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解读单位: 潜江市商务局 来源: 潜江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00:00 解读类型: 其他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19-06-25 00:00 来源:潜江市商务局

潜江市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面对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的新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我市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按照创新、开放“双轮驱动”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开放创新促改革、促发展,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二)主要目标。力争使我市进出口贸易实现跨越发展,引进外资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升,走出去取得突出成效,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努力将我市打造成湖北开放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1.进一步扩大进口。发挥进口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坚持进口与出口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进口贴息政策,精心筹备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进口展会,支持先进技术、高新装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原材料进口,为金澳科技开展原油进口业务提供全方位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镇、办事处)

2.培植壮大出口主体。做好新开口企业的孵化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对外贸易;认真开展“外贸干部走基层、进企业”专题行动,畅通企业沟通渠道,为企业妥善解决存在困难,助推企业发展;组织开展外贸业务人员培训,壮大企业外贸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镇、办事处)

3.加快国际市场开拓。巩固扩大和深度挖掘欧美、日本和香港等传统市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东南亚、中东、非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构建多元化国际市场新格局。利用国内外知名展会平台,每年组织企业参加10场以上境内外展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区、镇、办事处)

4.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健全出口品牌培育机制,完善自主品牌促进政策,依托水产品、化工医药、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和华山科技、交投莱克、永安药业等重点企业,支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国际质量标准认证,打造出口新品牌,提升出口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5.完善外贸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外贸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强我市国家级水产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及省级生物医药、化工出口基地的培育和管理,提高基地出口产业集群效应,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基地建设方面项目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相关区、镇、办事处)

6.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扶持1-2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成为省级试点企业。抓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推动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对接,积极利用“互联网+外贸”,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镇、办事处)

7.加强风险防范和贸易摩擦应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相关保障机构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组织行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保驾护航;对可能涉及外汇收支风险的国家、地区、贸易项目进行风险提示;做好我市与欧美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贸易摩擦案件应对,提高企业应对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外汇管理局)

8.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拓展对外经济合作空间。积极推动我市优势产业走出去,引导医药化工、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在境外建立加工基地、营销服务网络,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创新境外工程承包方式,充分发挥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境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的作用,推进外经外贸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二)促进外资平稳增长

1.扩大利用外资领域。以承接长三角、长江经济带沿线、环渤海、珠三角等地区的产业转移为重点,大力引进外向型市场主体,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行业,提升资源要素聚集层次,实现我市一、二、三产业利用外资新突破。(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区、镇、办事处)

2.推进利用外资多元化。实施全方位引资战略,巩固香港、台湾地区经贸合作,深化与韩国经贸交往,加强欧美及日本地区招商力度,开展产业招商、园区招商、商会招商、以商招商以及兼并重组,推动现有投资者增资引资,形成二次招商效应。吸收境外投资中搭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先进管理经验,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技术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镇、办事处)

3.持续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对不涉及负面清单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实行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形成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管的外商投资全过程服务监督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外汇管理局、市质监局)

4.深化外资企业联系服务制度。切实加强与外资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完善利用外资工作联合推进和服务机制,市政府定期召开重点外资企业座谈会,统筹协调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推进落实外资项目信息互荐共享,促进招商资源高效利用。强化重大外资项目跟踪推进机制和外资通报督查、考核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和各区、镇、办事处)

5.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完善市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不公平待遇问题。建立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援助和仲裁调解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文体旅新局、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交流、成果共享、定期沟通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信息收集、动态报送等制度,做到组织严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推进有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更多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安排更多市级资金,加大对外贸、利用外资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潜政发201647号)、《潜江市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优惠措施若干规定》(潜政办发201725号)、《潜江市利用外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潜政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

()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明确工作要点及分工,细化任务内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规定期限内拿出主要时间推进工作顺利完成,确保精力投放到位,干部配备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强化督办考核。每季度对各区、镇、办事处外贸出口情况、实际使用外资情况、外资签约项目及落地情况、针对跨国公司开展招商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严格落实排名靠后地方通报约谈、先进地方专项资金奖励制度,对问题清单持续追踪,加强督办整改。(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商务局)


政策文件名称文号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制发背景制发依据文件目标文件任务特点与创新点
潜江市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实施方案潜政发〔2019〕1号市人民政府2019.1.2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六稳”要求,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营造我市更加公平便利可预期、更有吸引力的外贸、外资营商环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33号)力争使我市进出口贸易实现跨越发展,引进外资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升,走出去取得突出成效,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努力将我市打造成湖北开放新高地。1.坚持进口与出口协调发展。
2.做好新开口企业的孵化工作。
3.构建多元化国际市场新格局。
4.健全出口品牌培育机制。
5.完善外贸出口示范基地功能。
6.加强风险防范和贸易摩擦应对。
7.促进外资平稳增长。
1.落实了市级外贸、外资工作财政支持政策。
2.建立了外资项目的跟踪推进机制和外资通报督查、考核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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