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耕: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市旅游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政策法规、普法执法、行政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宣传推广、文明旅游、扫黑除恶、禁鞭禁毒、团委等工作;市旅游安全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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