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1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3
三、支出决算表.................................3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7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17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8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30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22年度部门决算于2023年9月26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2年度部门决算于2023年10月8日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本级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决算组成,本单位内设机构七科一室: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优抚科、思想权益科、安置科、就业创业科、褒扬科。二级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烈士陵园管理所、双拥办公室全额编制人员纳入局机关编制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3,259.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4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0.00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6 | 0.00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0.00 |
八、其他收入 | 8 | 46.65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3,656.97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0.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0.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3,306.38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3,656.97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9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1,335.42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984.84 |
30 | 61 | ||||
总计 | 31 | 4,641.80 | 总计 | 62 | 4,641.80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3,306.38 | 3,259.74 | 0.00 | 0.00 | 0.00 | 0.00 | 46.6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06.38 | 3,259.74 | 0.00 | 0.00 | 0.00 | 0.00 | 46.65 | ||
20828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3,306.38 | 3,259.74 | 0.00 | 0.00 | 0.00 | 0.00 | 46.65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483.31 | 436.67 | 0.00 | 0.00 | 0.00 | 0.00 | 46.65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2,823.07 | 2,823.0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3,656.97 | 597.44 | 3,059.53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56.97 | 597.44 | 3,059.53 | 0.00 | 0.00 | 0.00 | ||
20828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3,656.97 | 597.44 | 3,059.53 | 0.00 | 0.00 | 0.00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597.44 | 597.4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3,059.53 | 0.00 | 3,059.53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3,259.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5 | 0.00 | 0.00 | 0.00 | 0.00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0.00 | 0.00 | 0.00 | 0.00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0.00 | 0.00 | 0.00 | 0.00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0.00 | 0.00 | 0.00 | 0.00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0.00 | 0.00 | 0.00 | 0.00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3,330.12 | 3,330.12 | 0.00 | 0.0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0.00 | 0.00 | 0.00 | 0.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0.00 | 0.00 | 0.00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0.00 | 0.00 | 0.00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0.00 | 0.00 | 0.00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0.00 | 0.00 | 0.00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0.00 | 0.00 | 0.00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0.00 | 0.00 | 0.00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0.00 | 0.00 | 0.0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3,259.74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3,330.12 | 3,330.12 | 0.00 | 0.0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1,016.13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945.75 | 945.75 | 0.00 | 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1,016.13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0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0.00 | 63 | |||||
总计 | 32 | 4,275.87 | 总计 | 64 | 4,275.87 | 4,275.87 | 0.00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3,330.12 | 494.68 | 2,835.4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30.12 | 494.68 | 2,835.44 | ||
20828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3,330.12 | 494.68 | 2,835.44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494.68 | 494.68 | 0.00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2,835.44 | 0.00 | 2,835.4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53.88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8.99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96.42 | 30201 | 办公费 | 5.88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46.52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30103 | 奖金 | 105.39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5.03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30107 | 绩效工资 | 104.02 | 30205 | 水费 | 0.29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1.50 | 30206 | 电费 | 4.42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99 | 30207 | 邮电费 | 0.2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3.18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00 | 30211 | 差旅费 | 0.0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4.18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22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67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81 | 30215 | 会议费 | 0.15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1.81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84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5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61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8.8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4.35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8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8.09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455.69 | 公用经费合计 | 38.9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8.00 | 0.00 | 5.50 | 0.00 | 5.50 | 2.50 | 5.96 | 0.00 | 5.05 | 0.00 | 5.05 | 0.9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41.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162.42万元,增长了3.63%,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了公务员2020-2022年基础绩效和奖金、事业人员2020-2021绩效。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306.3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9.44万元,增长4.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9.74万元,占本年收入98.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46.65万元,占本年收入4.41%。(本部门使用科目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56.9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0.58万元,增长15.96%。其中:基本支出597.44万元,占本年支出16.34%;项目支出3059.53万元,占本年支出83.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本部门使用科目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275.8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5.13万元,增长8.4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了公务员2020-2022年基础绩效和奖金、事业人员2020-2021绩效。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0.12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35.51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了公务员2020-2022年基础绩效和奖金、事业人员2020-2021绩效;支付了民政事业园在建工程。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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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74%。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5.51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了公务员2020-2022年基础绩效和奖金、事业人员2020-2021绩效;支付了民政事业园在建工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0.12万元,占100%。
(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举,本部门使用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70.93万元,支出决算为333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本部门使用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70.93万元,支出决算为333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民政事业园在建工程,二是2022年发放了公务员2020-2022年基础绩效和奖金、事业人员2020-2021绩效。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3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使用科目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接待,二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因公出国(境)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的91.82%;较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20.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学习交流。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学习交流。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开会、考察、下乡核查、检查等工作所需的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36%,较上年减少0.89万元,下降4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接待,二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接待外市人员及本市乡镇人员,主要是开展学习交流和汇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个,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7万元,降低3.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三公”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9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01%。(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2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0个,资金1987.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0.08%。从评价情况来看,针对2022年度预算编制,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依据我局自身工作职能及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完善,对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设置科学、完整的绩效目标,各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更加侧重于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使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三是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政策宣贯,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好项目文本绩效目标、指标的申报,项目绩效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考核结果为“优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退役军人服务站年初预计23个,实际数为23个,完成率为100%;二是为服务对象超过100人村(社区)配备服务专干预计48人,实际配备48人,完成率为100%;三是购买服务人数预计3人,实际购买服务3人,完成率为100%;四是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次数1次,实际完成数为1次,完成率为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二是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2、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28万元,执行数为12.375万元,完成预算32.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度我市计划有12至28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实际接收25名以政府安排工作形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覆盖率为100%;二是在规定时间内于2022年12月前准时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至退役军人账户,并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效指标完成率100%;三是为25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缴纳养老保险、缴纳医疗保险经费不大于38.28万元,实际发放12.375万元。成本指标完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四是此项资金项目的执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关怀,对军人履行职能使命的肯定和期待。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通过此项目的实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士兵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杜绝了群访上访事件的发生,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能按预算标准使用完资金。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此项目需要根据政府工作统筹安排,以实际待安置时间为准进行核算,但预算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待安置期以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不超过六个月来预算资金。因部队工资基数比地方工资基数要大,为提高安置效率和标准,待安置时间也小于6个月,各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也不一致,造成预算不精确有结余。每年政府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对退役士兵进行动态安置,待安置期不能精准的进行提前计划,安置到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要办理入职手续和养老、医疗保险社保账户后方能完成参保,造成未能按预算时间和金额使用资金,有部分结余款,将转下年度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为最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退役士兵群体,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的为待安置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7万元,按标准严格审核符合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退役士兵187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共计222.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5万元,本级资金57.84万元,并在7月底发放到位。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我市预计2021年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180—220人,实际审核符合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189人,完成率为100%,达到预期指标值。二是资金发放完成时间,根据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要求每年8月以前发放到位。银行批量明细交易结果显示于3月24日发放到位。三是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年度计划需要发放227.25万元,实际拨付使用资金227.25万元,根据鄂财社发〔2021〕6号,省级下拨我市资金170万元,市级投入经费57.25万元,发放所要资金全部执行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1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出现了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初预算不匹配的问题。主要原因:每年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预算按省与市3:7的比例分担申请,每年由省财政负担的安置资金不能确定。每年退伍士兵数量是一个动态数据,是由当年国家政策与社会经济形式和以前年度征兵数量以及士兵自愿留队服役年限有关,所以造成了人数和服役年限的差异。因为两项关键数据都不能精准统计,只能根据上年度情况预估,使得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初预算不匹配的问题和预计接收人员与实际执行人员数量有差异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要将绩效工作要立足长效发展,加强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搞好工作对接和大数据信息比对争取能做到精准预算。
