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专员办,厅属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工作,全面做好省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建设,推进惠企政策集中发布。做好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环评及排污许可改革措施信息公开。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法规处、环评处,各处室)
(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加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信息公开,积极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督察办、各专员办)公开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及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执法局)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开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运维能力和信用评价结果。(监测处、监测中心站)
(三)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组织做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法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执法数据,全面公开“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对象、抽查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法规处、流域处、固体处、辐射处、环评处、执法局)
二、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公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和解除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月报信息,公开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发布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公布核与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定期发布《湖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监测处、水处、大气处、辐射处、监测中心站)
(五)强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发布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进展,公开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噪声污染防治信息。(大气处、执法局)公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碳市场建设等信息。(气候处)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监管等信息,公开长江排污口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美丽河湖创建等信息。(水处、流域处、执法局)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公布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情况。(土壤处)公开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重金属减排、尾矿库污染治理、“无废城市”建设等信息。(固体处)
(六)做好美丽湖北建设信息公开。聚焦美丽湖北建设规划,实时发布美丽湖北建设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综合处)聚焦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强化活动相关信息发布。(宣教中心)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强县等创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生态处)
三、切实提升公开质效
(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以及重点工作的解读,着力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强化政策咨询服务,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策留言板、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等渠道,持续做好企业公众咨询解答工作。(办公室、法规处,各处室)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共性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生态环境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每周将省12345热线平台汇集的群众热点诉求及办理情况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展示,进一步加大回应关切结果公开力度。(办公室、应急信访处,各处室)
(九)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协调会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办理答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合法性审查,降低违法涉诉风险。(办公室,各处室)
(十)加强政企政民互动渠道建设。继续开展环保数据共享开放,推动信息公开模式向广度、深度发展,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信息和数据。开展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活动,加强公众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互动交流。(办公室、宣教处,各处室)
(十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对直属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加、反映办事程序等的情况,及时、准确予以主动公开,并更新信息公开的目录。(办公室,厅属相关单位)
四、加强公开制度建设
(十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在制作拟公开的信息时,要明确公开渠道、范围和方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对外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办公室,各处室)
(十三)优化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及时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厅政务公开平台政策栏目建立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
五、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新时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落实,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组织1次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纵向业务指导,积极主动为各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业务指导,帮助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十六)加强工作考核。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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