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四个坚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884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10:03:1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10:03:14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四个坚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发布日期:2024-09-23 10:03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完善工作体系、提升队伍素质、强化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有效遏制了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问题的发生。

一、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

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配套制定本市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2023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许可”信息136余条、“行政处罚”信息43条、“执法检查”信息8条。二是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日常监管执法活动中,主要通过文字、照片等记录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成立案件审议委员会,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法制审核流程,细化审核范围,优化审核流程。2023年以来,共召开案件审议会11次。同时,执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处罚等活动106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决策质量。

二、坚持严格开展案卷自查自纠,提高案卷规范化管理。

组建案卷评查小组,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评查采取集中评查、一卷一表、交叉互评等方式进行。评查发现的问题即时反馈给承办人员,并督促各大队对照整改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和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水平。

2023年以来,自查行政处罚案卷约38余宗,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

三、坚持常态化开展理论实践学习,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扎实组织开展“一月一法”培训。2023年以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与水平,较好地完成学法普法任务。二是通过实战演练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开展无人机非现场监管理论实操+实战教学培训,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方式和手段。2023年以来,派出多名名执法骨干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每年选派4名执法骨干参加省级执法大比武活动,通过交叉执法的方式,深入企业内部,实地查找问题,拓展专业人才队伍。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拟定《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待印发后推进实施。二是完善省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拟制《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明确包容审慎四项清单,严格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处罚裁量。三是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衔接机制。2022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8个部门出台《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2023年以来,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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