4、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34万元,执行数为62.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2年完成34名无军籍职工;1名遗属的待遇落实,完成率为100%,经费以按月形式发放;二是①经费发放合规率100%,严格依照核定标准,按时发放。②财务管理合规,项目资金支出的审批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保障了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遗属补助标准上调,故实际执行资金与预算资金出现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资金执行与预算产生误差情况,在预算时充分考虑全面,如补助标准,人员变动情况等。争取达到执行与预算金额匹配。
5、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4.617万元,执行数为264.61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按政策足额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二是残疾军人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发放护理费;三是确保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现社会稳定,有效解决残疾军人医疗困难,为残疾军人提供优质保障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6、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0万元,执行数为9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①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使义务兵家庭在社会上得到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的优待。有效地吸引了适龄有志青年积极应征入伍,为军队输送了大量优质兵源,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促进了国防建设。②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义务兵家属合法权益。二是我们通过网络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多形式对部分义务兵家属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100份,满意率98%,调查结果为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初入伍人数和资金与实际支出出现偏差,是由于每年年初预算时,市征兵办和统计部门的数据还未提供,导致预算资金无法做到精确。只能按上年实际发放人数和资金的基础上增加5%,来测算下年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7、优抚抚恤补助地方配套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6.2万元,执行数为276.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2年共发放优抚补助对象1683人,其中:带病回乡抚恤419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77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166人、烈补21人;二是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52号)文件规定,足额落实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三是确保退役军人生活保障,实现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和居住地址改变,系统排查未能及时调整信息、数据更新,导致部分对象资金暂缓停发。下一步改进措施: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8、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6万元,执行数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2年我局购买服务人员6人,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保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经费发放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保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合规发使用经费,更快更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9、军休管理机构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6万元,执行数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我所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军休工作平稳高效开展。根据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考核,军休管理机构经费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为服务对象落实了各项待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下一步改进措施:1.为最大程度的保障军休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好的服务,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成本指标,以更加合理的资金分配方式完成服务保障工作。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10、优抚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58万元,执行数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为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更好地做好日常维稳工作。召开维稳工作会议4次,突发、维稳应急事件、临时救助100人。优抚专项工作经费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为确保退役军人维稳工作,解决突发、维稳应急事件,促进涉军群体困难保障问题。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做好优抚维稳工作。
11、退役军人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万元,执行数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2年开展维稳会议,对稳控对象进行临时救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时间控制在7天以内,保证全年不发生恶性群访上访事件,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更好地做好日常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为确保退役军人维稳工作,解决突发、维稳应急事件,促进涉军群体困难保障问题。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做好优抚维稳工作。
12、烈士陵园保护管理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烈士陵园保护管理项目是以对烈士陵园硬件设施、陈列展示和园容园貌得到综合整治,各烈士事迹和史料收集编撰、讲解宣传、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充分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体功能,陵园管理保护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市财政予以拨付项目经费,属延续性项目。
13、优抚对象维稳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00人次。联络员联络次数7次。外出维稳次数15次、信访接待次数20次。二是维稳完成率达到100%。三是联络员经费5万元、外出维稳经费10万元、信息费8万元、信访接待费3万元、临时走访慰问救助费4万元。四是我们通过实际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参加此次项目的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5%。
14、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万元,执行数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2年度我局移交安置科共为957人服务,其中接收安置2022年度退役士兵207人,退役军官3人,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5人,为历年退役军人提供咨询和调档查档722人/次。圆满完成了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任务,各类指标完成率均达到了100%。下一步拟改进措施:1.为最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退役军人群体,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的接待安置退役军人。更快捷高效的组织退役军人培训考试,为退役军人融入社会、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15、伙食补助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执行数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我局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得到落实。下一步拟改进措施1.为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工作人员。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16、军休干部降温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8万元,执行数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本年度对我所现有8名军休干部足额发放了降温费,保障了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军休干部人数是一个动态数据,可能出现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时有偏差。下一步拟改进措施:1.为避免发生预算与执行情况不符,且充分保障军休干部待遇落实,结合实际将各项因素考虑周全。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17、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促进爱国拥军、营造铭记历史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考核,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平稳高效开展。下一步拟改进措施:1.要进一步以革命先烈和革命前辈为标杆,继承先烈遗志,弘扬烈士精神,埋头苦干实干,为促进潜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18、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7万元,执行数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根据活动需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人员审查,此次活动的各项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完成情况达到100%。
19、双拥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万元,执行数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组织开展双拥活动,为30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支持国防建设,巩固双拥成果,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20、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2年完成156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费项目地方财政投入1.62万元。2022年较好完成年初预定的绩效目标。下一步拟改进措施:1.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严肃政治任务,是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任务。但此项政策是国家制定的长期政策,但培训项目较单一,不能有效顺应市场规律,退役士兵就业率不高。下步随着工作进一步深入,我们将通过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管理好资金的使用,做到项目明确,账目清楚。使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多样化,能更好的适应市场规律的变化。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一是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二是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是“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无。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3〕1号)要求,我局2022年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保障基本支出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工作正常开展。
(2)加快机构建设进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文化活动室和相关服务窗口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时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3)全面完成安置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接收安置计划,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招聘会议,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会;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发展,力增强抚恤优待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社会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开展“两精准一规范(对象精准、政策精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活动,加强军休机构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军休人员相关待遇,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4)强力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开展春节、八一双拥系列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典型、争当典型,优化完善退役军人信访信息化系统,继续有效利用“阳光信访”平台,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因为此项目资金需要根据当年办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人数为准进行核算,无法很精准的预计当年办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人数,会造成年初预算资金与最终全年执行数相差较大的情况。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及有关工作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退役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兵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优秀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编制情况
局机关内设九科一室,其中,市军休休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双拥办公室、烈士陵园管理所4家事业单位财务与机关统一核算。
3.人员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行政单位财政拨款共11人;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共15人;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共5人,代理人员1人,临时人员3人。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保障基本支出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工作正常开展。
(2)加快机构建设进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文化活动室和相关服务窗口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时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3)全面完成安置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接收安置计划,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招聘会议,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会;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发展,力增强抚恤优待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社会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开展“两精准一规范(对象精准、政策精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活动,加强军休机构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军休人员相关待遇,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4)强力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开展春节、八一双拥系列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典型、争当典型,优化完善退役军人信访信息化系统,继续有效利用“阳光信访”平台,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方法。
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小组,按照前期准备、自评、报告撰写三个阶段,对人社局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支出,在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等方法,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并经复核后形成绩效报告。
2.评价结果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一:数量指标 | 在职人员 | 28 | 32 |
时效指标 | 支付进度率 | 6月≥50%;9月≥75%;12月=100% | 6月≥50%;9月≥75%;12月=100% |
质量指标 | 各项职能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度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市政府考核等级 | 良好 | 良好 |
成本指标 | 公用经费成本 | 239.91元 | 239.91万元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预算 | 531.72万元 | 531.72万元 |
指标二:数量指标 | 补助优抚对象完成率 | 100% | 100% |
数量指标 |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完成率 | 100% | 100% |
时效指标 | 发放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护理费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成本指标 | 优抚抚恤补助经费 | ≤276.2万元 | 276.2万元 |
成本指标 |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 | ≤264.617万元 | 264.617万元 |
指标三:数量指标 |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士兵完成率 | 100% | 100% |
数量指标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完成率 | 100% | 100% |
数量指标 | 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完成率 | 100% | 100% |
