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文件】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987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2日 11:19:5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2日 11:19:58 名  称: 【厅文件】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2 11:19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文件

鄂环发〔2022〕1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厅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厅根据近几年我省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和职能的调整变化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结合我省实际,对《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鄂环发〔2019〕1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2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