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潜江市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毕,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潜江市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要: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位于园林主城区南部,规划用地被区域大型基础设施走廊分割成杨市片和总口片两个片区,总面积约47.95km2。其中杨市片北起汉宜高速公路、东至东城大道、南至江湾路,西至百里长渠,总用地面积约22.43 km2,为近期重点建设片区。总口片北起三支渠路、东至规划的潜监公路、南至运拖公路,西至东荆大道,总用地面积约25.52平方公里。
规划定位:以总口管理区、杨市办事处为发展重点,打造智能化、标准化、现代化的机械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大健康、化学纤维制造、新型材料、农副产品加工、包装印刷、(文教、工美、体育、娱乐用品制造)、光纤及电子信息产业、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智能家居制造产业集聚区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延伸区。以邻里中心为核心构建“1+N”配套体系,将潜江南部先进智能制造集聚区打造为潜江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潜江市重要的低碳可持续生活示范区。
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产业、居住、配套融合发展,职住动态平衡。
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空间、产业、人口等高度集聚,高质量发展。
低碳可持续生活示范区:营造绿色共享的水乡特色空间、构建配套服务完备的宜居社区。
二、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1)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潜江市SO2、NO2、CO、O3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PM10和PM2.5年均浓度存在超标,PM10超标倍数为0.04,PM2.5超标倍数为0.14。从2016-2020年各大气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来看,PM10和PM2.5年均浓度呈缓慢下降趋势,说明潜江市在“十三五”期间采取的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汉江(潜江段)与东荆河(潜江段)水质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与上一轮环评时相比,百里长渠水质逐渐改善,现状稳定达标。
(3)声环境质量
园区环境噪声监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标准要求,园区道路交通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园区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补充监测结果,5个监测点位的氨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
园区土壤中45项基本因子的含量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即这些污染物因子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三、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
在上一轮规划中,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三大产业,包括生物及医药产业、新型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园区现状引入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生物医药公司。《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中将潜江市发展方向定位为重点发展能源、化工、医药、纺织等,根据潜江市主要工业园相关情况,规划发展生物医药的产业园区包括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和潜江高新区泽口工业园,而潜江高新区泽口工业园定位为化工园,目前以发展重化工及下游精细化工为主。建议园区保留生物医药产业,用于引入污染较小的生物医药产业。
园区章华南路以西园区内紧邻西北汉宜高速2处规划居住区现状为工业区,建议本次规划方案中进行调整。园区汉淇路以南、总口一支渠以北,章华南路以西地块规划为居住区,但现状为工业区,建议本次规划方案中进行调整。
评价规划未规划具体基础设施方案,建议补充。园区用水采用潜江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主水源地为汉江,备用水源地为东荆河。工业废水全部进入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并配套设计管网。园区企业由理昂热电项目集中供热,并配套设计供热管道。总口自来水厂与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无法满足园区用水及排水需求,需进一步论证设计规模。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潜江市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与现行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可以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时间
公众可对潜江市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规划还存在其他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省国营总口农场
联系人:毕金亮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总口农场江湾小区华中家具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
电话:15027356896
七、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星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72021351
邮箱:471542549@qq.com
联系人:雷工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和周边居民等,具体见文本中所列出的敏感点。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9NZcrkSzO63--D3_ZKWDg?pwd=qgyf
提取码:qgyf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纸质环评报告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十、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4AACSi-tdSC4zwozYFMdg?pwd=v4u7 提取码: v4u7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日期、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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