数量指标 | 无军籍职工地方津补贴人数 | 33-40人 | 350人 |
时效指标 |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待遇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时效指标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时效指标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发放时间 | 不晚于2022年8月 | 8月 |
时效指标 |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补贴资金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成本指标 | 退役军人安置生活补助标准费用 | ≤38.28万元 | 38.28万元 |
成本指标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费用 | ≤180.07万元 | 180.07万元 |
成本指标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费用 | ≤950万元 | 950万元 |
成本指标 |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费用 | ≤62.34万元 | 62.34万元 |
指标四:数量指标 | 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次数 | 1次 | 1次 |
数量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站数量 | 23个 | 23个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达标率 | 100% | 100% |
成本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 | ≤90万元 | 90万元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度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规模性上访事件数 | 0次 | 0次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程度 | 100% | 100%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役军人满意度 | ≥95% | 95% |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100分,确保了机构正常运行及各项工作保质完成。
(五)其他佐证材料
二、2022年度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严格依照本年度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执行,资金使用规范,达到预期指标,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按照我省《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地方财政投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90万元已全部用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中。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2年度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我省《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我市共有1个市级服务中心,23个区镇处退役军人服务站,44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确保我市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达到预期目标,地方财政投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90万元,其中指导、督导各地服务站建设及工作经费24万元,为服务对象超过100人村(社区)配备服务专干5.76万元,购买服务15万元,退役军人之家维修经费、政治文化环境布置及固定资产购置经费29.5万元,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5.74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省《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为推进我省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本市辖区划分,我市共23个区镇处退役军人服务站,44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前期测算资金,全市服务站工作建设经费90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根据《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其中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不少于800平方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至少设置“一窗三室”(服务窗口、信访接待室、阅览室、活动室)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退役军人1000名以上的应单独设立服务大厅;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场所不少于20平方米(社区不少于50平方米)。
2022年全年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共计90万元,其中指导、督导各地服务站建设及工作经费24万元,为服务对象超过100人村(社区)配备服务专干5.76万元,购买服务15万元,退役军人之家维修经费、政治文化环境布置及固定资产购置经费29.5万元,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5.74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退役军人服务站年初预计23个,实际数为23个,完成率为100%;
②.为服务对象超过100人村(社区)配备服务专干预计48人,实际配备48人,完成率为100%;
③.购买服务人数预计3人,实际购买服务3人,完成率为100%;
④.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次数1次,实际完成数为1次,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经费使用时效2022年1-12月,资金按月发放到位。
4、成本指标:
①.指导、督导各地服务站建设及工作经费:24万元;
②.为服务对象超过100人村(社区)配备服务专干:5.76万元;
③.购买服务:15万元;
④.退役军人之家维修经费、政治文化环境布置及固定资产购置经费:29.5万元;
⑤.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5.7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退役军人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进一步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服务退役军人的前沿阵地和桥梁纽带作用,真正实现“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处理在基层、关心关爱在身边”,努力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个性化、亲情化、标准化”的“一站式”服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通过随机抽查和走访群众等多形式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9份,满意率100%,调查结果为优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充分了解在项目实施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指标设置的合理性 ,能够较好的查找出项目指标设定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问题及时调整,使资金能够有效合理使用。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 潜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 | 2023年1月3日 | ||||||||
项目名称 |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 | 资金总额 | 90万元 | 实施单位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批复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90万元 | 90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退役军人服务站数量 | 9 | 23个 | 23 | 100% | 9 | ||||
为服务对象超过100人村(社区)配备服务专干 | 7 | 48人 | 48 | 100% | 7 | ||||||
购买服务人数 | 7 | 3人 | 3 | 100% | 7 | ||||||
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次数 | 7 | 1次 | 1 | 100% | 7 | ||||||
质量指标(6分)... |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达标率 | 6 | 100% | 100%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工作完成时间 | 7 | 1-12月 | 1-12月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指导、督导各地服务站建设及工作经费 | 2 | 24万元 | 24万元 | 100% | 2 | |||||
服务对象超过100人村(社区)配备服务专干 | 1 | 5.76万元 | 5.76万元 | 100% | 1 | ||||||
购买服务 | 1 | 15万元 | 15万元 | 100% | 1 | ||||||
退役军人之家维修经费、政治文化环境布置及固定资产购置经费 | 1 | 29.5万元 | 29.5万元 | 100% | 1 | ||||||
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 2 | 15.74万元 | 15.74万元 | 100% | 2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退役军人“五有”保障度 | 15 | 100% | 100%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1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5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按时上报 | 按时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分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分 | ||||||||
合计 | 100分 |
三、2022年度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我局按时足额为25名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时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各类指标完成率均达到预期指标,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项目资金: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为38.28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费使用12.375万元,还有待安置社保因涉及保险资金从部队接转还未执行,目前项目资金执行率32.4%。生活费标准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发放,补助标准执行准确率达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2022年度我市计划有12至28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实际接收25名以政府安排工作形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覆盖率为100%。
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内于2022 年12月前准时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至退役军人账户,并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效指标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待安置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补贴资金发放合规率为100%。
成本指标:为25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缴纳养老保险、缴纳医疗保险经费不大于38.28万元,实际发放12.375万元。成本指标完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社会效益指标:此项资金项目的执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关怀,对军人履行职能使命的肯定和期待。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通过此项目的实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士兵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杜绝了群访上访事件的发生,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未达到项目预算资金使用金额。因部队工资基数比地方工资基数要大,为提高安置效率和标准,待安置时间也小于6个月,各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也不一致,造成预算不精确。政府提前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同时也节省了财政经费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未能按预算标准使用完资金。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此项目需要根据政府工作统筹安排,以实际待安置时间为准进行核算,但预算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待安置期以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不超过六个月来预算资金。因部队工资基数比地方工资基数要大,为提高安置效率和标准,待安置时间也小于6个月,各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也不一致,造成预算不精确有结余。每年政府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对退役士兵进行动态安置,待安置期不能精准的进行提前计划,安置到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要办理入职手续和养老、医疗保险社保账户后方能完成参保,造成未能按预算时间和金额使用资金,有部分结余款,将转下年度支出。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为最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退役士兵群体,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的为待安置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附件:2022年度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2022年度,我局共为2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共计:12.375万元。此项补助的发放对贯彻落实改革强军战略,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对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是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组织实施的持续性政策实施项目。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移交安置科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对于待安置期间发放生活费标准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实行公正公开原则,做到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发放,补助标准执行准确率达100%;预算资金充分使用,资金使用率达32.4%;资金使用合规100%,会计核算规范。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市财政承担,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实施。2022年11月已为2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逐月、足额、发放到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并为他们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做到了补助对象精准化,全覆盖,不多补,不漏补,审批程序完备;增强政策宣传力度,政策知晓率达100%;及时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达100%;及时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使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有了较大的保障,日常生活有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升。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借鉴了2021年度部门自评报告的优秀经验。尤其是为2022年此项目的财政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规避了一些风险和不足,但还需要完善科学的计算方法。
(五)其他佐证材料
1.人员生活费领取表。
2.《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 〕27号)
3.调查问卷
附件3: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移交安置科 | 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01/03 | |||||||||
项目名称 |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待遇 | 资金总额 | 38.28万元 | 实施单位 | 移交安置科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批复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38.28 | 38.28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数 | 15 | 12-28人 | 25人 | 100% | 30 | ||||
质量指标(6分)... | 经费发放合规率 | 6 | 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放生活补助 | 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放生活补助 | 达到预期指标 | 6 | |||||
时效指标(7分)... | 待安置期间待遇发放及时率 | 7 | 2022年内完成 | 2022年内完成 | 达到预期指标 | 7 | |||||
成本指标(7分)... | 生活补助 | 3 | ≤16.5万元 | 12.375万元 | 100% | 3 | |||||
养老保险 | 3 | ≤12.06万元 | 0万元 | 100% | 3 | ||||||
医疗保险 | 1 | ≤2.64万元 | 0万元 | 100% | 1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15 | 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达到预期指标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1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5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按时上报 | 按时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分 | 4分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分 | 8分 | |||||||
合计 | 100分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四、2022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接收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87人,全部完成了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本级预算为180.07万元,按标准严格审核符合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退役士兵187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共计222.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5万元,本级资金57.84万元,并在7月底发放到位。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促进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有效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和就业率,同时也减轻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就业难压力,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已圆满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2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出现了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初预算不匹配的问题。主要原因:每年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预算按省与市3:7的比例分担申请,每年由省财政负担的安置资金不能确定。每年退伍士兵数量是一个动态数据,是由当年国家政策与社会经济形式和以前年度征兵数量以及士兵自愿留队服役年限有关,所以造成了人数和服役年限的差异。因为两项关键数据都不能精准统计,只能根据上年度情况预估,使得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初预算不匹配的问题和预计接收人员与实际执行人员数量有差异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要将绩效工作要立足长效发展,加强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搞好工作对接和大数据信息比对争取能做到精准预算。
