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安置】符合转业条件选择复员安置的士官,要求政府安置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219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10:56:2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10:56:23 名  称: 【移交安置】符合转业条件选择复员安置的士官,要求政府安置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发布日期:2024-11-06 10:56 来源: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问:符合转业条件选择复员安置的士官,要求政府安置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答:不符合规定。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的通知,不管农村还是城镇的,只要是符合转业条件而本人要求作复员安置的士官,均不应安排工作,也不存在发给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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