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放管服”改革重要部署及政策举措,发力于“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提升审批质效”,积极探索打捆审批等工作模式,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得到稳步改善。
一、提高服务企业意识,构建全过程帮扶机制。组建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服务企业专班,落实全过程服务机制。深入企业一线,梳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保困惑和难点,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狠抓落实,准确把握项目的环保要点,协助优化投资方案,为企业发展提供环保相关建议。同时,加强对上沟通协调,协助企业解决申报过程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做好服务保障。2024年,共组织召开项目环评评审会22次,聘请行业专家60余人次,提出建设项目优化意见和建议150余条,服务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二、持续推进流程精简,提升环评事项办结实效。印发《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的通知》,明确12条服务政策,为主动服务和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对28个事项办理承诺时限进行了压减,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会同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减少审批环节。针对新项目预落户情况,组织业务骨干提前进行可行性分析,给予落户意见,缩短企业办理其他手续的时间。
三、加强环保政策宣传指导,营造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通过发放惠企政策资料、面对面政策解读、定期电话回访、专家现场指导、电视、报纸、党校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指导和帮助企业争取项目审批和政策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和污染防治,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四、加大中介机构整顿力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积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严禁限额管理环境咨询中介服务机构数量,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城,破除中介服务垄断,不断加大“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的推广应用力度,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印发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核工作方案,依据方案对驻潜环评中介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并网上公告,实行优胜劣汰制,督促中介服务单位不断提升环评报告质量,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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