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措施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721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10:25:4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10:25:45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23-07-17 10:2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为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6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9%,排名全省第五;PM2.5累计浓度均值44.8μg/m3,O3累计浓度均值150μg/m3。1-6月,6个国控、9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分别83.3%、88.9%;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5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在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一)以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1.坚决守牢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扛牢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政治责任。一是积极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强重点流域日常监测监管,强化监测预警和调度处置,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与趋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影响,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制订《2023年潜江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监管。对汉江泽口、红旗码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实行“一点一策”,按月调度督办,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二是构建有效的生态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实行“绿盾”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巡查监管。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8大攻坚重点任务。谋划推进实施大气治理项目150个。针对移动源污染问题,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问题全覆盖式专项检查,全市共有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立案处罚4家。加强重点路段、时段扬尘管控、洒水保洁调度,强化颗粒物和臭氧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13次。二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协调加强汉南河、东荆河、总干渠水资源调度,精细化调度涵闸启闭。强化水华预警,针对冬春交替季节汉江、东荆河等重点河流水华风险,开展42次实地抽测和联合排查,确保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持续开展市域内区镇跨界断面考核,每月通报跨界断面水质情况。三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6个地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指导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完成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3.深入开展汛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前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利局面,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亲赴一线,深入排查通顺河沿岸风险隐患,重点督办,加强违法排放涉重、涉危废、涉危化品等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规范建立问题台账,迅速督促相关企业实施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开展对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以及应急设施的建设、运维情况,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9人次,检查企业85家次,累计排查出环境安全隐患4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4.持续推进秸秆禁烧。结合省通报我市冬春季秸秆禁烧不利情况,明确夏收禁烧“零火点”目标,制发年度秸秆禁烧及工作考核办法,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纳入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市、镇、村、组四级联动机制,开展巡查督办。通过短信宣传秸秆禁烧,印发《关于秸秆禁烧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全市各地拉横幅1000余条,出动宣传车400余台次,张贴标语1万余条,张贴和发放公开信近3万份,根据省厅通报,2023年我市实现夏收期间零火点阶段性目标。

5.全力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行动,结合实际制发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切实推进全流域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排污口监督管理,完成全部11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溯源、分类、命名、编码及设立标志标牌,已完成110个排口整治,并制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案。开展16个湖泊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督办力度,进一步督促其他九大提升行动指挥部落实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

(二)以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持续推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序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召开全市生态环委会及报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题督办会4次,印发任务及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强化日常检查督办,共下发督办通知17份。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共15项,已完成13项,冯家湖整改项目一期已竣工,洪家湖整改工作进展明显;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18项,已完成10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36个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9个;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市的26个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1个。

2.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及时发布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构建包容审慎、刚柔并济执法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抽查企业90家。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物料堆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水产品加工企业、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噪声污染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409家次,现场帮扶企业175家次。强化区域联合执法,结合省厅开展涉固废违规转移专项行动方案,上半年联合荆门、宜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完善线索分享机制,成功盯办并查处一起违规转移600余吨涉废矿物油的违法案件,起到良好警示作用。上半年共立案26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轻微不予处罚5起,实施关闭1起,移送行政拘留2起。

3.稳妥开展环境信访应急。以解决好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调度,督促52家重点企业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及12家企业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备案。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投诉118起,较上年同期减少88%,受理率、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三)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契机,持续推进缔造美好生态环境。

1.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高规格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动员推进会,印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及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各区镇街道持续开展生态村镇创建,成功命名1个省级生态镇、16个省级生态村。完成2017年前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现场复核。

2.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立行立改隐患12个,有效地化解信访积案16起。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135家产废单位制定年度计划并备案。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制定《潜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化学物质信息调查。

3.持续强化生态环保宣传教育。联合多部门以国际生物多样宣传日、6.5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大型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系列宣教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少儿绘画比赛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评选优秀作品49幅,吸引众多摄影爱好者以摄影展示生态之美,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在南门河广场展出生态环境主题宣传展板62个,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组织3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联合市委组织部,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负责人,举办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

(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根本,全力推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着力强化环境审批服务。落实行政审批“一网通办”,认领并发布目录事项43项。加大中介机构整顿力度,依法依规做好重大项目环评保障,跟踪项目全程服务。已批复项目环评50个,核发排污许可证61个,压减时限455个工作日。指导企业办理排污许可登记36个,出具环保证明11份,指导4家企业启动清洁生产审核,指导27家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4项总量指标113.9吨。

