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潜江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不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动职能转变,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将法治建设落实到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为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
1.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今年,领导小组以优化营商环境及深化“放管服”改革、“十四五”规划编制等作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印发《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在全系统形成了重视法治、依法决策的办事、用人导向。
2.持续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合同审查、执法监管等事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文旅系统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有效提高文旅行业法律风险管控水平。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合同 8份、常年讲授法律实务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参与民事纠纷案件诉讼2次。
3.持续强化学法用法。积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年初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相关会议精神等内容,2022年,共组织集体学法4次。坚持无纸化学法常态化、全覆盖,2022年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100%参学参考,及格率100%、优秀率98%。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先后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局法律顾问制度等决策制度,从2015年起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对机关所有合同、规章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进行法律审查或开展法律分析论证,对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局党组会或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全程由局“三重一大”监督员参与,法律建议采信率达100%,有效规避了风险,提高了依法决策水平。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在我局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局制定并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通过实施案审制度,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54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流程再造攻坚行动,全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文旅服务环境。坚持一“简”到底,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梳理确定审批服务事项,更新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完善“四办”清单,共梳理102项,行政许可事项64项,其他行政权利1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11项,公共服务11项,行政奖励2项,并在潜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提高网上办事效率,我局稳步高效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进一步升级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服务菜单”,积极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目前80余项文旅服务审批事项实现在线受理。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透明化规范化。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开展随机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产生执法人员、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归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局建立了文旅市场监管的“一单两库”,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推广系统应用,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录入执法人员信息39人、市场主体90家,今年开展年度计划2次、专项计划2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计划2个。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了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营造了规范、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2.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我局按照市“互联网+监管”领导小组总体安排,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录入及系统应用等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我局171项监管事项已实现全覆盖。将全市文化和旅游经营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每月开展“双随机”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文旅行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应用,提高文旅行业诚信意识,推进我市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实施和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我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应知尽知,明确权责事项244项,均已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文旅窗口。行政审批事项中有7项由前置许可变为了告知承诺制。二是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水平。我局制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使用办法》《实施<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严重失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试行)》《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和实施方案文件,并严格执行。建立文化市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完整、规范、准确地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报送、归集"双公示"数据,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共享“双公示”信息成果,让文旅行业守信者更好的经营,让失信者行为受到限制。依托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立文化市场“黑名单”。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让文旅行业守信者更好的经营,让失信者行为受到限制,促推企业提升规范经营理念。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与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签订《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让文旅行业从业者懂法、知法,增强守法意识。结合“A级景区创建”“A级旅行社”等创建工作,对严格执行诚信体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方面表现突出且成效显著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助企纾困、培育提升、扶持奖励等方面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表彰奖励等,引导旅游行业企业增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意识,切实彰显宣传效果,助推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按照市信用办工作要求,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将《信用修复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同送达。今年共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35份。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文化旅游市场的相关巡查标准。根据文化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网吧、娱乐场所、旅行社、景区、游泳馆等文化旅游市场的巡查标准,规范景区、旅行社及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秩序,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的巡查标准。完善局机关规章制度及执法支队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明确执法支队及大队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执法工作流程,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工作效能,规范行为、方便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办理业务,提升广大群众对文化旅游市场的满意度,做到微笑服务、耐心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
5.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抓手,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政府网站专栏予以公开。我局将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决策、行政处罚案件等政务信息全面公开,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行业法治意识。
1.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浓厚宣传教育氛围。通过普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络,掀起宣传报道热潮。在全市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中专门设置了旅游消费者提示宣传牌;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中安排了专业人员现场讲解和宣传旅游消费者注意事项;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各项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根据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进展、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信息,展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2.扎实开展守法经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从业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和教育活动,时时提醒相关人员勿忘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入脑、入心,筑牢安全思想防线。今年我局召开了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全市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文旅企业疫情防控约谈会等多次会议及培训,参会人员涵盖我市各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各有关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3月15日,组织全市歌舞娱乐行业负责人召开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暨法律法规培训会议。12月8日举办了全市农旅融合研讨暨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办、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区、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相关村党组织书记,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代表,旅游行业协会代表,重点旅游景区、民宿负责人和文化旅游志愿者等近100人将参加培训,共同保障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平安稳定,繁荣有序。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增强文化法治观念,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文化干部法制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做好行业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借助行业优势做好法治文化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加强行业管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广播电视行业、版权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各类案件查处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
3.落实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部门和群众沟通渠道,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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