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营造环评与排污许监管新局面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404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15:24:1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15:24:17 名  称: 潜江市: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营造环评与排污许监管新局面

发布日期:2024-11-15 15:24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今年以来,潜江市积极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专项监管行动,进一步打击和遏制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未备先投”、第三方环评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升环评与排污许可的业务监管能力,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增强监管合力,形成自觉守法、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

一、坚持系统谋划,压实主体责任。印发《潜江市环评与排污许可专项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监管工作专班,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对7项重要工作任务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责任单位、监管职责、时限要求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为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坚持问题导向,厘清本底数据。主动对接发改、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协调共享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和政务信息平台,以2019年以来的建设项目为重点,聚焦企业及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执行情况以及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线上信息核查等多种方式,共发现存在环评手续不全的企业5家,未验先投的企业15家,排污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企业7家。同时,认真系统梳理注册地在本辖区以及2021年以来外省在本地从事环评文件编制业务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共计2家,对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范性和编制质量开展检查。

三、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有序推进。结合前期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整改动员大会、下发整改通知书、建立问题台账、实施月调度、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督促4家企业完成环评手续补办,1家企业已停产。指导13家企业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家企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督促7家排污单位完成了排污许可手续办理。同时,加强建设单位主动办理环评、申领、依法变更、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意识。

四、加强复核审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严格执行环评工程师现场质询和环评文件质控制度,严厉打击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行为,对驻潜的9家环评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环评技术复核并进行打分、排名、挂网公告,倒逼环评机构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引导行业加强自律,为建设单位择优选取环评机构提供参考,推动环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将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日常执法监管。结合省厅反馈排污许可质量审核问题,持续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整改,及时将问题清单逐一通知到企业,将相关问题及要求详细解释到位,对需要整改的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同步跟进整改进展。

五、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守法意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业务骨干通过开展业务交流、法律法规学习、参与部、省级专项理论学习培训,重点针对对照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主要检查事项、现场检查、证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排污许可证后管理途径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交流研讨,形成“互学互鉴、共同进步”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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