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落实Ⅱ级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653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14:30:2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14:30:29 名  称: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落实Ⅱ级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6 14:3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受北方输入性污染和本地源叠加影响,2023年12月26日12时,上游河南、河北大多城市呈中度到重度污染,我省襄阳已持续10小时重度污染。经会商,预测未来我市空气质量将持续呈污染态势,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省级已于2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部署,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我市于2023年12月26日12时将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并于14时起落实Ⅱ级响应措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潜江市全域

二、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并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三)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并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

三、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节约用电,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提倡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四)倡导公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绿色生活,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

(五)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六)倡导燃煤电厂、工业锅炉使用预先储存的低灰分(<15%)和低硫分(<0.7%)含量燃料。

(七)倡导停止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为。

(八)停止开放除核心功能区以外的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四、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是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紧盯小时数据,强化工作调度。实施工业企业每日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并要求企业不得检修放空作业,家具、钢结构等企业暂停喷涂作业。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Ⅱ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是落实加油站、汽车修理、餐饮油烟巡查制度。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汽车修理喷漆作业、餐饮油烟净化器运行日巡查监管,保障设施正常运行,要求汽修等行业暂停喷涂作业,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是除确定的民生保障工程、应急抢险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停工,并全面进行裸土覆盖,喷淋降尘设施常态化开启,同时开展建筑工地的每日巡查监管,要求其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是停止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管线维护维修工程、桥梁喷漆和单独建设的燃气、热力管线工程施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市高新投、市农发集团)

五是易产生扬尘污染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六是加强洒水保洁降尘作业频次,增加潜阳路、泰丰路、章华南路、红梅路、园林南路、南浦路、育才路等主次干道、邻主城区国、省道洒扫保洁频次。(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是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组织警力加强交通疏导,严禁重型柴油车进入主城区,严控冒黑烟车辆。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八是严格禁鞭管理。加强禁鞭巡查监管,禁鞭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镇街道)

九是加强区镇街道道路洒水降尘,要求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堆场、砂石料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加强禁烧巡查,严禁露天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办)

其他各部门结合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各地各部门应急响应情况请及时通过微信群推送,并于每日16:00前将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qjzwrtqbgs@163.com,邮件备注“  单位2023年12月  日重污染天气应对信息报送”)

附件:1.污染形势图

       2.重污染天气信息报送模板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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