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与依据
为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和《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商务发〔2026〕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绿色智能消费,特制定2026年潜江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二、2026年政策优化调整要点
(一)家电以旧换新品类标准提升
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调整为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6类核心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上,2026年对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比例调整为15%,单台补贴上限调整为1500元。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品类扩容
2026年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在延续2025年补贴力度的基础上,对补贴品类进行拓展,除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补贴产品外,新增智能眼镜品类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与2025年保持一致,对于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单件产品最高补贴500元。
(三)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
通过引导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活动的方式,保障农村地区居民便捷享受补贴政策。依托供销社系统开展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下乡宣传,健全覆盖区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提高农村地区绿色智能消费普及水平。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由实施时间、补贴范围及标准、消费者参与方式、参与主体基本条件及要求、商家参与步骤、服务平台有关要求、责任分工、其他相关要求8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实施时间。2026年1月15日起实施。按照“总额控制、逐月安排、均衡使用”的原则,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第二部分:补贴范围及标准。按照国家、省统一的标准分别对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范围及标准进行了规定。
第三部分:消费者参与方式。消费者搜索并登录微信小程序“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进入“家电数码补贴专区”,根据需要领取相应补贴券。补贴券有效期为当天,逾期作废。如未使用可申请解绑后再次领取。同一消费者在线上线下只能持有和核销政策范围内的每类产品补贴、核销资格1次;成功核销了一类产品后即失去了该类产品核销资格;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须单独支付结算,不可合并支付。
第四部分:参与主体基本条件及要求。对潜江市参与活动商户的条件和参与规则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商家参与步骤。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商户服务板块获取报名网址后,通过PC端登录网页,按照页面提示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相关资质材料。商户报名材料商务局终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商户,在完成支付终端安装及相关调试后,可正式参与活动。
第六部分:服务平台有关要求。对公共服务平台和商户服务平台应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规定。
第七部分:责任分工。细化明确潜江市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保障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
第八部门:其他相关要求。主要对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中需重点关注的方向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如科学控制实施节奏、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加强宣传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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