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单位预算于2025年2月8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5年度单位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潜江市光荣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保障维护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基本权益;褒扬革命烈士,维护国防和社会稳定,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建立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开展短期疗养活动的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潜江市光荣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3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130万元。
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维修改造资金未使用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5万元、综合事务管理经费支出12.88,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维修改造资金未使用完。
三、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公用经费19.1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28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四、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没有“三公”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五、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六、关于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03万元、其他收入196.62万元、上年结转53.5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21万元。
七、关于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179.03万元。
八、关于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17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3万元,占27.39%;项目支出130万元,占72.6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重点预算项目为综合事务管理经费。2025年经费预算安排12.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8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根据本单位职能和三定安排,用于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治疗或者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抚对象,实现褒扬革命烈士,维护国防和社会稳定,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的目标。
数量指标:保障3名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及35名院民生活支出,年度计划完成率100%;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本年工作。
质量指标:按照院民生活标准,保障35名院民一日三餐;
时效指标:经费使用时效为当年12月底前,按时完成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提供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机关运行费包括哪些单位,2025年机关支运行经费预算179.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3万元,增长56.02%,增加或减少的主要主要原因上年度维修改造资金未使用完。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万元,应当具体说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其中:电视机设备4.4万元、洗衣设备0.8万元、开水机0.4万元、1.5P挂机7万元、3P挂机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光荣院院民楼,光荣院综合办公楼。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 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 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 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 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 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潜江市光荣院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单位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单位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单位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单位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单位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单位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单位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单位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公开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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