附件:2022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评分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主要由市退伍军人安置办组织实施,为每年政策性实施项目,主要目的是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要求要在2022年8月前发放到位。我市符合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退役士兵行政介绍信、退役证、个人档案材料等有关凭据审定,再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一次性发放到个人账户,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全部发放到位。
2.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下拨2013年省级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民政发〔2013〕44号):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省与市按3:7的比例分担。省每年按预算先行拨付资金,剩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补充。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以来,领导重视,亲力亲为,狠抓工作落实,并成立绩效工作组。前期结合中央对安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整理收集了评价佐证资料和网上问卷调查信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自评方案:
1、采取先自评再工作组测评相接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各环节进行细致检查督促,使安置资金用好用实。
2、从各方面采集基础数据,收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并经过认真复核,初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由市绩效评价专家组、行业专家等组成的潜江市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备选专家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审,最后根据专家意见对指标进行了修改及完善。
3、召开潜江市各区、镇、处有关人员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现场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社会效益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下拨2013年省级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民政发〔2013〕44号):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省与市按3:7的比例分担。省每年按预算先行拨付资金,剩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补充。2022年预计使用180.07万元,实际拨付使用资金57.84万元,根据鄂财社发〔2022〕26号,省级下拨我市资金170万元,市级投入经费57.84万元。由于省级投入资金充足,导致市级预算未能严格按比例分担。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我市预计2021年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180—220人,实际审核符合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187人,完成率为100%,达到预期指标值。
质量指标。每人服役年限应补助标准。根据(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
(一)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4500元×服现役年限。
(二)士官(含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在正常退役的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9000元×【1+(服现役年限-2)×20%】。
根据规定计算,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每服现役一年补助1800元。逐人进行核查信息无错漏,发放金额无错漏。
时效指标。资金发放完成时间,根据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要求每年8月以前发放到位。银行批量明细交易结果显示于7月7日发放到位。
成本指标。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年度计划需要发放222.8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资金222.84万元,根据鄂财社发〔2022〕26号,省级下拨我市资金165万元,市级投入经费57.84万元,发放所要资金全部执行到位。由于年初预算退役士兵服役年限和人数无法确定,导致预计年度指标资金大于实际发放资金,是无法控制因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实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需要相协调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以促进自主就业为主的安置制度,加强了国防建设军队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评价情况主要评价受益群众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目标的支持和满意情况,实际调查过程中,我们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项目受益者的满意度调查。最终评价为达到预期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通过网络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多形式对项目受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最终评价为达到预期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结合上年度自评情况,对今年退役士兵人员总数和服役年限总体情况进行了预估,基本能使资金需要情况做到精确预算。
(五)其他佐证材料
1.《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下拨2013年省级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民政发〔2013〕44号):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省与市按3:7的比例分担。
2.《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发放标准。
3.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银行发放表。
4.满意度问卷。
附件3: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 | 移交安置科 | 主管部门: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 | 2023-1-3 | ||||
项目名称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 资金总额 | 180.07万元 | 实施单位 | 移交安置科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批复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180.07万元 | 180.07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完成率 | 30 | 180-220人 | 187人 | 100% | 30 | ||
质量指标(6分)... | 补助发放合规准确率 | 6 | 义务兵期4500元/每年,士官期间1800元/每年 | 义务兵期4500元/每年,士官期间1800元/每年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补助发放及时率 | 7 | 8月底前发放 | 7月7日发放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按政策到位退役士兵安置资金 | 服役2年0.9万元,5年1.44万元,8年1.98万元,12年2.7万元,16年3.42万元 | 服役2年0.9万元,5年1.44万元,8年1.98万元,12年2.7万元,16年3.42万元 | 达到预期指标 | |||||
经费使用限额 | 7 | 222.84万元 | 222.84万元 | 100% | 7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促进退役士兵更好就业,提高生活质量。 | 15 | 保障退役士兵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退役士兵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达到预期指标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1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5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 | 未上报 | 按时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分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五、2022年度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市军休所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严格依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执行,通过对照检查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得分8分,数量指标得分30分,质量指标得分6分,时效指标得分7分,成本指标得分7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绩效报告按时上报,内容符合规定自评得分1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62.34万元,实际发放62.34万元,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民发【2005】135号)文件要求和市人事局批复的工资花名册执行。2022年完成34名无军籍职工、1名遗属待遇落实,已发放资金补助资金163.6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101.3万元,地方财政投入62.34万元。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针对资金执行与预算产生误差情况,在预算时充分考虑全面,如补助标准,人员变动情况等。争取达到执行与预算金额匹配。
附件:2022年度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为落实好无军籍职工的生活待遇,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民发【2005】135号)文件规定“无军籍职工的退休费及各类贴补贴项目标准,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基本退休生活费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地方性津贴补贴,按照属地原则,由出台政策的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2、项目资金由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投入。2022年申报无军籍职工、遗属共计35人(其中:副处1人,科员1人、中级1人、助理1人、高级工17人、中级工1人、初级工2人、普工10人、遗属1人)。2022已完成工资待遇发放35人,补助资金163.6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101.3万元,地方财政投入62.34万元,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真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2年无军籍职工地方新津补贴项目预算金额62.34万元,预算人数35人,实际发放金额62.34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2022年完成34名无军籍职工;1名遗属的待遇落实,完成率为100%。
②时效指标:经费使用时效2022年1-12月,资金按月发放到位。
③质量指标:①经费发放合规率100%,严格依照核定标准,按时发放。②财务管理合规,项目资金支出的审批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④成本指标:2022年预算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62.34万元,实际发放62.34万元,执行率100%。严格依照预算情况执行。
(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了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落实情况良好,无服务对象上访情况。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借鉴了2021年度部门自评报告的优秀经验。尤其是为2022年此项目的财政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规避了一些风险和不足。
其他佐证材料
无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 | 主管部门: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年1月3日 | |||||||
项目名称 |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 | 资金总额 | 62.34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军休所 | ||||
项目资金(8分)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年初预算批复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62.34万元 | 62.34 | 62.34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补贴无军籍职工人数 | 15 | 34-40人 | 35 | 100% | 15 | ||
补贴遗属人数 | 15 | 1-3人 | 1 | 100% | 15 | ||||
质量指标(6分)... | 经费发放合规率 | 6 | 100% | 100%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经费使用时效 | 7 | 2022年1-12月 | 2022年1-12月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补助金额 | 7 | 62.34万元 | 62.34万元 | 100% | 7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直接效益 | 15 | 保障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 保障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直接效益 | 10 | 保障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 保障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 10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直接效益 | 5 | 保障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 保障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 100%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按时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分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分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
六、2022年度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2022年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2年预计伤残军人护理费264.617万元,实际发放264.617万元。完成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2年度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2〕2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全年支出伤残军人护理费264.617万元。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市财政预算伤残军人护理费地方配套资金264.617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以年头在册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为依据,设定年初伤残护理费人数为74人,地方配套资金预算264.617万元。2022年资金预算264.617万元,实际发放资金264.617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全年预算伤残军人护理费264.617万元,实际完成264.617万元,完成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8号)文件规定:
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值,根据2021年底优抚系统残疾军人人数为依据设定年初优抚补助人数为75人。
质量指标:按政策足额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
时效指标:残疾军人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发放护理费。
成本指标:年度指标值,残疾军人75人。
社会效益:确保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现社会稳定,有效解决残疾军人医疗困难,为残疾军人提供优质保障服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们通过网络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多形式对部分伤残军人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100份,满意率98%,调查结果为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与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相比,本年度完成情况良好。
其他佐证材料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2〕25号)文件;
伤残军人护理费发放统计表;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 | 2023年4月 | ||||||
项目名称 | 一至六级伤残护理费 | 资金总额 | 264.617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264.617 | 264.617 | 8 | 100% | 8 | 100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成本指标(8分) | 经济成本指标(4分) | 成本控制率 | 4 | 264.17 | 264.17 | 100% | 4 | ||
社会成本指标(2分) | 无法设置 | 2 | 2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 无法设置 | 2 | 2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因公、因战一至二级护理费 | 10 | 2人 | 2人 | 100% | 10 | ||
因公、因战三至四级护理费 | 5 | 70-75人 | 62人 | 100% | 5 | ||||
因病一至四级护理费 | 5 | 7-10人 | 4人 | 100% | 5 | ||||
质量指标 (10分) | 资金发放合规率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10分) | 发放时间 | 10 | 按季度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10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15分) | 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落实,社会稳定。 | 15 | 符合 | 符合 | 100% | 15 | ||
经济效益 (10分) | 提高医疗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 10 | 符合 | 符合 | 10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置 | 5 | 5 | ||||||
满意度指标(2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对象满意度 | 2 | ≥95% | 95% | 100% | 2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 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七、2022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5号)要求,我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950万元,全部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项目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有效保障义务兵家庭基本生活,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推动义务兵光荣理念进万家,提升整体社会风气,鼓励更多的年轻人征兵入伍。2022年全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58人,950万元。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4〕49号)、《13部委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20〕7号)的文件规定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项目资金情况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到位9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局优抚科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真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充分使用,资金使用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100%,会计核算规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2年完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358人,普通义务兵35人;专科义务兵264人;本科义务兵43人;进藏进疆1人;专科进藏进疆13人;本科进藏进疆2人(含毕业大学生奖励105人)。
