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续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20万吨/年)拟迁建至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新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湖北省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江汉盐化工新厂区建设20万吨/年烧碱装置1套,由盐水精制、电解及整流、氯处理及废气处理、氯压缩、氢处理、盐酸合成等装置组成;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2%液碱(折百)20万吨,31%盐酸5万吨,氯气18.45万吨,氢气0.566万吨,副产77%硫酸0.31万吨的生产规模。
我公司已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续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2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任务,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续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2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续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2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Zet468i2TYF1lH2QOSW6Q?pwd=jdnv,提取码:jdnv),公众可自行到项目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续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20万吨/年)所在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件、E-mail、传真等形式向我公司提交对项目的书面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28-6581117
通讯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fengjm.jhyt@sinopec.com
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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