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统计局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统计法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湖北省统计调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和《潜江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不断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进一步降低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制度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对象
全市统计调查对象,按照1%的比例确定检查对象。
三、抽查时间
2022年6月29日至7月29日。
四、参与单位
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抽查内容
(一)市统计局监督检查事项。
1.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事项。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六、抽查方式及流程
此次联合抽查工作,全程依托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均通过平台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具体抽查流程如下: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1%的比例从全市“四上”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各单位分别在各自平台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另市统计局安排1名专业科室人员协助),检查组共计5人。
(三)部门联合检查。被抽中的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平台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同时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准备好相关执法检查文书。市统计局应按要求认真做好牵头及执法检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应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参与好联合检查。
(四)抽查结果公示。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录入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五)抽查资料归档。各参加单位要将实地检查收集的资料、执法检查表等相关资料,及时予以归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此次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各部门检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企业的礼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及时总结反馈。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到系统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开展多领域多部门联合抽查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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