2、质量指标:优待金发放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2022年8月。
4、成本指标:优待金使用不超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使义务兵家庭在社会上得到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的优待。有效地吸引了适龄有志青年积极应征入伍,为军队输送了大量优质兵源,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促进了国防建设。
经济效益指标:对象直接受益,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义务兵家属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义务兵家属走访和问卷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调查结果为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100分,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3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年1月 | |||||||
项目名称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资金总额 | 950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批复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950万元 | 950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普通义务兵人数 | 5 | 20-80人 | 35 | 100% | 5 | ||
进藏/疆义务兵人数 | 2 | 1-5人 | 1 | 100% | 2 | ||||
专科义务兵人数 | 5 | 200-350人 | 264 | 100% | 5 | ||||
本科义务兵人数 | 5 | 20-50人 | 43 | 100% | 5 | ||||
进藏/疆专科人数 | 5 | 10-25人 | 13 | 100% | 5 | ||||
进藏/疆本科人数 | 5 | 2-10人 | 2 | 100% | 5 | ||||
毕业大学生入伍人数 | 3 | 40-100人 | 105 | 100% | 3 | ||||
质量指标(6分) | 优待金发放合格率 | 6 | 100% | 100%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发放时间 | 7 | 2022年8月 | 2022年8月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优待金使用限额 | 7 | 不超预算 | 不超预算 | 100% | 7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对象直接受益 | 15 | 对象直接受益 | 对象直接受益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支持国防建设,巩固双拥成果。 | 10 | 符合 | 符合 | 10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5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八、2022年度优抚抚恤补助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优抚抚恤补助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5号)要求,我局优抚抚恤补助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276.2万元,全部用于优抚维稳和解困工作,项目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为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获得良好社会效益。优抚抚恤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为确保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让优抚对象感受到了国家的深切关怀,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不断完善优抚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52号)规定来解决维稳工作及解困工作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
2.项目资金情况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到位276.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局优抚科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优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真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局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照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充分使用,资金使用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100%,会计核算规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年完成值,2022年共发放优抚补助对象1683人,其中:带病回乡抚恤419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77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166人、烈补21人。
2、质量指标:经费项目使用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2022年全年。
4、成本指标:全年完成值,2022年共发放优抚补助资金276.2万元,其中:带病回乡抚恤资金40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资金85万元、两参退役人员抚恤资金150万元、烈补补助资金1.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确保退役军人生活保障,实现社会稳定。经济效益指标:对象直接受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优抚对象走访和问卷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调查结果为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100分,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3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年1月 | |||||||||
项目名称 | 优抚抚恤补助地方配套资金 | 资金总额 | 276.2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批复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276.2万元 | 276.2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人员(人) | 8 | 400-420 | 419 | 100% | 8 |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人员(人) | 7 | 70-80 | 77 | 100% | 7 | ||||||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人) | 8 | 1000-1150 | 1166 | 100% | 8 | ||||||
烈补人员(人) | 7 | 15-20 | 21 | 100% | 7 | ||||||
质量指标(6分) | 服务标准 | 6 | 按时按量足额发放 | 按时按量足额发放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执行时效 | 7 | 按季度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人员 | 2 | 40 | 40 | 100% | 2 |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人员 | 2 | 85 | 85 | 100% | 2 | ||||||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 2 | 150 | 150 | 100% | 2 | ||||||
烈补人员 | 1 | 1.2 | 1.2 | 100% | 1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对象合法权益 | 15 | 对象受益 | 对象受益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1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5 | 100%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九、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项目严格依照本年度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执行,资金使用规范,达到预期指标,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18.6万元,实际使用项目资金18.6万元,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2年我局购买服务人员6人,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保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经费发放及时。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保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合规发使用经费,更快更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保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合规发使用经费,更快更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年初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18.6万元,全部用于发放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当年已使用完毕无结余资金。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周期是2022年度,项目主要用保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支出18.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保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购买服务人员:6人。
质量指标:经费使用合规率100%
时效指标:经费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经费使用限额18.6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服务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项目为2022年新增项目,保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3年1月3 日 | |||||||||
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 资金总额 | 18.6万元 | 实施单位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 | 18.6万元 | 18.6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购买服务人员 | 30 | 6人 | 6人 | 100% | 30 | ||
质量指标(6分)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6 | 100% | 100%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经费发放及时率 | 7 | 100% | 100%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经费使用限额 | 7 | 18.6万元 | 18.6万元 | 100% | 7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维护社会稳定 | 15 | 100%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无法设置,视同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置,视同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按时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十、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军休管理机构经费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军休所共有服务对象44人,其中军休干部8人,无军籍职工34人,遗属2人。全年保障了服务对象的各项待遇落实,各类指标完成率均达到了100%,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项目资金: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16.56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我所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军休工作平稳高效开展。根据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考核,军休管理机构经费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为服务对象落实了各项待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为最大程度的保障军休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好的服务,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成本指标,以更加合理的资金分配方式完成服务保障工作。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2年度军休管理机构经费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潜江市军休所管理机构经费根据财社[2005]52号第九条规定“服务管理机构为地方管理的民政事业单位,各级地方财政应将其开展工作所需支出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并结合上级补助经费核定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统筹安排同级服务管理机构经费预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此项资金总额为16.56万,为市财政拨款,全部用于军休日常工作开展。根据军休所工作职能,正常开展服务工作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交通费、劳务费、及服务对象活动开展等所需费用。费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实报实销,无虚假报销、无超标准开支。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军休管理机构经费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真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市军休管理机构经费按照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充分使用,资金使用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100%,会计核算规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数44人,其中军休干部8人,无军籍职工34人,遗属2人。
时效指标:依照年初预算及每月实际支出实报实销。
成本指标:经费使用严格依照年初预算进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落实情况良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无服务对象上访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及电话访问方式,对我所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及遗属进行调查,均表示满意,满意度100%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借鉴了2021年度部门自评报告的优秀经验。尤其是为2022年此项目的财政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规避了一些风险和不足。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 潜江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3.1.3 | |||||||||
项目名称 | 军休管理机构经费 | 资金总额 | 16.56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军休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16.56万元 | 16.56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数 | 30 | 40-44人 | 44人 | 100% | 30 | ||
质量指标(6分)...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6 | 100% | 100%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完成及时率 | 7 | 100% | 100%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经费使用限额 | 7 | 16.56万元 | 16.56万元 | 100% | 7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30分) | 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度 | 30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100% | 30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分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分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十一、2022年度优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优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5号)要求,我局优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14.58万元,全部用于优抚维稳和解困工作,项目执行率为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为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更好地做好日常维稳工作。召开维稳工作会议4次,突发、维稳应急事件、临时救助100人。优抚专项工作经费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为确保退役军人维稳工作,解决突发、维稳应急事件,促进涉军群体困难保障问题。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做好优抚维稳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的通知》(鄂办发电[2005]68号)、省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鄂复退组发[2005]1号)、潜江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潜江市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的通知》的规定来解决维稳工作及解困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重视退役军人优抚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措施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2022年度此项资金总额为14.58万,为市财政拨款,全部用于维稳工作及解困工作开展。对于此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我局遵守严格预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局优抚科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优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真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局优抚专项工作经费按照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充分使用,资金使用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100%,会计核算规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处理上访事件数量2000-3000件
2、质量指标:经费项目合用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2022年全年。
4、成本指标:会议培训费4万元、交通差旅费10.5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对象合法权益
经济效益指标:对象直接受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优抚对象走访和问卷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调查结果为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100分,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3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年1月 | |||||||
