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汇总)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529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16: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16:35:00 名  称: 2025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汇总)

发布日期:2025-02-13 16:35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目录

第一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及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9)


2025年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

部门预算(汇总)

2025年度部门预算于2025年126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5]1号,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文化系统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交流,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市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七)负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和文物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八)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大型对外交流活动。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的二级单位预算在内。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包括6大机关行政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财务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物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产业发展科)体育科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10个。其中:独立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6个,合并在局机关预算编制单位4个(戏剧工作室、旅游发展中心、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物保护中心),该4个单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相关核算及经费均在局机关统一核算列支。

详细局机关及单列预算二级单位共7个预算单位见下表:

序号

预算代码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备注

1

301001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

财政拨款

局机关

2

301002

潜江市图书馆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3

301003

潜江市博物馆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4

301004

潜江市群众艺术馆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5

301009

潜江市少儿体校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6

301012

潜江市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7

301014

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含名词解释)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25年度收支总预算8884.98万元,较2024年度11039.03万元减少2154.05万元,减少19.51%主要为2025年度部分项目已结项,减少项目申报。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99.93万元,较2024年度7843.31万元减少了1143.38万元

收入888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99.93万元、其他收入1724.49万元,上年结转460.56万元

总支出8884.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504.7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80.28万元。按支出类别分类人员类项目支出2893.67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694.7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296.55万元。按支出类别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967.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6.30万元,资本性支出251.48万元,其他支出750万元。

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99.93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3.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43.38万元,减少14.5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结项,减少项目申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6699.93万元,其中人员类经费1964.29万元,运转类项目589.09万元(公用经费233.76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355.3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682.55万元。

三、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5.93万元,比2024年7843.31万元减少4607.38万元,减幅58.74%主要为减少已结项项目预算申报

人员经费196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奖金、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27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因公出国(境)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7万元。

本部门系统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2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增加2.07万元。其中:出国出境增加4.5万元(根据文件安排);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6.2万元,增加158.97%,主要原因是此为含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024年度预算不含项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3万元,较上年减幅30.60%,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用车及执法车辆费用财政拨款预算内支出。

五、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预算支出。

六、关于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本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8884.98万元,较2024年度11039.03万元减少2154.05万元,减少19.51%主要为2025年度部分项目已结项,减少项目申报。

七、关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888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99.93万元,占75.41%;其他收入1724.49万元,占19.41%;上年结转460.56万元,占5.18%;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1103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43.31万元(经费拨款7400.4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86.10万元,专项收入100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256.80万元),占71.05%其他收入2428.83万元,占22.00%、上年结转766.90万元,6.95%;

    2025年收入8884.98万元预算2024年11039.03元,减少2154.05万元,减幅19.51%%,主要为部分项目已结项,减少项目申报。

八、关于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8884.9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893.67万元,32.57%;运转类项目支出694.75万元,占7.82%,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296.55万元,占59.61%。

2024年支出预算11039.03万元2025年收入预算2024年减少2154.05万元,减幅19.51%%,主要为部分项目已结项,减少项目申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为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0.28万元,2024年机关支运行经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4.28万元,增加2071.33%,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为全口径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24年度仅为财政拨款预算(不含项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9.51万元

一、分单位列示

1.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政府采购金额50万元;

2、潜江市图书馆预算政府采购金额219.90万元

3、潜江市博物馆:预算政府采购金额181.10万元

4、潜江市群众艺术馆:预算政府采购金额21.40万元

5、潜江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预算政府采购金额70.38万元

6、潜江市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预算政府采购金额22.58万元

7、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预算政府采购金额90.10万元。

二、分项目列示

1.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其他办公设备添置30万元、其他办公家具日常公用支出等30万元、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40万元;

2、潜江市图书馆其他图书180万元,其他椅凳类0.6万元,其他信息化设备10.5万元,空调机4.9万元,风扇0.02万元,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1.5万元,其他柜类12万元,]其他办公设备9.6万元,其他台、桌类0.6万元;

3、潜江市博物馆:其他家具70万元,台式计算机9万元,其他信息化设备100万元,空调机2.1万元;

4、潜江市群众艺术馆:台式计算机6万元,多功能一体机0.4万元,其他服务15万元;

5、潜江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办公椅0.018万元,其他体育设备设施5万元,空调机1.75万元,体育用房20万元,办公桌0.45万元,台式计算机3万元,自行车运动设备30万元,]体育运动辅助设备10万元;

6、潜江市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通用设备类14.37万元,其他用品及服务类7.2万元,通用家具类1.01万元;

7、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其他文化艺术服务90.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共计1040.23万元(原值),其中:房屋59.54万元,通用设备630.42元(含车辆),专用设备128.3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21.90万元。

由局机关独立拥有资产394.61万元,拥有所属权而实际使用权不在局机关的为444.59万元(经潜江市审计局、潜江市财政局、潜江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潜江保利大剧院有限公司4个单位现场核实389.02万元的开办设备固定资产由潜江保利大剧院有限公司代管使用,2020年度新增移动舞台设施设备55.57万元),机构改革原支队划转201.0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94.82元(含车辆),家具用具装具6.21万元。

系统其他所属二级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都属于各二级单位独立所有(含土地及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市绩效考核要求纳入考核项目,主要包括:

1.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管理经费73.76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补助17.5万元、第四次文物普查经费50万元(监控项目)、文化执法备案人员基本保障经费3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100万元(监控项目)、旅游经费100万元。

2、潜江市图书馆综合事务管理经费9.41万元,图书馆购书经费160万元;

3、潜江市博物馆:综合事务管理经费0万元;

4、潜江市群众艺术馆:综合事务管理经费10.54万元;

5、潜江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综合事务管理经费5.6万元;

6、潜江市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综合事务管理经费216.81万元;

7、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综合事务管理经费40.97万元(其中综合事务管理经费3.17万元、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经费47.25万元、2025年春节元宵大型灯会经费90万元);

(五)其他情况:无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指用于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部分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材质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9

                                        

附件:301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5年2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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