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商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369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24日 16:44:09 文  号:潜商务组〔2020〕2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4日 16:44:09 名  称: 关于印发《市商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4 16:44

 

市商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今年9月在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聚力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纪律要求,聚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等学习贯彻,重点组织开展五项活动:

(一)继续开展“学” “讲” “考”活动。立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上线下“学”、“讲”、“考”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发挥龙头作用,组织安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党课。各级党组织通过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讲党课及参加知识测试(竞赛)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形成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组织好“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青年倡廉”线上廉政知识竞答赛。

(二)精心组织“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是今年全省、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宣传解读“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座谈“鄂纪励十二条”落实进展,听取意见建议,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力量。

(三)分层分类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一体推进“三不”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十进十建”活动,结合自身特点打造宣传特色,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案例通报曝光等多种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知镜鉴,督促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四)扎实推进“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家风正,子孙兴”。清廉家风,不仅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更是对干部本人和家庭的最大保护。强化清廉家风教育,把清廉家风教育作为党性宗旨教育、纪法教育、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厚植清廉家风建设的土壤。继续开展“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各单位自行通报表扬一批本单位勤勉崇廉、克勤克俭的优秀典型,在系统内组织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

(五)组织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播”活动。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推动了全省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引导党员干部网上观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数字展馆及《在路上》、《王荷波》、《铁血忠魂》等一批优秀廉洁文化作品。

  1. 时间安排

1.8月下旬,启动“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

2.9月份,各项活动铺开,各单位同频共振,形成热潮。

3.10月1日前,向局主体责任办公室上报“宣教月”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体责任,精心谋划,扎实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讲廉政党课、参加活动,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二)注重效果。各单位要聚焦主题,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局办公室要做好宣传报道,放大“宣教月”活动影响。

(三)强化督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各项活动落实落地。纪检委员要加强监督检查,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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