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6:01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全市生态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生态环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环保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执法监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环保工作效能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7条,其中在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995条(政策更新33条,工作动态更新92条,公示公告更新41条,专题专栏更新70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759条),通过其它渠道和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2条(“潜江环保”微信公众号665条,官方微博67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均及时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局专题会议多次研究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报道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加强全系统开展好此项工作的指导。

2.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环境质量信息、环境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全面及时公开人民群众关注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环保政府信息,对重大政策落实、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空气质量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2023年行政审批许可227条、行政处罚25条,每天实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对标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统一标准、统一目录和分级管理的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除设置常规栏目外,根据生态环境系统重点工作,及时设置“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等专栏回应社会关注。此外,网站还设置了外链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等,全面公开我市生态环境相关数据信息,通过提升网站政务公开范围,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指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问题2个,均整改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制发和废止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227件、行政处罚25件,行政强制1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自然人6件,企业2件;予以公开7件,剩余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2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2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性和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更好保障公民生态环境领域知情权。

一是进一步理清各单位、科室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提升公开效能,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均为会办件。建议提案会办意见均按时反馈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在主办单位网站主动公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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