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财政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潜江市统计局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潜江市统计局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联系地址:潜江市江汉路32号,联系电话: 0728-6242983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政府信息网站工作运行正常,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监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
2、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共10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每周进行建设维护情况,做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二是2023年市统计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及公开的信息,工作动态52条,公示公告17条、其他文件12条,政策解读5条,数据分析13条,统计公报1条,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12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回应关切5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网站工作报表1条,全年共计120条,较全面及时地更新了我局年度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必要文字表述。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出现举报投诉的情况方面:我局202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统计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连续性和透明化作为前提,在今后工作中,将始终如一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工作制度,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将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明确公开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依据科室职责,压实政务公开责任,严格审核发布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原则,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发布信息及时、规范、准确。
(三)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由于我局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所以不存在收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无相关工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无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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