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逐步扩大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覆盖面,加强申报登记数据质量把控,及时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底数;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生产工艺和清洁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在风险可控前期下,配套建设主要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实现危险废物不出园区、不出厂区,深入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
二是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加强收集转运贮存设施管理,定期开展贮存设施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规范贮存。持续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规范废铅酸电池和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管理。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监管。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高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体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推动建立危险废物跨省“白名单”,着力解决油泥等危险废物出路难的问题。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定和标准规范,对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按程序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强化涉危险废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校核抽查。加强与市公安、市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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