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22〕58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G318潜江市苏港至南湾段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019-429005-54-01-050892)
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G318潜江市苏港至南湾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G318潜江市苏港至南湾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G318潜江市苏港至南湾段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浩口镇苏港村、南湾村等区域内。总投资9409.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6万元。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G318潜江市苏港至南湾段改建工程起于苏港村,起点顺接潜江市G318周矶至浩口段改建工程(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21.5m),路线沿现状老路进行布设,下穿枣潜高速后继续向西布设,终点位于南湾村。路线基本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约2.67km,路基宽21.5m,设计车速80km/h,双向四车道,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等。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应落实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进行围挡、洒水抑尘;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淤泥及时清运,采取设置苫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除臭。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区尽量依托附近民房;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理工作,定期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四周应修建排水沟;设置沉砂池、隔油池,将含泥沙的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使用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渣土应用苫布压实覆盖,并依法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区域平衡,对于无法平衡的运至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现场严禁乱堆乱放固体废物,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拆除现场围挡和临时设施,清除场内余留物料和垃圾。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在大风或雨季时采用防雨布对裸露地表进行临时苫盖,以减少路基遭冲刷或起风而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前保存好熟化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复种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对评价区域内的植被,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协调施工场地、施工临时便道等问题,尽量减少对现有植被的占用和破坏;在农用地和林地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
(二)营运期应落实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大力推荐使用清洁燃料;加大环境管理力度。
2、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石灰、水泥等物料运输过程中容易起尘,车辆装载散货物料时,应加蓬覆盖,防止物料散落污染径流雨水影响水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从事运输的车辆及人员,从上路检查、途中运输、停车,直到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要加强管理;雾、雪天气对车辆行驶限速。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并结合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规定;对项目道路沿线进行绿化,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道路两侧超标敏感点需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隔声窗,使其室外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单位应根据潜江市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防治工作,道路垃圾及时清扫,避免积存;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乘客在公路上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
三、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单位予以配合。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单位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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