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潜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举措和成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建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体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全员学法用法,在系统内部不定期的通过视频培训、集体学习等方式,提升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水平,强化队伍业务能力。2023年共组织12次支部主题学法活动,开展8次 “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多形式、多主体开展培训学习。
2、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会听取本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领导班子自觉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普法与环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工作安排,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多次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职工集中学,多学多悟,常学常新。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建立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组织13次党组学习,坚持学习,深化思想认识。
3、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约束要求,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项目严格控制,2023年共计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79个,出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2个,出具环保意见124个,办理排污许可证148个,指导办理环评登记备案116个、排污登记104个。同时,我局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为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守法,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我局今年对我市13家企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减免处罚金额800万元。开展企业环境问题专项帮扶工作,帮扶企业604家,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40份,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117个。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本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实现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今年我局1份文件正按照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逐步推进。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各季度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件,处罚金额259.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件,实施查封、扣押2件,移送环境犯罪案件1件。案件处罚金额均参考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版)》裁量,无乱裁乱罚现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服务事项等相关信息,2023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许可”信息86条,“行政处罚”相关信息25条。给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按照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召开案件审议会8次,审议问题30个,充分发挥我局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参与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应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等活动40余人次,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
常态化开展本单位案件自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邀请分管领导、执法人员、律师等参与案卷评查,积极配合省厅案卷评查、市执法局案卷抽查工作,2023年我局被抽查案卷未发现程序、法律适用等重大问题,均为优秀案卷,2023年底,省厅案卷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卷以99.25分位居全省第一。
6、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大型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系列宣教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少儿绘画比赛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评选优秀作品49幅。在南门河广场展出生态环境主题宣传展板62个,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组织6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制作2件新媒体宣传产品,广泛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持续利用市环境宣传教育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环境科普知识教育。按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负责人,举办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积极服务市委党组理论学习,及时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市领导集中学习;主动做好全市学习对接,将《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方案纳入全市理论学习提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成效,但也清醒的认识到,具体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
(一) 思想认识不到位
虽然我局重视思想教育工作,但实践中仍有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教育学习不用心,对培训、学习走过场,不积极,不重视。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环保问题层出不清,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没有专业过硬的业务水平,难以解决新的环境问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仍有待加强,面对新的环境问题不能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仍有待提升。
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
市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质高效完成2023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年度责任清单,做到四个亲自,坚持五个原则,履行法定职责和政府职能,依法依规决策,带头学法用法,督促、提醒、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
四、2024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学习二十大会议精神,将法治思想教育贯穿全年工作。
2、加强理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贯彻省厅“一月一法”学习要求,将法律法规纳入全年培训计划。
3、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规范全年的行政执法工作。
4、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按照“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普法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5、提高行政执法与企业服务的质量水平,转变行政观念,完善工作制度,把行政执法与企业服务有机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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