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015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15:08:4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15:08:41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15:08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我局建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体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领导带头学,职工集中学,多学多悟,常学常新。建立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12次党组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围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安排学习计划,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在系统内部不定期的通过视频培训、集体学习等方式,提升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强化政治素养。2024年截至目前共组织12次支部主题学法活动,开展4次“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多形式、多主体开展培训学习。

2、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情况。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与环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同志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安排,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落实最新惠企政策文件,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对“工业厂房”等47类建设项目,实行“豁免环评”政策;二是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的通知》。制定了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实行环评并联申报审批、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加强重点项目生态环境要素保障、试行环评与排污许可有效衔接等12条相关服务政策,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和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依据;三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共享符合时效要求的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査、地下水评价、土壤评价等资料,简化相应评价内容;四是积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严禁限额管理环境咨询中介服务机构数量,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城,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4、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为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守法,印发的《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试行)》,截至目前,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减免处罚金额430.01万元;开展企业环境问题专项帮扶工作,帮扶企业665家,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62份,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134个。

5、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办发[2024]17号)文件要求,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同时按要求报送清理结果,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我局文件管理水平。

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形成起草科室初审,执法监督科审核,法律顾问把关的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

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件,处罚金额149.4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4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许可”信息96条,“行政处罚”相关信息20条;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做到监管留痕,执法有据;按照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召开案件审议会10次,审议问题19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参与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应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等活动110余人次,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制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试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参照裁量基准规定裁定罚款金额,做到处罚有度、裁量有据,杜绝过罚不当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情况。

8、突发事件应对和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修编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我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参加省厅组织的的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我市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能力;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处置和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攻坚化解疑难问题。2024年我局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件297件,已办结297件,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率、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

9、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扎实开展市生态环境局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局执法监督科、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大队执法骨干及法律顾问,采取集中评查、一卷一表、交叉互评等方式对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发现的问题即时反馈给承办大队,并督促各大队对照整改落实。配合省执法局、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准备抽查案卷,2024年我局被抽查案卷未发现程序、法律适用等重大问题,均为合格案卷。

10、政务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条,其中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1041条(政策更新33条,工作动态更新89条,公示公告更新31条,专题专栏更新91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784条,问答知识库13条),通过其它渠道和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7条(“潜江环保”微信公众号651条,官方微博326条)。召开及参与新闻发布会4场,制作发布原创宣传作品8个。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也清醒的认识到具体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虽然我局重视思想教育工作,但仍有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教育学习不用心,不积极,不重视。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仍有待加强,面对新的环境问题不能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仍有待提升。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质高效完成2024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年度责任清单,做到四个亲自,坚持五个原则,履行法定职责和政府职能,依法依规决策,带头学法用法,督促、提醒、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学习二十大会议精神,将法治思想教育贯穿全年工作。

2、加强理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贯彻省厅“一月一法”学习要求,将法律法规纳入全年培训计划。

3、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规范全年的行政执法工作。

4、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按照“6.5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普法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5、提高行政执法与企业服务的质量水平,转变行政观念,完善工作制度,把行政执法与企业服务有机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2025年1月7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