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湖北万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改性胺固化剂、3.2万吨聚酰胺酚醛胺、0.5万吨聚天门冬氨酸酯树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内容如下:
一、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复制以下百度网盘链接进入,以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报告书可至湖北万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王场镇江汉盐化工业园晶瑞路21号)联系建设单位负责人兰经理(联系方式:027-83668185)进行查阅。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ayrHyp1dYoN5j8WvCO-7A 提取码: 8bqc)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复制以下百度网盘链接进入,以获取公众意见表,并填写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ayrHyp1dYoN5j8WvCO-7A 提取码: 8bqc)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下为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
建设单位邮箱:兰经理,275889349@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王场镇江汉盐化工业园晶瑞路21号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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