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1
第二部分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3
三、支出决算表.................................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7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17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8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29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23年度部门决算于2024年9月30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3年度部门决算于2024年10月9日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等工作。
光荣院主要职能:保障维护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基本权益;褒扬革命烈士,维护国防和社会稳定,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建立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开展短期疗养活动的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决算和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2.烈士陵园管理所
3.双拥办公室
4.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5.潜江市光荣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6,123.0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208.23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6,478.87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6,331.30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6,478.87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232.18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84.61 | ||||
30 | 61 | ||||||||
总计 | 31 | 6,563.48 | 总计 | 62 | 6,563.48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6,331.30 | 6,123.07 | 208.23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497.49 | 485.09 | 12.40 | ||||||||||||||
2082850 | 事业运行 | 163.29 | 66.00 | 97.29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5,670.52 | 5,571.98 | 98.5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6,478.87 | 782.05 | 5,696.82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622.91 | 622.91 | ||||||||||||
2082850 | 事业运行 | 159.14 | 159.14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5,696.82 | 5,696.8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6,123.0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6,269.26 | 6,269.26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6,123.07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6,269.26 | 6,269.26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177.21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31.02 | 31.02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177.21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6,300.28 | 总计 | 64 | 6,300.28 | 6,300.2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6,269.26 | 669.56 | 5,599.70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602.62 | 602.62 | ||||||
2082850 | 事业运行 | 66.93 | 66.93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5,599.70 | 5,599.7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26.2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8.27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56.90 | 30201 | 办公费 | 2.34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0.99 | 30202 | 印刷费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66.41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4.94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16.83 | 30205 | 水费 | 0.01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5.78 | 30206 | 电费 | 3.89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55.75 | 30207 | 邮电费 | 0.8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7.35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42 | 30211 | 差旅费 | 0.22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74.71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0.42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1.12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08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4.88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67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85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12.15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6.68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2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8.28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2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35 | ||||||||||||||
人员经费合计 | 631.28 | 公用经费合计 | 38.2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8.00 | 0.00 | 5.50 | 0.00 | 5.50 | 2.50 | 5.96 | 0.00 | 5.05 | 0.00 | 5.05 | 0.9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563.4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了1575.3万元,增长了31.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事业费1080.36万元、两个补齐137.04万元、伤残军人护理费28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80万元等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331.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72.93万元,增长了77.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3.07万元,占本年收入96.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08.23万元,占本年收入3.29%。(本部门使用科目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478.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96.36万元,增长62.68%。其中:基本支出782.05万元,占本年支出12.07%;项目支出5696.82万元,占本年支出87.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本部门使用科目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300.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92.92万元,增长42.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事业费1080.36万元、两个补齐137.04万元、伤残军人护理费28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80万元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3.07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16.12万元。增长85.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事业费1080.36万元、两个补齐137.04万元、伤残军人护理费28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80万元等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16.12万元,增长85.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事业费1080.36万元、两个补齐137.04万元、伤残军人护理费28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80万元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9.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69.26万元,占100%。
(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举,本部门使用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626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本部门使用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626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优抚事业费1080.36万元、两个补齐137.04万元、伤残军人护理费28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80万元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使用科目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预算的53.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三公”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因公出国(境)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75.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0%,比年初预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三公”支出。主要用于外出开会、考察、下乡核查、检查等工作所需的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3%,比年初预算减少2.7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三公”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接待外市人员及本市乡镇人员,主要是开展学习交流和汇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个,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降低3.0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三公”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0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96%。(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2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本单位无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无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0个,资金211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8%。从评价情况来看,针对2023年度预算编制,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依据我局自身工作职能及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完善,对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设置科学、完整的绩效目标,各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更加侧重于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使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三是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政策宣贯,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好项目文本绩效目标、指标的申报,项目绩效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考核结果为“优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4〕1号)要求,我局2023年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保障基本支出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工作正常开展。
(2)加快机构建设进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文化活动室和相关服务窗口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时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3)全面完成安置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接收安置计划,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招聘会议,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会;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发展,力增强抚恤优待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社会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开展“两精准一规范(对象精准、政策精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活动,加强军休机构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军休人员相关待遇,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4)强力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开展春节、八一双拥系列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典型、争当典型,优化完善退役军人信访信息化系统,继续有效利用“阳光信访”平台,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因为此项目资金需要根据当年办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人数为准进行核算,无法很精准的预计当年办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人数,会造成年初预算资金与最终全年执行数相差较大的情况。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及有关工作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兵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退役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兵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优秀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编制情况
