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11:01 来源: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公开退役军人系统相关信息。2021年,我局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78条;公示公告类信息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规范性文件类5条(皆为情况说明);其他文件7条;财政专项经费类3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6条;部门信箱类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把握重点,巩固成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二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加强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墙报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子网站加强宣传,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力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等举措,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实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不断优化、规范栏目设置,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即由局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外部监督,通过民主测评实行监督,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二是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三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加强对我局政开专栏内容常态化指导、巡检、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持续提高政府网站规范化水平,实现政府网站合格率达100%,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核,完善本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同时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到位。2021年度未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我局存在问题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展。

2021年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联络入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入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入员信虑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工作人员视野加信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2021年我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

2022年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 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对公众需求量大、申请比较集中的政府信息,要及时梳理、整合。同时,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适时开展通俗化、问答式的服务解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依申请公开请求,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无相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公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度我局更新了“六稳六保”、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回应关切、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等栏目共11条。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无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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