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商务局成立于2007年,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4】45号)精神和我市实际,组建潜江市商务局、加挂潜江市招商局牌子。潜江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内外贸易与国际经济和合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招商局的有关职责。
2、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内贸及其流通领堿的主要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外经贸协调,重要工业品、原材料、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等职责。
3、原市商贸发展促进会、市物资发展促进会承担的有关贸易行业管理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贸易、外商投资促进及援外等政府项目招标的具体实施工作,委托有关事业单位承担。
2、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入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竟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内外贸、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我市情况拟定具体政策指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负责整顿和规范市经济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负责成品油市场、生猪定点屠宰、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拍卖、典当等特种行业的监督和管理。
(三)参与拟订全市商贸、流通和服务业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研究拟定、执行全市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注;负责依法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审核国家规定的限器和限额以上投资及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申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数据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统筹管理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资格、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及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和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六)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经营管理,市驻外企业和境外驻潜经贸代表机构的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服务贸易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询等业务的管理;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负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贈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的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八)负责有关鼓励扶持国内外贸易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并负责各类项目资金的监督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以及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等对外经贸活动。
(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
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教育科
(三)内贸发展科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五)外贸科
(六)外资外经科
(七)投资促进科
四、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另核定市商务局机关事业编制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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