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统计局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
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湖北省统计调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潜江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对象
全市2024年1-7月新入库的64家“四上”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4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家,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1家,按照20%的比例抽取被检查对象。
二、抽查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8月30日。
三、抽查事项
(一)市统计局监督检查事项
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具体抽查指标如下:
规模以上工业:2024年1-7月累计营业收入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2024年1-7月累计销售(营业)额
规模以上服务业:2024年1-7月累计营业收入
有资质的建筑业:2024年1-2季度累计建筑业总产值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事项。
1. 登记事项检查;
2. 公示信息检查。
四、参与单位
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抽查方式及流程
此次联合抽查工作,全程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均通过平台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具体抽查流程如下:
(一)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执法工作分2个小组进行,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执法骨干各4人(市统计局各专业选派1人协助检查)组建执法检查组,并积极邀请省统计局政法处领导全程指导监督此次执法工作。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20%的比例从2024年1-7月新入库“四上”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部门联合检查。被抽中的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平台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同时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准备好相关执法检查文书。市统计局应按要求认真做好牵头及执法检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应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参与好联合检查。
(四)抽查结果公示。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录入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五)抽查资料归档。各参加单位要将实地检查收集的资料、执法检查表等相关资料,及时予以归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检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企业的礼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四)及时梳理总结。检查结束后,市统计局要及时将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报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总结经验做法,为进一步压实统计数据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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