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10:5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4-05-06 10:5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依据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厅委联合印发《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鄂环发〔202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围绕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在固体废物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有价资源充分利用,有害废物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无废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构建产业循环链接明显增强、协同耦合活力显著激发的绿色发展模式。

三、目标任务

到2024年底,完成潜江市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城区范围内实现工业源、社会源固体废物产生量逐步减少,生活垃圾、社会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等收运体系逐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等短板能力稳步提升。

到2025年底,全市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二)建立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考核

将“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支持力度,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多元投资模式,多渠道保障建设资金。

(四)组建人才队伍,鼓励技术创新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无废”氛围

多种方式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引导。

五、主要内容

《方案》按照“工业、农业、生活、建筑、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和“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保障体系,介绍了8个方面共计23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夯实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调度通报制度和督导考评制度,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信息共享的部门协调机制。

2.健全考核体系,强化“无废城市”考核评估。建立监督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强化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导检查。

(二)坚持创新引领,完善制度体系

1.健全政策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潜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调联动机制。

2.优化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采用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切实做好资金保障,逐企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3.完善分类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

(三)坚持绿色低碳,推动工业固废趋零增长

1.以产业绿色转型引领特色固废源头减量。充分发挥潜江龙虾、潜江虾稻和潜半夏等主导产业规模优势,推动打造“无废产业链”,提升重点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强化二次污染治理能力。

2.以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园区固废集中处置。加强工业园区废物治理,推动工业园区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生态循环产业园。

3.以耦合共生系统发展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开展产业聚集区循环改造,全面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矿山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到2025年,熊口农场红砖厂、总口农场砖瓦厂、运粮湖农场砖瓦厂、总口农场关口砖瓦厂、后湖农场第二砖瓦厂等全部实施生态修复。

(四)坚持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废综合利用

1.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推进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推进“潜江龙虾”全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子品牌建设,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促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2.加强全过程管理,完善农业废弃物收运体系。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五化一建”(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收储运一体建设)工作,完善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体系,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3.注重提质增效,促进农业废弃物高效利用处置。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五)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社会源固废治理水平

1.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全面促进社会源固废源头减量。鼓励引导居民绿色消费,在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实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减少各类场所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推广生物基、可降解替代产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

2.注重过程管控,建立完善社会源固废收运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化建设。

3.强化末端处理,提高社会源固废利用处置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各类污泥无害化处置,推进建筑来及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

(六)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控危废环境风险

1.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强化信息监管,推进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危险废物源头减量。

2.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危险废物转运贮存设施管理,强化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

3.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监管。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七)完善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建设保障能力

1.强化技术与标准支撑。推广油品深加工技术、“虾稻工作”生态种养结合技术、果蔬绿色种植与防控技术等现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成功技术模式应用,鼓励企业制定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建立潜江市“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加强与国内外顶级专家团队交流合作,开展固体废物利用技术研究。

2.强化市场与资金支撑。全力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合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探索建立固体废物处理计量收费及税收减免制度。

(八)发挥特色优势,创新“无废城市”建设路径

1.推动江汉油田建设“无废油田”。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置,引导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建立完善绿色供应链和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

2.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在环境风险可控和报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的前提下,对中国石化选取的长期稳定合作企业,明确对应危险废物种类及数量,实行“点对点”利用豁免管理。

3.推进小龙虾产业链发展与文化旅游领域有机融合。发展小龙虾产业生态循环模式,打造小龙虾优势特色全产业链。

4.建立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建立集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五大类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促进跨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搭建与公众生活相关的便捷服务入口。

六、涉及范围

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社会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五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七、关键词诠释

(一)“无废城市”: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二)“无废细胞”:是指为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理念,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社会生活单位。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社区、村镇、家庭等各类生产生活单元。通过这些小单元的实践,实现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从而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齐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四)“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五)“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六)“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七)“农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八)“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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