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城区文明菜市场“一场一策”综合整治方案
为扎实推进“菜篮子”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成果,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强化长效综合治理,全力打造文明菜市场,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兼顾好政府、市场主体、市民三方需求,按照“规范管理一批、扩容升级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新建搬迁一批”的思路,“一场一策”抓好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和符合城区实际的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机制,着力构建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整洁的农贸市场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涵盖城区一个农批市场和十个农贸市场:四季友农批市场,民主街农贸市场、南荷农贸市场、江汉果蔬农贸市场、深河农贸市场、西城农贸市场(含在建北门农贸市场)、马家台农贸市场、东门农贸市场、供销社东门农贸市场(筹建)、城南农贸市场(含在建)、中心城农贸市场(筹建)。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整治,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马路市场规范有序、环境整洁、形象提升。重点解决市场内部管理缺位、周边环境脏乱及马路市场反复、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四、重点任务
(一)整治市场内外环境卫生。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强市场摊位和公共通道的常态化清扫,加强市场公厕、下水道、垃圾桶(箱、池)及墙面等部位的维护保洁,彻底清理农贸市场内外各类违法张贴物、各类杂物、垃圾,配备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落实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市场内外环境清爽、清洁。
(二)整治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全面清理市场内外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市容问题,规范市场及周边门店广告招牌,拆除各类违规灯箱、违规招牌广告,整治市场内外各类店外经营、乱摆摊点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市场周边停车管理。合理利用建筑物周边空坪隙地,科学规划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规范车辆停放。停车区域设置不影响行人通行及门店经营,划线清晰、整洁、美观。同步加强市场周边停车秩序整治,清理违规装设地锁、墩柱等障碍设施和“僵尸车”,依法查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
(四)规范市场内部经营管理。加强市场内部设施维护,确保监控摄像头、公平秤、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规范摊位设置,清理占用公共通道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杜绝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整治市场内私拉电线、车辆随意进入等安全隐患。
(五)统筹推进新建农贸市场建设。推进东门、北门、城南、中心城等四个新建筹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马路市场经营秩序并引导马路市场商贩入市经营。
五、组织领导
建立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由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帅包保一个农贸市场,形成“一名副市长、一个市场、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成立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信息汇总、督导推进。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供销社、市城发集团、园林街道办事处、泰丰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
六、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按《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湖北省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标准指引》等要求指导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加大对农贸市场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牵头负责四季友农批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中心城农贸市场建设。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整治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牵头负责菜市场周边马路市场的经营秩序、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指导和管理菜市场周边的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牵头做好东门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市场开办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监督亮证亮照经营,打击缺斤短两、价格欺诈等行为。督促明码标价,并定期检定市场内计量器具;牵头做好城南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城南农贸市场搬迁及新农贸市场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牵头做好江汉果蔬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办理新建或改扩建农贸市场的土地使用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牵头做好马家台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畜禽屠宰与检验检疫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城区未经检疫活禽交易和屠宰行为的整治工作;牵头做好深河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农贸市场新建或改造升级项目的施工审批和监管指导工作;牵头做好民主街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东门新农贸市场的建设工作。牵头做好东门马路市场的搬迁工作。
市城发集团:负责中心城农贸市场新建工作,牵头做好旧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后期搬迁工作。
园林、泰丰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负责对辖区菜市场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督促市场开办方定期对市场的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负责整治过程中与商户、居民的沟通协调,处理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组织社区力量,做好对市民和商户的文明创建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其中,园林街道牵头西城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北门马路市场的搬迁工作;泰丰街道牵头负责南荷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试点示范(2026年4月)
由办公室牵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对城区各农贸市场进行检查、调查,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一场一策”措施,完善问题清单、整治措施,形成整体推进方案。先行组织开展马家台农贸市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市场内脏乱差现象、出摊经营,市场外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行为,划定货用停车位、顾客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通过先行先试,为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积累经验。
(二)集中整治、对标达标(2026年4月—9月)
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对照“一场一策”实施方案及整治安排,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开展环境卫生秩序整治,治理脏乱差问题,优化停车管理,加强常态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问题常态采集交办,对整治工作及进度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达标。
(三)巩固提升、整章建制(2026年10月—12月)
结合整治工作实际,进一步分析短板不足,总结经验做法,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建立日常巡管和定期整治工作机制,严格工作标准,全面加强常态管控,确保环境秩序常态长效。
八、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农贸市场及周边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扛牢责任,强化担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扎实开展整治行动,为市民群众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各牵头单位要将单位联络员、工作方案、整改时限等及时上报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信息上报,办公室汇总后形成专报报送有关领导。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把握整治步调和进度,有序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要做好与农贸市场开办方的沟通对接,督促其履行环境卫生保洁和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责任;要密切与街道社区联系,整合工作力量,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应急处置,强化协作联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农贸市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重在常态管理。办公室要把城区各农贸市场纳入日常监管的重点范围,对整治工作开展及后续管理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交办和解决问题。各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调动市场开办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日常管理整体效能,防止违规行为“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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