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潜江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案
【案情简介】2024年6月4日,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信访投诉后,立即对潜江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原材料页岩仓库西侧未密闭,存放粉煤灰原材料仓库西南侧露天堆放了15吨煤渣,且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地面沉积较厚积尘,现场有少量扬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调查、取证等程序后。2024年7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罚款。
案例二:潜江市某砖厂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案
【案情简介】2024年6月6日,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信访投诉后,立即对潜江市某砖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窑炉生产线处有车辆正在装卸成品砖,厂区内道路未硬化,车辆通过时产生路面扬尘,窑炉生产线西南角建有一物料仓库,仓库内堆放页岩、煤渣等原材料,仓库四周未密闭。该厂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调查、取证等程序后。2024年7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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