项目名称 | 优抚专项工作经费 | 资金总额 | 14.58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批复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14.58万元 | 14.58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处理上访事件数量 | 15 | 2000-3000件 | 2000-3000件 | 100% | 15 | ||
会议培训会 | 15 | 4次 | 4次 | 100% | 15 | ||||
质量指标(6分) | 经费项目合用合规率 | 6 | 100% | 100%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项目完成时间 | 7 | 全年 | 全年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会议培训费 | 3 | 4 | 4 | 100% | 3 | |||
交通差旅费 | 4 | 10.58 | 10.58 | 100% | 4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对象合法权益 | 15 | 符合 | 符合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直接效益 | 10 | 对象直接受益 | 10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5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十二、2022年度退役军人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退役军人专项工作经费
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市退役军人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严格依照本年度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执行,资金使用规范,达到预期指标,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8.1万元,实际使用项目资金8.1万元,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2年开展维稳会议,对稳控对象进行临时救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时间控制在7天以内,保证全年不发生恶性群访上访事件,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更好地做好日常工作。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为确保退役军人维稳工作,解决突发、维稳应急事件,促进涉军群体困难保障问题。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做好优抚维稳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退役军人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维稳会议,对稳控对象进行临时救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时间控制在7天以内,保证全年不发生恶性群访上访事件,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更好地做好日常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年初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8.1万元,其中维稳经费6.1万元,稳控对象临时救助2万元。当年已使用完毕无结余资金。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周期是2022年度,项目主要用开展维稳会议,对稳控对象进行临时救助。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退役军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8.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维稳对象工作会议、稳控对象临时救助。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维稳工作会议3次,稳控对象临时救助10次。
质量指标:信访回复率100%
时效指标:工作完成时间1-12月
成本指标:维稳经费6.1万元,走访慰问经费2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服务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100分,全面落实退役军人的各项待遇、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3年1月3日 | |||||||||
项目名称 | 退役军人专项工作经费 | 资金总额 | 8.1万元 | 实施单位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 | 8.1万元 | 8.1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维稳工作会议次数 | 15 | 3次 | 3次 | 100% | 15 | ||
稳控对象临时救助次数 | 15 | 10资 | 10次 | 100% | 15 | ||||
质量指标(6分) | 信访回复率 | 3 | 100% | 100% | 100% | 3 | |||
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率 | 3 | 100% | 100% | 100% | 3 | ||||
时效指标(7分) | 工作完成时间 | 7 | 1-12月 | 1-12月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维稳经费 | 4 | 6.1万元 | 6.1万元 | 100% | 4 | |||
走访慰问经费 | 3 | 2万元 | 2万元 | 100% | 3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维护社会稳定 | 15 | 100%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按时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十三、2022年度优抚对象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优抚对象维稳工作经费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5号)要求,我局维稳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30万元,作为维护我市退役军人稳定工作的经费,为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保障基本生活、积极提供就业帮助服务、解决特殊困难、维护社会团结稳定,创造良好和谐环境,全部按照年初预计效绩指标执行,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按照年初预计目标,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完成情况达到100%。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无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的通知》(鄂办发电[2005]68号)、省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鄂复退组发[2005]1号)、潜江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潜江市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的通知》规定,财政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经费落实问题。
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主要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严格审核后,向财政申报用款计划,预计使用资金30万元,已全部使用在此项目上。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项目资金的自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项目资金自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查,专业人员认真仔细查证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周期是2022年度,项目主要用于临时走访慰问、优抚对象解“四难”,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是否按照发放标准按时足额进行发放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使用了30万元,为临时走访慰问、优抚对象解“四难”,维护好我市和谐社会环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00人次。联络员联络次数7次。外出维稳次数15次、信访接待次数20次、
质量指标:维稳完成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维稳工作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成本指标:联络员经费5万元、外出维稳经费10万元、信息费8万元、信访接待费3万元、临时走访慰问救助费4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关怀帮扶优抚对象、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通过实际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参加此次项目的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5%。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和春节、“八一”慰问补助发放工作以全部圆满完成,自评结果100%。
(五)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1.3 | |||||||
项目名称 | 退役军人维稳专项工作经费 | 资金总额 | 30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30万元 | 30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 | 8 | 100人次 | 100人次 | 100% | 8 | ||
外出维稳次数 | 8 | 15次 | 15次 | 100% | 8 | ||||
信访接待次数 | 8 | 20次 | 20次 | 100% | 8 | ||||
联络员联络次数 | 6 | 7次 | 7次 | 100% | 6 | ||||
质量指标(6分)... | 维稳完成率 | 6 | 100 | 100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维稳工作完成及时率 | 7 | 100 | 100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联络员经费 | 2 | 5万元 | 5万元 | 100% | 2 | |||
外出维稳经费 | 2 | 10万元 | 10万元 | 100% | 2 | ||||
信息费 | 1 | 8万元 | 8万元 | 100% | 1 | ||||
信访接待费 | 1 | 3万元 | 3万元 | 100% | 1 | ||||
走访慰问救助费 | 1 | 4万元 | 4万元 | 100% | 1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关怀帮扶优抚对象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 15 | 达成 | 达成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无法设定视同满分 | 10 | \ | \ | \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定视同满分 | 5 | \ | \ | \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十四、2022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潜江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我局移交安置科共为957人服务,其中接收安置2022年度退役士兵207人,退役军官3人,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5人,为历年退役军人提供咨询和调档查档722人/次。圆满完成了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任务,各类指标完成率均达到了100%,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项目资金: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1.32万元,全部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我局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发挥主管单位职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平稳高效开展。根据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考核,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经费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为957名退役军人提供了接收安置、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维护了广大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为最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退役军人群体,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的接待安置退役军人。更快捷高效的组织退役军人培训考试,为退役军人融入社会、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2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事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接收报到、组织安置退役士兵培训考试、召开全市退役士兵安置会议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所需要的经费,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经费项目。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费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措施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2022年度此项资金总额为1.32万,为市财政拨款,全部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日常工作开展。对于此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我局遵守严格预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局移交安置科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局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费按照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充分使用,资金使用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率100%,会计核算规范,自评得分8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此项经费用于开展退役军人接收报到、组织安置退役士兵培训考试、召开全市退役士兵安置会议等日常工作。本年底此项经费严格按照计划标准执行,成本指标完成率为100%,自评得分8分。
数量指标:2022年度我局移交安置科共为957人服务,其中接收安置2022年度退役士兵204人,退役军官3人,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5人,为历年退役军人提供咨询和调档查档722人/次。为保障年度任务完成,组织待安置退役士兵集中选岗1次,培训2次,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军营宣传2次。各类指标完成率均达到了100%,自评得分20分。
质量指标:经费使用合规率100%,自评得分10分。
时效指标:在全年度完成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咨询调档、培训考试、召开全市退役士兵安置会议等各项工作,时效指标完成率100%,自评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此项资金项目的执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关怀,对军人履行职能使命的肯定和期待。落实好国家政策,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宣传退役军人安置的相关政策;组织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帮助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为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专谋打赢提供有力保障;为退役军人融入社会、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此项目的实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士兵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杜绝了群访、违规上访事件的发生,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通过综合绩效指标评分,最后自评总分为100分,达到预期指标。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借鉴了2021年度部门自评报告的优秀经验。尤其是为2023年此项目的财政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规避了一些风险和不足。
(五)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 | 2023年4月21日 | ||||||
项目名称 | 2022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费 | 资金总额 | 1.32万元 | 实施单位 | 移交安置科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1.32万元 | 1.32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成本指标(8分) | 经济成本指标(4分) | 成本控制 | 4 | 1.32万 | 1.32万 | 100% | 4 | ||
社会成本指标(2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2 | 2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2 | 2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服务退役士兵人数 | 20 | 957人 | 957人 | 100% | 20 | ||
质量指标(10分)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完成时效 | 10 | 2022年底 | 2022年底完成 | 10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帮助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 15 | 100% | 100%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1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5 | 5 | ||||||
满意度指标(2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退役士兵满意 | 2 | ≥95% | 95% | 100% | 2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按时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分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分 | ||||||
合计 | 100分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十五、2022年度伙食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伙食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3〕1号)要求,自评得分100分。2022年度我局公务员有11人,伙食补助助经费3.96万元,完成率均达到了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项目资金: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3.96万元,全部用于公务员的伙食补助支出,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我局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为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工作人员。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2年度伙食补助经费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2022年度我局有公务员11人,伙食补助助经费3.96万元,全部用于公务员的伙食补助支出。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有公务员11人,伙食补助助经费3.96万元,全部用于公务员的伙食补助支出。对于此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我局遵守严格预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伙食补助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伙食补助经费按照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充分使用,资金使用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率100%,会计核算规范,自评得分8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此项经费用于公务员的伙食补助。本年底此项经费严格按照计划标准执行,成本指标完成率为100%,自评得分8分。
数量指标:2022年度我局有公务员11人,伙食补助助经费3.96万元,全部用于公务员的伙食补助支出。各类指标完成率均达到了100%,自评得分20分。
质量指标:补助发放准确率100%,自评得分10分。
时效指标:伙食补助助经费发放及时,时效指标完成率100%,自评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此项资金项目的执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关怀,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得到落实。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工作人员的满意度逐年提升,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100%。自评得分2分.
