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大职责、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是最大任务的“双重定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要素保障,提升审批效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一、突出精准治污,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潜江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十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五个一批”工作清单。谋划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50个,目前已完成107个。加强移动源污染监管治理,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机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立案查处2家。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先行改革服务试点,我市已于8月8日成功纳入省级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先行试点,截至目前,已完成459个环保标牌核发。加强重点路段、时段扬尘管控、洒水保洁调度,强化颗粒物和臭氧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今年以来我市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3次,工作提示函11次,全力减轻重污染天气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我市未出现重污染天气。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引导,针对秋冬季秸秆露天焚烧重点时段,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组建23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帮扶专班,深入各区镇街道工作一线,严格执行现场检查督办工作机制,有效遏制秋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截至10月5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3%,同比上升8.3%,在全省市州排名第4名;PM2.5累计浓度均值为28.8μg/m2,同比下降16.8%。
二、坚持系统治理,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四湖总干渠、东荆河、汉南河等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提升行动,加强日常监测监管。按照洪湖流域综合治理部署,制发四湖总干渠潜江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重点工作清单,强化各地各部门协同联动,系统推进四湖总干渠水质提升。按照2024年潜江市小流域综合治理计划,组织完成了县河水环境提升与统筹发展规划、万福河幸福水网提升与统筹发展规划编制,积极协调谋划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制订总干渠、通顺河及16个湖泊入河入湖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完成整治50个。开展汉江泽口、红旗码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万人千吨”饮用水源专项执法行动、潜江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对水源地发现的问题,及时点对点交办并督促整改落实。落实市域跨区镇断面考核,每月通报水质情况,压实地方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根据省厅通报,1-9月我市6个国控地表水断面考核达标率83.3%,9个省控地表水断面考核达标率88.9%,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汉江泽口、红旗码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三、强化综合管控,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63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3个腾退地块均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地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科学划定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会战,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因地制宜推动水体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会同市农发集团策划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目前项目已入库,同时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编工作。2024年新增完成2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3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7条国家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7.12%,累计完成25条国家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四、强化全过程监管,从严有力管控生态环境。积极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落实案卷评查和执法自查制度,围绕执法案卷的规范性、执法程序的完整性、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等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规范执法行为。发布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构建包容审慎、刚柔并济执法体系。充分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涉水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地等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现场帮扶企业520家次,发现问题106个,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完成整改。2024年以来共立案2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轻微不予处罚案件5起。
五、强化要素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精简审批流程。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一窗通办、一网联办、限时快办、特事特办。落实“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审批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相关项目。2024年以来,办理项目落户意见82个、环评审批79个,出具环保证明16份,指导4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二是探索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排污权统筹管理和市场调控,截至目前,湖北达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已完成排污权交易工作,累计交易金额217万元,获得排污权出让收入208.55万元。指导天恩建设集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提交排污权交易资料,开展排污权交易。三是稳步推进碳交易企业履约尽责。督促企业按时完成质量控制计划和月度信息存证报送。组织全市控排企业参加碳排放核查工作及碳交易培训,进一步促进我市碳市场管理市场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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