2.积极谋划推进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组建项目办并成立5个专项小组,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实施与组织。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结合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对上争取,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重大工程项目入省厅项目库,同时建立生态环境重大工程项目库,谋划生态环境治理项目35个。

3.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强市域碳市场管理,开展国家碳市场控排企业日常监管,督促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上按时完成质量控制计划和月度信息存证报送,组织12家控排企业参加全省核查及碳交易培训。

(五)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载体,深入推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荆州市签订总干渠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积极推进生态损害赔偿,联合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介入生态环境损害磋商履行,督促1起环境违法案件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在返湾湖补种绿植开展损害赔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制度,全市100家企业纳入省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2.生态环境铁军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全面系统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暨技能比武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局机关选拔5名年轻干部任机关中层正职,2名年轻干部任机关中层副职。

3.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得到提升。积极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织密一张网、提升一平台、形成一套图”,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信息化建设,整合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完善潜江市生态环境应急调度指挥系统平台,打造城市生态质量底图。保障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施运维,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分析生态环境状况提供科学支撑。

(六)以宣贯党的二十大为阵地,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坚持做好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全体学;坚持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并抓好“学习强国”运用。上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7次,专题研讨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党组成员到联系点讲党课2次;1人获省级和市级分别表彰“学习达人”称号。吸纳入党积极分子1名,转正党员2名。

2.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梳理收集、发现的问题,建立了“三个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开展大兴调查研究,跟进制发工作提示,并持续跟踪督办。制定局党组调查研究清单和局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清单,努力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3.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局系统内部廉政监督体系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内部廉政监督体系的通知》,建立生态环境局廉政监督体系。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用好“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纪律提醒教育,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上半年,通报参会纪律1次,批评教育谈话3人次,党内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5人次。

二、下半年工作措施

2023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年度和“十四五”目标任务,奋勇拼搏赶超,不断推动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一)实施“三大攻坚”,提升环境保护水平。一是打好蓝天攻坚战,深入推进8大攻坚行动,突出精准溯源与精细管控,协同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VOCs治理、扬尘管控、移动源治理等重点任务。持续落实秸秆禁烧巡查、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大力开展四湖总干渠、东荆河、通顺河等市内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积极解决好污水直排、水资源优化调度、水生态系统修复等问题,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年度任务,推进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确保国控、省控考核断面考核达标。三是打好净土攻坚战。加强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强化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防范土壤环境风险。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潜江市“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完成省级“无废城市”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潜江经济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查。

(二)推进“三大行动”,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一是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督战”行动。统筹整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持之以恒抓好巩固提升。全面推进前五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清零。按计划联合市两办督查室开展市级生态环保督察。积极对接省委督察办,全力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督察工作。二是推进风险隐患排查“见底”行动。持续做好涉重、涉危废、涉危化品等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结合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饮水安全。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以及应急设施的建设、运维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工业园区环境安全。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执法移动系统在现场执法中的作用,借力移动执法,深入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效能。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手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拓展用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加强双随机、非现场监管执法,加大对企帮扶工作力度。

(三)增强“三大能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一是增强体制机制创新能力。持续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排污许可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深化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切实保障重点项目总量指标,谋划推进市级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储备库建设。二是增强经济发展服务能力。用好“三线一单”绿色标尺,严把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关口,优化项目环评、规划环评服务,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帮扶、主动指导,快马加鞭推动项目落地,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清洁生产审核,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项目上马腾出总量指标,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三是增强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坚持提质进位,高位推进,抢夺工期,不断凝聚创建合力,如期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同时广泛开展生态镇、村绿色细胞创建。

(四)强化“三大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抓好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工作大比拼我来当先锋”主题春训活动,围绕“六看六比六学”活动及2023年度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计划,持续推动局系统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夯基固本、破解难题、探索创新、转变作风,构建党建引领新格局。持续深化“双服务双报到”工作,加强与包保社区“共建共联”。二是抓好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作用,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持续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力度,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统筹推进局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续针对性开展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廉政事项报告制度。将党规党纪、典型案例等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红色电影、讲廉政党课,筑牢党员干部廉政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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