通过综合绩效指标评分,最后自评总分为100分,达到预期指标。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借鉴了2021年度部门自评报告的优秀经验。尤其是为2023年此项目的财政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规避了一些风险和不足。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4-21 | ||||||||
项目名称 | 2022年伙食补助经费 | 资金总额 | 3.96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3.96万元 | 3.96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成本指标(8分) | 经济成本指标(4分) | 成本控制 | 4 | 3.96万 | 3.96万 | 100% | 4 | |||
社会成本指标(2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2 | 2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2 | 2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伙食补助人数 | 20 | 11人 | 11人 | 100% | 20 | |||
质量指标(10分)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完成时效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帮助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 15 | 100% | 100%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1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 5 | 5 | |||||||
满意度指标(2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伙食补助人员满意 | 2 | ≥95% | 95% | 100% | 2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按时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分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分 | |||||||
合计 | 100分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
附件1
十六、2022年度军休干部降温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军休干部降温费项目自评结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军休干部降温费项目严格依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执行,通过对照检查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得分8分,成本指标得分8分,产出指标得分40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2分,绩效报告按时上报4分,内容符合规定自评得分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军休干部降温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0.58万元,实际发放降温费0.58万元,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年度对我所现有8名军休干部足额发放了降温费,保障了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军休干部人数是一个动态数据,可能出现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时有偏差.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为避免发生预算与执行情况不符,且充分保障军休干部待遇落实,结合实际将各项因素考虑周全。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2年度军休干部降温费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潜江市军休干部降温费,实施周期为每年4-9月,项目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单位“潜江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项目实施情况是:我所根据《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政干【2012】164号)文件要求,依照政策按项目实施月足额以工资上卡方式,落实我市8名军队离退休干部降温费。
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由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投入。2022年已完成军休干部降温费发放8人,补助资金0.58万元,地方财政投入0.58万元,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军休干部降温费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真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2年军休干部降温费预算金额0.58万元,预算人数8人,发放人数8人,发放金额0.58万元,故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2022年完成8名军休干部待遇落实,完成率为100%。
②时效指标:4-9月以上卡方式发放到位。
③质量指标:①降温费的发放严格执行《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政干【2012】164号)文件标准。②财务管理合规,项目资金支出的审批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④成本指标:2022年发放降温费0.58万元,年初预算金额0.58万元,完成率为100%。实际放金额与预算金额相符。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障了军休干部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军休干部各项待遇落实情况良好,无服务对象上访情况。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借鉴了2021年度部门自评报告的优秀经验。尤其是为2022年此项目的财政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规避了一些风险和不足。
其他佐证材料
无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3.04.24 | |||||||||
项目名称 | 2022年降温费 | 资金总额 | 0.58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军休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0.58 | 0.58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成本指标(8分) | 经济成本指标(4分) | 成本控制率 | 4 | 0.58 | 0.58 | 100% | 4 | ||
社会成本指标(2分) | 2 | 2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 2 | 2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服务军队离退休人数 | 20 | 7-9人 | 8人 | 100% | 20 | ||
质量指标(10分) | 经费发放合规率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经费使用时效 | 10 | 2022年4-9月 | 2022年4-9月 | 10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直接效益 | 15 | 保障军休干部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 达成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10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5 | 5 | |||||||
满意度指标(2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军休干部满意度 | 2 | ≥95% | 95% | 100% | 2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按时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分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分 | ||||||
合计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十七、2022年度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
项目自评结果
自评结论
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3〕1号)要求,我局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
意见》(中办发〔2013〕8号)规定和《烈士褒扬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烈士纪念工作。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9万元,全部用于烈士纪念日活动,项目资金金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促进爱国拥军、营造铭记历史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考核,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平稳高效开展。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要进一步以革命先烈和革命前辈为标杆,继承先烈遗志,弘扬烈士精神,埋头苦干实干,为促进潜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2年度退役军人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此次活动旨在继承先烈遗志,发扬英烈传统,推动科学发展,实现伟大中国梦,不断激发全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把先烈们留下的珍贵精神财富代代相传,使烈士的不朽精神在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开花结果、发扬光大,努力为潜江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懈奋斗。
2.项目资金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烈士纪念日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不断强化措施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2022年度此项资金总额为9万,为市财政拨款,全部用于烈士纪念日工作开展。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烈士纪念日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烈士纪念日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严格依照年初预算进行,年初设定的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完成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烈士公祭活动差错率0年
数量指标:烈士公祭活动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活动完成时间2022年9月30日
成本指标:花篮及鲜花费用5.09万元、现场布置费用2.2万元、车辆租赁费用1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爱国拥军铭记历史良好氛围促进程度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通过走访形式对部分群众及单位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烈士纪念日工作经费,实施周期为一个月,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为“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实施情况是:烈士纪念日工作费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实报实销,无虚假报销、无超标准开支。上年度自评结果100分。
(五)其他佐证材料
附烈士纪念日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方案的请示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4.21 | |||||||
项目名称 | 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 | 资金总额 | 9万元 | 实施单位 | 烈士陵园保护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9万元 | 9万元 | 8分 | 100% | 8分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成本指标(8分) | 经济成本指标(4分) | 鲜花购置、现场布置、车辆租赁费用 | 4分 | 9万元 | 9万 | 100% | 4 | ||
社会成本指标(2分) | 2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 2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烈士公祭活动完成率 | 20分 | 100% | 100% | 100% | 20 | ||
质量指标(10分) | 烈士公祭活动差错率 | 10分 | 0% | 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活动完成时间 | 10分 | 9月30日 | 9月30日 | 10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爱国拥军铭记历史良好氛围促进程度 | 15分 | 较大程度促进 | 达成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 | 10分 | \ | \ | \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 | 5分 | \ | \ | \ | 5 | |||
满意度指标(2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社会各界代表满意度 | 2分 | ≥95% | 95% | 100% | 2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分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分 | ||||||
合计 | 100分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
十八、2022年度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为企业军转干部排忧解难,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2022年度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资金1.97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中发办[2003]29号)文件精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执行率为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根据活动需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人员审查,此次活动的各项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完成情况达到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无。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中发办[2003]29号)文件精神,组织企业军转干部外出考察,确保各项工作保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2.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为维护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预计组织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外出考察活动,向财政申报用款计划,预计使用资金1.97万元,已全部使用在此项目上。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用于2022年度组织企业军转干部外出考察费用,根据考察活动人数、标准情况来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预计组织军转干部外出考察1次,支出1.97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外出考察次数1次
质量指标:经费使用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处理时间5天以内
成本指标:外出考察费1.73万元、会议费用0.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是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责任,通过组织企业军转干部的外出考察,有效稳定了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状态,100%保障了工作正常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通过实际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参加此次项目的军转干部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100%。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和春节、“八一”慰问补助发放工作以全部圆满完成,促进就业、保障基本生活,落实基本医疗待遇,开展帮扶救助活动,有效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团结稳定,满意度为100%。
其他佐证材料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4.23 | |||||||
项目名称 | 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 | 资金总额 | 1.97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1.97 | 1.97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成本指标(8分) | 经济成本指标(4分) | 外出考察费用、会议费用、生活困难补助 | 4 | 1.97 | 1.97 | 100% | 4 | ||
社会成本指标(2分) | \ | 2 | 2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 \ | 2 | 2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外出考察次数 | 20 | 1次 | 1次 | 100% | 20 | ||