局机关内设九科一室,其中,市军休休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双拥办公室、烈士陵园管理所4家事业单位财务与机关统一核算。
3.人员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行政单位财政拨款共10人;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共12人;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共5人,临时人员3人。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保障基本支出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工作正常开展。
(2)加快机构建设进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文化活动室和相关服务窗口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时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3)全面完成安置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接收安置计划,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招聘会议,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会;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发展,力增强抚恤优待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社会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开展“两精准一规范(对象精准、政策精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活动,加强军休机构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军休人员相关待遇,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4)强力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开展春节、八一双拥系列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典型、争当典型,优化完善退役军人信访信息化系统,继续有效利用“阳光信访”平台,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方法。
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小组,按照前期准备、自评、报告撰写三个阶段,对人社局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支出,在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等方法,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并经复核后形成绩效报告。
2.评价结果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一:数量指标 | 在职人员 | 28 | 32 |
时效指标 | 支付进度率 | 6月≥50%;9月≥75%;12月=100% | 6月≥50%;9月≥75%;12月=100% |
质量指标 | 各项职能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度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市政府考核等级 | 良好 | 良好 |
成本指标 | 公用经费成本 | 166.68元 | 166.68万元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预算 | 362.45万元 | 362.45万元 |
指标二:数量指标 | 补助优抚对象完成率 | 100% | 100% |
数量指标 |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完成率 | 100% | 100% |
时效指标 | 发放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护理费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成本指标 | 优抚抚恤补助经费 | ≤291.52万元 | 291.52万元 |
成本指标 |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 | ≤280万元 | 280万元 |
指标三:数量指标 |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士兵完成率 | 100% | 100% |
数量指标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完成率 | 100% | 100% |
数量指标 | 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完成率 | 100% | 100% |
数量指标 | 无军籍职工地方津补贴人数 | 33-40人 | 39人 |
时效指标 |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待遇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时效指标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时效指标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发放时间 | 不晚于2023年8月 | 8月 |
时效指标 |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补贴资金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成本指标 | 退役军人安置生活补助标准费用 | ≤47.85万元 | 14.31万元 |
成本指标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费用 | ≤183.71万元 | 183.71万元 |
成本指标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费用 | ≤650万元 | 650万元 |
成本指标 |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费用 | ≤71.48万元 | 71.48万元 |
指标四:数量指标 | 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次数 | 1次 | 1次 |
数量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站数量 | 23个 | 23个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达标率 | 100% | 100% |
成本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 | ≤63万元 | 63万元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度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规模性上访事件数 | 0次 | 0次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程度 | 100% | 100%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役军人满意度 | ≥95% | 95% |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100分,确保了机构正常运行及各项工作保质完成。
(五)其他佐证材料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一是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二是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是“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无。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填报日期:2024.4.25
单位名称 |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基本支出总额 | 529.13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2652.6万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3181.73万元 | 3181.73万元 | 100% | 20 | |||||
年度目标1: | 目标1:保障基本支出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工作正常开展。 目标2:提高抚恤优待对象服务水平、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发展,增强抚恤优待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社会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开展“两精准一规范(对象精准、政策精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活动,加强军休机构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军休人员相关待遇,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目标3:加强机构建设、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定期不定时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干事创业的能力;全面完成安置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接收安置计划,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招聘会议,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会;对享受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面临困难的退役士兵,通过与退役贡献相匹配来补缴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障。 目标4:强力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典型、争当典型,优化完善退役军人信访信息化系统,继续有效利用“阳光信访”平台,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指标一:数量指标 | 在职人员 | 30 | 30 | |||||
时效指标 | 支付进度率 | 6月≥50%;9月≥75%;12月=100% | 6月≥50%;9月≥75%;12月=100% | ||||||
质量指标 | 各项职能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度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市政府考核等级 | 良好 | 良好 | ||||||
成本指标 | 公用经费成本 | 166.68元 | 166.68万元 |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预算 | 362.45万元 | 362.45万元 | ||||||
指标二:数量指标 | 补助优抚对象完成率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完成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护理费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优抚抚恤补助经费 | ≤291.52万元 | 291.52万元 | ||||||
成本指标 |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 | ≤280万元 | 280万元 | ||||||
指标三:数量指标 |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士兵完成率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完成率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完成率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无军籍职工地方津补贴人数 | 35-40人 | 39人 | ||||||
时效指标 |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待遇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发放时间 | 不晚于2022年8月 | 8月 | ||||||
时效指标 |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补贴资金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退役军人安置生活补助标准费用 | ≤47.85万元 | 14.31万元 | ||||||
成本指标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费用 | ≤183.71万元 | 183.71万元 | ||||||
成本指标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费用 | ≤650万元 | 650万元 | ||||||
成本指标 |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费用 | ≤71.48万元 | 71.48万元 | ||||||
指标四:数量指标 | 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次数 | 1次 | 1次 | ||||||
数量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站数量 | 23个 | 23个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达标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 | ≤63万元 | 6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度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规模性上访事件数 | 0次 | 0次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程度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役军人满意度 | ≥95% | ≥95% | |||||
年度绩效目标2 | 目标1:保障基本支出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工作正常开展。 目标2:提高抚恤优待对象服务水平、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发展,增强抚恤优待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社会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开展“两精准一规范(对象精准、政策精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活动,加强军休机构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军休人员相关待遇,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目标3:加强机构建设、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定期不定时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干事创业的能力;全面完成安置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接收安置计划,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招聘会议,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会;对享受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面临困难的退役士兵,通过与退役贡献相匹配来补缴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障。 目标4:强力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典型、争当典型,优化完善退役军人信访信息化系统,继续有效利用“阳光信访”平台,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 ||||||||
…… | |||||||||
总分 | 100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无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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