是依托新闻媒体强化环境宣教,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环保新闻9条,市级主流媒体100余条。四是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每个工作日动态更新潜江环保“双微平台”,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管执法、环境应急以及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438条,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地方动态被采纳信息26条。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2022年上半年已经过去,我们必须正视工作短板,迅速落实工作措施,努力补齐短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下半年,要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1.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环整改任务。要严格按照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标准要求,强化督办检查,确保按时结账销号,及时现场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及时召开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印发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消除”为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共同推进扬尘、餐饮油烟、秸秆露天焚烧、城市燃鞭等污染源管控。落实好总干渠、通顺河汛期保障河流断面水质涵闸泵站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落实流域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好《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治理进度,落实常态化水质监测,全面规范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有效管控污染物入河排放。加强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强化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定期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检测,防范土壤环境风险。努力确保完成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断面考核以及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党政班子考核、生态环境考核、县域经济考核继续取得好成绩。

3.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成示范区创建任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排污许可、生态补偿、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等机制。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序时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按照创建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规划编制、资料收集、专家评审、提请验收等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功,同时加大生态村、生态镇创建力度,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任务。

4.不断优化环境领域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对接重大项目,为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出谋划策。落实行政审批“一网通办”,持续简化办事流程,强化环评中介机构监管力度,建立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倒逼中介机构提升环评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加注重对企业普法与解释工作,帮助企业高效解决问题。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加大无人机、在线监测等“非接触”执法手段的运用频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5.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守好守牢全市环境底线。坚持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应立案尽立案、应处罚尽处罚、应移送司法尽移送司法。注重信访件和网络舆论的依法办理,依法查处信访件和网络舆论中所揭露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补齐移动执法短板,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法律手段,有效追究环境违法责任。

6.持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环保行动。创新宣传形式,注重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送法进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环保工作重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广泛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工作成果等,普及绿色低碳生活理念,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7.不断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年任务落实。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抓好局系统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内提素质,外树形象”,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开展执法大练兵和执法能力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战斗力,发扬铁军作风,坚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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