质量指标(10分) | 经费使用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问题处理时间 | 10 | 5天内 | 5天内 | 10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工作正常运行保障 | 15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达成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 | 10 | \ | \ | \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 | 5 | \ | \ | \ | 5 | |||
满意度指标(2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企业军转干满意度 | ≥95% | 95% | 100% | 2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十九、2022年度双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双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5号)要求,我局双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1.32万元,项目执行率为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双拥活动,为30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支持国防建设,巩固双拥成果,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无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组织组织开展双拥活动,支持国防建设,巩固双拥成果,保障现役军人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2022年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项目资金当年已使用完毕无结余资金。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周期是2022年度,项目主要用于双拥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开展双拥活动,发放立功受奖奖励,支出金额1.32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2年立功受奖30次
质量指标:服务标准100%
时效指标:全年
成本指标:办公经费0.32万元,立功受奖奖励1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现役军人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支持国防建设,巩固双拥成果,保障现役军人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对象满意率100%。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100分,确保维护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4-1 | |||||||||
项目名称 | 双拥工作经费 | 资金总额 | 1.32万元 | 实施单位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1.32 | 1.32 | 8 | 100% | 8 | 100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 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成本指标(8分) | 经济成本指标(4分) | 办公经费 | 2 | 0.32万元 | 0.32万元 | 100% | 2 | ||||
立功受奖奖励 | 2 | 1万元 | 1万元 | 100% | 2 | ||||||
社会成本指标(2分) | 无法设置 | 2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 无法设置 | 2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立功受奖奖励 | 20 | 25次 | 25次 | 100% | 20 | ||||
质量指标 (10分) | 服务标准 | 10 | 喜报送达,立功奖励. | 达成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10分) | 执行时间 | 10 | 全年 | 全年 | 10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15分) | 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合法权益 | 15 | 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合法权益 | 达成 | 100% | 15 | ||||
经济效益 (10分) | 无法设置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无法设置 | 5 | |||||||||
满意度指标(2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现役军人家属满意度 | 2 | ≥95% | 95% | 100% | 2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二十、2022年度双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自评结论
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3〕1号)要求,我局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1.62万元,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1]34号)文件精神,在市各级领导指导、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潜江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2年完成156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费项目地方财政投入1.62万元。2022年较好完成年初预定的绩效目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严肃政治任务,是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任务。但此项政策是国家制定的长期政策,但培训项目较单一,不能有效顺应市场规律,退役士兵就业率不高。下步随着工作进一步深入,我们将通过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管理好资金的使用,做到项目明确,账目清楚。使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多样化,能更好的适应市场规律的变化。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2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潜江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实施日期为1-12月,项目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单位“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我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1]34号)文件精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助,依照政策,按项目实施,全额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公费用,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1.6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2022年156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周期是2022年度,项目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当年退役士兵参训结业(领证)实际人数,进行对培训机构发放标准按时足额进行发放来进行自评。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严格依照年初预算进行,年初设定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完成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100%。
数量指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会议1次。
举办就业招聘活动次数1次。
扶持退役军人初创企业个数1个。
时效指标:培训时间2022年9月。
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办公经费1.62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退役军人职业能力技能率达到100%,依法合理解决了广大退役士兵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培训问题,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使他们培训后能够就业创业,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优待,体会到社会尊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通过电话回访和走访等形式,了解到广大退役军人对于党和国家出台并实施的此项政策满意度较高,满意度达到了100%以上。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100分,确保对培训机构按时足额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五)其他佐证材料
1、鄂政发〔2011〕34号
2、鄂退役军人发〔2019〕35号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3.4.23 | |||||||
项目名称 |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费 | 资金总额 | 1.62万元 | 实施单位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1.62万元 | 1.62万元 | 8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成本指标(8分) | 经济成本指标(4分) | 办公经费 | 4 | 1.62万元 | 1.62万元 | 100% | 4 | ||
社会成本指标(2分) | 2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2分) | 2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会议次数 | 10 | 1次 | 1次 | 100% | 10 | ||
扶持退役军人初创企业个数 | 5 | 1个 | 1个 | 100% | 5 | ||||
举办就业招聘活动次数 | 5 | 1次 | 1次 | 100%% | 5 | ||||
质量指标(10分) | 职业培训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会议开展时间 | 5 | 9月份 | 9月份 | 100% | 5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5 | 100% | 100% | 100% | 5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退役军人职业能力技能提升度 | 15 | 100% | 100%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5 | ||||||||
满意度指标(2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2 | ≥95% | 95% | 100% | 2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4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二十一、2022年度烈士陵园管理机构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烈士陵园保护管理
项目自评结果
自评结论
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5号)要求,我局烈士陵园保护管理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
意见》(中办发〔2013〕8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文件规定,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的收集、抢救、挖掘、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对已公布为文物的烈士纪念设施,要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加强保护、管理与利用。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管理。项目执行率为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烈士纪念设施,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加强保护、管理与利用。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管理。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烈士陵园保护管理项目是以对烈士陵园硬件设施、陈列展示和园容园貌得到综合整治,各烈士事迹和史料收集编撰、讲解宣传、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充分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体功能,陵园管理保护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市财政予以拨付项目经费,属延续性项目。
2.项目资金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重视烈士纪念日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强化措施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2022年烈士陵园管理保护经费属延续性项目,地方财政预算资金18万元,全部用于烈士陵园日常工作及陵园整治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烈士陵园保护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烈士陵园管理保护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情况
经费使用严格依照年初预算进行,2022年项目支出18万元,项目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年初预算经费使用合格率为100%。
效益指标:营造了促进爱国拥军、铭记历史的良好氛围。
时效指标:维护管理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人员工资费用5.5万元、维修维护费用12.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管理烈士陵园,弘扬革命烈士精神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通过走访形式对部分群众及单位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烈士陵园管理保护经费,实施周期为一年,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为“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实施情况是:根据烈士陵园管理保护工作职能,正常开展服务工作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人员工资和陵园整治及活动开展等所需费用。费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实报实销,无虚假报销、无超标准开支。上年度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2: | ||||||||||||||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 ||||||||||||||
填报单位: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管部门: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日期:2022.5.16 | ||||||||||||
项目名称 | 烈士陵园保护管理项目 | 资金总额 | 18万元 | 实施单位 | 市烈士陵园保护所 | |||||||||
项目资金(8分)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 考评评分 | ||||||||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 18万元 | 18万元 | 8分 | 100% | 8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完成率(B÷A)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烈士陵园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次数 | 15分 | 1次 | 1次 | 100% | 15 | |||||||
散葬烈士公墓牌坊迁入陵园数 | 15分 | 1名 | 1名 | 100% | 15 | |||||||||
质量指标(6分)... | 烈士陵园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合格率 | 6分 | 100% | 100% | 100% | 6 | ||||||||
时效指标(7分)... | 散葬烈士公墓牌坊迁入陵园时间 | 7分 | 6个月内 | 6个月内 | 100% | 7 | ||||||||
成本指标(7分)... | 人员工资费用 | 3分 | 5.5万元 | 5.5万元 | \ | 3 | ||||||||
维修维护费用 | 2分 | 10万元 | 10万元 | \ | 2 | |||||||||
烈士公墓牌坊 | 2分 | 2万元 | 2万元 | \ | 2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15分) | 烈士陵园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 | 15分 | 100% | 100% | 100% | 15 | |||||||
经济效益(10分) | \ | 10分 | \ | \ | \ | 10 | ||||||||
生态效益(5分) | \ | 5分 | \ | \ | \ | 5 | ||||||||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 报告上报时间(4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 | ||||||||||
按时上报 | 未按时上报 | 未上报 | ||||||||||||
4分 | 2分 | 0分 | 4 | |||||||||||
报告质量(8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评分 | |||||||||||
格式规范 | 内容完整 | 佐证资料齐全 | ||||||||||||
2分 | 2分 | 4分 | 8 | |||||||||||
合计 | 100分 | |||||||||||||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 ||||||||||||||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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